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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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329
颗粒名称: 2.习俗
分类号: F592.7
页数: 5
摘要: 轿子山镇苗族人口习俗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民族

内容

(1)饮食
  居住在田坝地区的苗族食粮大多以大米为主,小麦、玉米为辅。山区的苗族以玉米为主粮,糯食是苗族的主食品之一。逢年过节、亲戚朋友来访要做糍粑招待,婚姻往来用糍粑赠送,每年腊月间家家户户都做年粑,肉类以猪、牛、鸡、鸭肉等为主,每年腊月间经济宽裕的人家要杀年猪,腌制腊肉和血豆腐,客上往来腊肉血豆腐是酒席的上等菜。古代,苗族婚丧嫁娶多用牛肉做席。酒是苗族的喜礼,特别是红喜事,男子饮烧酒,妇女儿童饮甜酒。
  (2)饲养
  从古至今,苗族群众习惯发展养殖业,80%的苗民爱好饲养母畜,坝区的花苗大多饲养母猪、母牛、鸭、鹅,山区水西苗、白苗爱好养母牛、母马、母羊、母鸡等家畜家禽。境内在苗族惯有“家有四母(牛、马、猪、羊),一家老幼不受苦”之说,把饲养畜禽视为发展庭院经济的重要途径。
  (3)服饰
  古代,苗族男子穿长衫,头带毛帕,系麻织腰带。解放前男子不剃头,留长发挽后脑(苗语称“蒙豆夫”)。今男子服饰同于汉族。
  “蒙阿里”(小花苗)支系妇女头带半月形红木梳,外绕银链,后脑插银簪。上衣两襟分叉相合,下着长裙,系麻织腰带、白色围腰。衣裙、围腰均用蜡染或刺绣花布镶边。
  “蒙阿志”(水西苗)支系妇女发绾结,斜插半月形小木梳,故又称“歪梳苗”。内衣蓝、白色,外套长袖短衣,衣袖为各色花布镶接而成。下着长裙,裙脚染青、蓝两色,系蜡染围腰。
  “蒙乖”(白苗)支系妇女头戴30余厘米长的大木梳,外绕捻成绕关的假发。上穿斜开襟的麻织白色短衣,系麻织腰带,下着麻织花色长统裙。
  (4)礼节
  境内苗族习惯以酒为礼,有定亲酒、结婚酒、月米酒、过年酒和建房上梁酒,应邀客人必须用酒作陪,不同的酒席有不同的酒歌。建房上梁酒有四言八句,上门吃酒有《拦门酒歌》,席间有《席间酒歌》。席间,菜可多可少,酒不可少,苗族有劝饭劝酒的习俗,劝客人吃饱喝醉。
  初婚的新郎新娘,春节到外家拜年,家族请其吃饭,新姑爷发给孩子压岁钱,表示以礼还礼。刚娶的新娘,男方家族中要请其吃饭。
  苗族群众团结和睦,一家有事全寨帮忙。老人去世,不用请,全寨人都会主动上门帮忙,18岁以上男性晚上守灵一夜通宵,中途离开要惩罚一只鸡或10~20元钱。苗族民间尊老爱幼,同堂吃席长者坐上席,先敬长者的酒,吃鸡要把鸡头敬老人,有儿童同桌吃饭,老人把鸡腿送给儿童。
  (5)节日
  大年。苗族称春节为“大年”,早餐食糯糍粑,中午宰杀公鸡祭祖,晚餐备办丰富酒菜全家吃团圆饭。
  小年。正月十五称小年,中青年夫妇这天要接岳父岳母来过正月十五,家家户户到寨外捡些小石头挂在牛、猪圈门,表示春耕伊始家畜兴旺。
  三月三。祭山神,苗寨这天买一条狗,请巫师逐家逐户扫寨,边走边念《护吉去凶词》,向各家各户屋内撒“圣水”,扫尽瘟疫火种。
  四月八。纪念杨鲁部落的部将祖犹龙阵亡,大部分苗族家庭做染成红、绿色的糯米饭吃。
  五月初五。过端午节,用雄黄酒、大蒜兑水遍撒屋内屋外,预防毒蛇进家。另外采集民间各种草药预防疾病。
  六月初六。寨民聚会祭山庙,共定村规民约。
  八月十五。月明时,吃月饼,寨民向久婚不育的夫妇送老瓜,预祝早生贵子。
  九月初九。重阳节,境内各苗族村寨用新糯米打糍粑吃。
  (6)宗教
  境内苗族存在“万物有灵”的意识观念,认为土、石、日、月、山、水、雷电、树木都有灵,能致人吉凶,因而进行祈祷或祭祀,寻求庇护或消灾灭祸。其中祭神山、神树(庙)为常见,20世纪60年代以前,境内苗族村寨都护有“神树”、“神岩”、“神山”,严禁他人破坏。到60年代中期“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这些“神树”被砍伐,山庙等也随之灭绝。
  崇拜祖先是苗族民间留下来的一种宗教信仰,认为人的生死是靠祖先保佑,凡逢年过节,办红白喜事,遇事卜卦问吉都有不同程度的祭祖内容。如:大年三十要杀公鸡供奉祖先,正月初三家族汇聚一起备办供品向祖先祭祀,按逝者的辈分从老至幼诵《祭祀词》表示崇敬并求保佑。年满18岁以上人死后要“打牛”送,用公鸡为亡人“开路”。
