六、婚姻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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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510
颗粒名称: 六、婚姻登记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摘要: 1950-2002年轿子山镇婚姻登记管理概况。
关键词: 地方志 劳动 民政

内容

1950年4月,中央颁布《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婚姻自由。1954年,内务部正式颁布《婚姻登记法》。按登记法规定,凡结婚男女须到当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1980年后,按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1992年补办结婚证270个;1994年办理结婚登记279对;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288对;1996年办理结婚登记289对,依法清理违法婚姻7起;1997年办理结婚登记296对,依法清理违法婚姻6起;1998年办理结婚登记305对,依法清理违法婚姻6起;1999年办理结婚登记315对,依法清理违法婚姻12起;2000年办理结婚证356个;2002年办理结婚证347个。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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