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养生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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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770
颗粒名称: (一)饲养生猪
分类号: F326.3
页数: 3
摘要: 饲养生猪方法:民国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饲养生猪为散养,民国初期由于科技不够发达,采取的饲养方法都是以熟饲料为主,造成畜牧业的发展迟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把畜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计划,鼓励广大的农户多饲养生猪。
关键词: 生猪 养殖 概况

内容

1.饲养生猪方法:民国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饲养生猪为散养,民国初期由于科技不够发达,采取的饲养方法都是以熟饲料为主,造成畜牧业的发展迟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把畜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计划,鼓励广大的农户多饲养生猪。对饲养户,国家拨出专项资金,实行畜牧养殖业的小额贷款,但由于小农经济周期长、风险多,畜牧养殖业没有得到明显提高。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公社大队积极办养猪场,农户在公社的带动下,也大力发展养猪。但由于当时的粮食和经济跟不上,公社大队的养猪场,饲养的生猪疫病传染,死亡率很大,特别是1960~1961年期间,集体养猪场大量倒闭。国家为再鼓励农户发展养猪,划给人均饲料地12平方丈,政府采取给饲养猪户供应饲料的措施,在相应的政策扶持下,逐步推动养猪业的发展,集体养猪场基本恢复,农户发展养猪也得到相应发展。但由于发展畜牧养殖业的方向不明,当时集体养猪场饲养的生猪也只能应付上级的检查,经济收入效益不佳,1970年大集体时期,国家为鼓励农户发展畜牧养殖业,又重新划给每人饲料地5平方丈,而且对饲养母猪的农户,每头母猪每产下一窝猪崽由公社兽医员签出证明,到指定的粮食部门领取10公斤粮食。育肥猪按照国家政策实行“调留各半”。直到1980年,联产承包到户后,农民掌握自己享有的承包责任田地,明确发展畜牧养殖的方向,使生猪发展逐年提高,特别是1994~1996年三年内,粮食价格低,肉食品价格高,广大的农民看准了市场,生猪的发展突飞猛进,在境内的旧州、文星、把士等村,大力发展育肥猪;五翠、新寨、平桥、小寨、松林、甘塘、木叶等村积极发展母猪养殖,据调查,发展育肥猪的饲养户到60头以上的有10户,饲养母猪2头以上的有150户。广大的农户把畜牧养殖业的发展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兽医及养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办畜牧养殖培训班,用科学的饲养方法,大力推广生猪养殖改生喂的科学饲养方法。在境内发展200头以上的集体户有粮管所,个体户黄应龙,50头以上的专业户有旧州西街朱胜和、南街的顾兴龙,把士村的聂艳平、吴明祥。截至2002年统计全年生猪饲养量23000头,年末存栏13500头。
  境内饲养生猪,建国初期,实行的都以集体或个体养殖为主,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养殖的形式基本不存在,都是以个体养殖为主,按地方多年的养殖方法是专圈饲养和牛猪同圈饲养,近几年来,由于科技的发达,在境内饲养生猪基本实行熟性生喂的饲养方法,既减少人工,又缩短饲养周期。母猪饲养方法以粗饲料或青饲料为主,采取自繁自养的户较多,而且饲养母猪一般为“抓两头”、“带中间”,即在纯种猪未发情前,精饲料略高一点,怀孕期精饲料可减少部分,在母猪出猪崽期精饲料加大,使母猪能承受拖崽关。养殖母猪掌握一定的饲养经验,仔猪40天左右可提前断奶,加强对仔猪的饲料饲养管理,调喂增加浓缩料粒和颗粒料。饲养育肥猪可分为三个阶段,断奶仔猪以青饲料为主,中猪饲养粗精搭配,肥猪以精饲料为主青饲料为辅。三种方法齐头并进,一般饲养每批猪不超过半年,据核算,料肉比为3比1,也就是三个配合饲料饲喂一头猪,成本核算一头猪平均每年天可兼1.5元钱。
  近年来,由于兽医人员加大科学技术的宣传,广大养殖业户能掌握熟改生喂的科学饲养方法,在饲养生猪方面抓管理,相应的搞好环境卫生,按猪的大小分圈饲养。养殖业的发展经过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所谓过去民间流传“养老女”、“喂憨猪”和“过年猪”的习惯已不存在。
  2.生猪品种
  (1)本地黑猪
  本地黑猪是境内多年传统的较好的猪种,它成猪体重虽然不如苏白猪、长白猪,但却另有其优势:能耐粗饲料,抗病能力强。瘦肉比例较高,而且肉质细嫩;母猪发情期早,8个月后开始正常发情,每窝可产仔10~12头以上,双月断奶仔猪体重每头30公斤以上。
  (2)优良种猪
  苏白猪:境内饲养种猪的地点有:五翠桥头、新寨、郭伍寨、老孟寨,共饲养种猪12头。基本上是由贵阳洛湾农场引进,苏白猪的主要特征是体型较大,耐粗饲料,配种率高,如与本地黑猪杂交,产出来的独崽更好。
  长白猪:主要特征,头狭长,猪耳向前方伸展,体驱发达,肩胛较轻,背腰平,配种后产来的猪崽较好,瘦肉率较高,深受饲养户的欢迎。
  (3)母猪养殖:五翠村,新寨村,把士村,松林村、甘塘村、木叶村有部分农户饲养母猪可达2~3头,一年可赚3000元以上。
  3.生猪购销政策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实行派养派购的政策,1957年生猪被列为统一收购物资,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1958年实行合同收购制度,由商业部门与农户签订合同,收购人员到社队分期分批收购。1961年后实行“调留各半”政策,对农户饲养的生猪,达到出栏,不允许到市场交易,由国家统一收购,而且每户农户向国家交售一头肥猪,国家收购50%,饲养户自食50%,但国家收购一头肥猪奖励粮食25公斤,按照政策规定社员自留部分一律严禁进入市场销售,如发现,由工商部门没收。1963年后,国家又实行新政策,斤猪斤粮奖给农户。1971年政策规定毛重110公斤以上的肥猪交售给国家,又可抵两头上调肥猪的任务,同时奖励饲养户化肥10公斤,“调留各半”的政策延续到1980年。1981年后,国家取消收购上调政策,生猪交易在市场上交易活跃,畜牧业的发展循序渐进,到2002年止,每年生猪饲养量达23000头以上,年末出栏肥猪8000头以上,年末存栏12500头。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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