  境内苗族对竹崇拜,祭祀祖先用三寸长的苔竹制成竹卦;同一祖宗称“一块竹片”(视为本家)人死之后安葬完毕,用三根竹片制成三角形架插在簸箕上,给其披上衣(裙)显示亡人形象,为亡人做“魂”。苗族部分支系男子成年后,用竹蔑编个小竹箩,装上代表本人的“竹筷”,挂在自家的屋脊上,待这位男子去世后取下随棺入葬,对竹产生至高无尚的崇拜。
  (7)苗族风情
  向月亮。“向月亮”是境内苗族男女青年进行社交和开展娱乐活动的形式。同时,也通过这种活动物色对象,达到相互探亲的目的。苗族男、女青年白天照常劳动,“向月亮”一般选天气晴朗、月亮较明的夜晚。男青年吃完晚饭后,相约伙伴到邻近村寨或较远有苗族居住的村寨去游玩,在寨子边吹木叶,该村苗女听后也相约伙伴出门在村寨边与来游玩的男青年谈笑风生,时吹木叶,时对山歌,或拉二胡、吹芦笙。相互介绍双方情况。在交谈和互看貌相后,男、女青年有意者,互使眼色及暗语,远离其他伙伴,单独到一旁进一步倾谈,谈到妹有心、郎有意时,相互内心有约,此后,通过多次“向月亮”加深了解。
  游春。游春是境内苗族青年春节期间进行的一种特殊游玩活动,一般在大年初一至初三。姑娘们在村边选一场所,一边画蜡画、绣花,一边等待小伙子们游玩到来。游春一般是有目的的,它建立在平时夜游(向月亮)相识有意的基础上,大年初一,吃了早餐,小伙子们身穿长衣,系上腰带,背着花篼,肩挂芦笙或手提二胡,走村串寨,最终到有意的苗女之村,小伙子们吹奏芦笙,姑娘们在旁边谈笑风生,一直进行到晚上。平时夜游奠定亲情的苗女赠送男青年糍粑(称抱粑),说明相互亲爱,春节后逢赶场之期,男、女青年相约,男青年又买糖赠送女青年,表示相互爱慕,事后请家族老辈与苗女家说亲。
  跳花。境内苗族正月初四至初六跳杨鲁花坡(董家庄坡),初七至初九跳胶泥坝和野狗洞花坡,初十至十二跳东门庄花坡。跳花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男女青年口吹芦笙围绕花坡边转边跳,一种是二人或四人对跳,称“芦笙斗鸡舞”或“上三步退三步”等。
  (8)禁忌
  境内苗族民间有很多预兆吉凶的说法,如:喜鹊在住房上叫有喜事为吉,乌鸦在房附近叫有祸事为凶。燕子来住房做窝大吉大利,蛇进家蟋蟀在家叫为凶。狗下一个儿、猪下一对仔不吉,公鸡不按日辰叫、狗上房为凶。结婚遇打雷不吉,蒸饭饭甑大叫不利。年初一至初三晚上忌洗脚,白天忌倒洗脸水出去。结婚新娘进家时忌孕妇看,女子坐月忌到水井挑水。早上出门赶场忌外人在自家门边站,同桌吃饭忌有的吃饭有的洗脚。
  (9)丧葬
  境内苗族丧葬,正常死亡者土葬,非正常死亡者火葬。土葬多用木棺存尸,砌石井成椁,坟包砌石垒土,坟前立石碑。丧葬仪式分“送终”、“开路”、“开丧场”、“打牛”、“招灵”。
  送终。老人临终时,儿子、儿媳守在身边,聆听遗嘱。寿终时刻要到“三岔路”烧火把,鸣炮一串以通知寨人家族,众人为亡人及时剃头(或梳带)、洗身,随后将尸体装殓棺材,停放于堂屋。派人通知亲戚朋友下祭,吊唁。女婿女儿为亡人备办缝制穿戴、垫盖,下祭时女婿要送小猪一头、鸡一只,礼物要送双份。儿子、儿媳要备办黄牛一头、鸡5~9只。
  开路。夜深人静时,开路师面对亡人坐,用雄鸡作“开路鸡”,开路师口诵《开路词》,大意有6个部分,一是劝“亡人”转回“三步三坎”;二是送“亡人礼物”;三是开天劈地与人间百家姓;四是越过众多关卡力排各种险阻;五是指引“亡人”越进“阎王城”(鬼城)与众祖先聚汇;六是指引“亡人”向阎王爷要世间事物;七是向苗族老幼喊“魂”。
  开丧场和打牛。安葬死者的头天晚上,亲朋好友成群结队前来下祭,唢呐、锣鼓声通宵达旦,一夜为死者“送盘餐”。翌日拂晓,在不绝于耳的芦笙、唢呐声、鞭炮声、锣鼓声,死者被抬到丧场停放,丧场中央插有“牛伞”,侧面挂一大皮鼓,孝子斜挂木弯箭在棺前一手牵牛,一手持钢刀扬于牛头上。孝婿在侧面口诵《砍牛词》,俗称“打牛”,在苗族民间有孝子牵牛“送”父(母),孝婿“打牛”给丈人(丈母)之说。众亲戚一人吹芦笙,一人击打皮鼓,围着棺材,边吹边跳。有些家族不开设丧场“打牛”在家里进行,称“打强盗牛”水西苗个别家族信奉基督教,已不再“打牛”。
  招灵。安葬完毕,把亡灵招回家做“魂”(好事),用三角形竹架做亡人形象,披衣(裙)插在簸箕上,抬到寨子外“做魂”处,供上酒肉饭菜,反复为亡人和众祖先祭酒饭,为全族老幼“叫魂”,然后将“魂粑”割成小块分给全寨老幼吃“招灵”粑。招灵在芦笙和鼓声中结束。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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