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及地名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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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679
颗粒名称: 一、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及地名普查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摘要: 1984年4月,旧州镇、詹家屯乡和陇灰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80年6月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关键词: 地名普查 投票 选举

内容

1984年4月,旧州镇、詹家屯乡和陇灰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经过抓好选民登记,确定选民资格人数,民主提名推荐村委会候选人,公布村委会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等工作。经过选民无记名投票,于8月民主选举产生了24个村民委员会,选举出村民委员会主任24人,副主任18人,委员78人。
  1990年4月,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培训骨干,民主提名推荐候选人,进行选民登记;通过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24个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1人,居委会,即旧州街道居民委员会,选举出居委会主任1人,委员2人。
  根据“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居委会任期3年,期满进行换届选举,民政部门负责依法指导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撤、并、建后、旧州镇民政股(办公室)在镇政府的领导下,依法指导完成4次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在全镇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1999年12月止,全镇制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栏24块,定期公开村务。建立建全“村民监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组织,逐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贯彻村居委会组织法,建立建全村(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治保、调解、妇女、教科文卫、计生协会、禁赌协会等配套组织,理顺了镇政府与村(居)委会的关系,提高了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1980年6月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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