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328
颗粒名称: 1.婚姻
分类号: F592.7
页数: 2
摘要: 轿子山镇苗族人口婚姻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民族

内容

苗族自古以来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青年一般通过“跳花”、“游春”、“向月亮”和赶场等机会互相认识、了解,情投意合者,经媒人介绍父母同意缔结婚姻。解放前境内苗族不与外族通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渐与外族通婚。苗族的婚姻大体经过以下程序:
  提亲。男方请一媒人到女方家说亲,上门说亲一般带两包点心(糖)或水果。如果女方家有意,父母就收下礼品并与媒人洽谈彩礼钱,彩礼钱多少视男方家经济情况而定,但必须征得女方家同意,洽谈彩礼钱时要带“七字”(苗语称“七字”示为吉利)。媒人根据商谈的情况返回男方家回话。如果不同意或要求过高,则婉言谢绝。一般说亲要经过两三次回谈才能谈成。
  定亲。男方邀请与自己同龄的一男青年作“陪郎”,另请二至四人同至女方家,到达后,由媒人点交部分彩礼钱,算为定婚。
  定亲时,酒宴开席前女方的姐妹、哥嫂、弟媳合伙给新郎和陪郎“洗脚”,以此而乐,通过一番热闹,新郎要给“洗脚钱”,同时,女方长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健在的,也要给老人敬老费。酒席开始请长辈坐上席,男方来客要唱《定亲歌》。席间,鸡头敬长辈,妇女吃鸡心,青年人吃鸡脚,儿童吃鸡腿。次日男方客人起身出门,女方家要赠送新郎和陪郎各两斤猪肉或两个糍粑,返回家中男方的父母要请家族中长辈吃餐便饭。
  结婚。结婚日子由男方家择定,提前送“日单”和补齐给女方家的彩礼钱,女方的父母按“日单”作好准备。结婚前一天,新郎请陪郎提酒一壶,背米一升,抱小鸡两只(称伴鸡,白苗支系男方家送去母鸡,女方家则用公鸡回赠),到女方家接亲,翌日拂晓,女方家安排请夫妻双全的夫妇一对、男女青年二至六人送亲。新郎不骑马,新娘不坐轿。到夫家时男方家族请长者在门庭手提公鸡从新娘头上绕几圈,边绕边念《护吉去凶词》,扫除沿途所遇的“邪气”,方能进家。新郎、新娘进家不拜堂,婚期不同房。婚期出进三天,客散后新娘随送亲的一道回娘家,再过几天新郎才去接回。以后新娘可在娘家住,也可在夫家住,直到生孩子才“落夫家”。随着时代的进步,此种风俗逐渐解除。
  离婚。离婚要经过双方的寨老、族老或亲朋好友调解。男嫌女而离婚,女方不退或少退彩礼钱,女嫌男而离婚女方要退男方的彩礼钱并赔偿男方一定损失费。
  随着《婚姻法》的实施,苗族群众的婚姻、家庭状况有了一定的变化。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阅读

相关地名

轿子山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