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救灾、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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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681
颗粒名称: 三、救灾、救济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91年旧州镇救灾、救济的过程。
关键词: 救灾 救济 生产自救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社会救济按照“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的方针,给予孤老残幼和贫困户救济和扶持,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
  1952年,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主要实行对困难较大,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困难户,定期给指标救济;对有一定实际困难,但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农户,以生产自救、互助、互济为主,帮助解决农具、耕牛、种子,扶持发展生产,必要时给适量的临时救济;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残、幼,实行集体供养、国家救济的办法。1956年后,对孤老、残幼实行五保制度,采取发放供养费、供养粮的办法,将五保户的生活包下来。1958年,五保户、贫困户在集体食堂吃饭。
  1959~1961年,农村连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普遍缺粮,社员非正常死亡率高,为此政府拨出专款设临时医院救济患病社员。1963年,对孤老、残、幼、五保护采取亲属供养和集体供养的办法,对贫困户分别按照困难程度给予定期定量救济或临时救济。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一度受到干扰,1968年,3个公社(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共发放救济棉被450床,棉衣3000件(套),社会救济费12000元,春荒救济费1000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社会救济工作进入正常化。
  1989年下半年,贯彻执行“政策公开、数量公开、标准公开”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原则,在农村试行救济粮发放挂牌管理(即挂牌救济)的办法。
  1991年建、并、撤后,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扶持”的方针,在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中,一手抓救济,一手抓扶贫,坚持开展多形式的帮扶工作,镇党政领导每年都定村定点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农村党员开展“双带活动”,各部门包村帮扶,通过给予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形式帮扶,使这一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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