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食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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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87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食品购销
分类号: F727
页数: 2
摘要: 旧州镇食品购销介绍。
关键词: 旧州镇 食品 购销

内容

一、收购
  历史上肉食、蛋禽产销为上市自由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初期,国家对食品实行派购政策,境内生猪收购由供销社负责组织。1956年以前,肥猪收购随行就市。1956年猪肉纳入国家计划经营,执行议购议销政策。1962年旧州、陇灰、詹屯公社交售肥猪189头,由旧州供销社食品经营组负责收购;刘官、黄腊、龙青公社交售135头,由刘官食品站收购。1963~1970年,收购肥猪又采取优先供应工业品挂钩,仅1963年全区交售肥猪365头,1970~1979年,又执行购五留五的派购政策。肥猪由旧州食品站、刘官食品站采取毛猪定等级、毛斤计价收购。1978年除旧州、刘官两个食品站收购外,每星期一至星期五食品站安排职工下队定时收购。全区每年按计划收购肥猪由安顺食品公司下达计划,按分配计划如数上调安顺食品公司。
  二、猪肉供应
  1958年后,猪肉供应由上级食品部门和供销社统一经营,食品部门负责计划收购供应,供销社搞议购议销。1968~1978年肉食供应全部由食品门独家经营供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定量供应;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2.5公斤,国庆、元旦节分别供应2.5公斤,春节每人供应1公斤,对境内农业人口只限于产妇、病号供应猪肉,凭公社证明到食品站购买猪肉2公斤。1975年后取消对农村产妇户和病号供应。妇女做计划生育手续后,凭证明供应猪肉0.5~1公斤,1978年9月开始,农民完成肥猪派购任务后,凭“三证”可在市场上出售肥猪。1985年后取消肥猪派购任务和肉食供应。1958~1968年安顺食品公司建旧州食品站,站长齐绍明(安顺幺铺人)。1968~1973年罗志怀任站长(双堡东屯人)。1973~1980年邢其昌任站长(旧州陇灰人)。1980~1982年范寿仕任站长(安顺范家庄人)。1982~1985年以后取消肥猪派购任务和肉食供应指标,食品站经营业务就无法开展下去了。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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