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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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506
颗粒名称: (一)救济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02年轿子山镇救济概况。
关键词: 地方志 劳动 民政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社会救济按照“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方针,给予孤老残幼和贫困户救济扶持,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
  1952年,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主要以实行对困难较大、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困难户,定期给予指标救济;对有一定实际困难,但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农户,以生产自救、互助、互济为主,帮助解决农具、耕牛、种子,扶持发展生产,必要时给予适量的临时救济;对孤老、残幼、五保户,实行集体供养、国家救济的办法。1956年后,对孤老、残幼实行五保制度。
  1969年,在救济工作中,白坟公社发放救济款200元;跳蹬场公社发放救济款250元;孙家庄公社发放救济款220元。
  1975年,白坟公社发放救济棉被33床,棉衣112件;跳蹬场公社发放救济棉43床,棉衣153件;孙家庄公社发放救济棉被20床,棉衣140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步入正常化。
  1989年,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孙家庄乡贯彻执行“政策公开、数量公开、标准公开”和“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原则,在境内农村试行救济粮款发放挂牌管理(即挂牌救济)的办法。
  1991年12月,“建、并、撤”后,轿子山镇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在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救济,一手抓扶贫,开展多形式的帮扶工作,镇党委、政府每年都定人定点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农村党员开展“双带”活动,镇属各部门开展、帮扶,通过送资金、化肥、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方式进行帮扶,至2002年底,全镇325户, 1235人先后脱贫。1992年,发放救济粮5000公斤,救济款9000元。1993年,发放救济粮6000公斤。1994年,发放救济粮4000公斤。1996年,发放救济粮3000公斤,救济款25000元。1999年,发放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5人的保障金。2000~2002年,根据救济对象困难情况都给予了救济。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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