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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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462
颗粒名称: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分类号: F327
页数: 1
摘要: 轿子山镇农村税费改革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农业

内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文件精神,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个改革”,即:取消镇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业税征收计税要素,主要包括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计税价格,计税税率及附加。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统一实行农业税税率是7%,附加是2%,两者合计为8.4%;农业特产税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目税率执行,附加为8%;农业税计税价格由省政府统一制定,农业税计税要素中还有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就是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在核定过程中,在充分调整的基础上,依靠专业人员和农民群众,实事求是地对37个行政村,212个村民组中的各个农户承包耕地面积进行了核定。
  镇税费改革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召开村干部、群众大会,征求绝大多数农户的意见,得到大多数农民的认可,并将各农户的土地计税面积、计税额公示在村务公开栏上,在这次税费改革工作中,坚持依法定税、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全镇整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于2002年10月顺利完成。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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