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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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6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军事机构
分类号: E297
页数: 2
摘要: 旧州镇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军事机构。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军事机构 国防教育

内容

一、民国时期
  民国22年(1933年),贵州省政府发布训令,各乡成立保卫团,乡保卫团的队长或中队长由县保卫团教导队统一招收培训,结业后由县指挥部委任,旧州乡(碧波乡)保卫团人数共20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61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安顺市武装委员会成立。同年11月,境内的旧州公社、平寨公社、猛贡公社、詹家屯公社相应成立公社人民武装部,武装部配部长1人,在人民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受公社党委和上级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武装部长为公社党委成员。
  1984年8月,改人民公社为乡(镇),旧州公社分为一乡一镇,即旧州镇和詹家屯苗族布依族乡,陇灰公社改称陇灰苗族布依族乡。原来的公社武装部也改为“乡(镇)人民武装部”。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后,改为旧州镇人民武装部,镇人民武装部配部长1名,武装干事、参谋各1名,人选由镇党委提出,市人民武装部任命。
  1962年1月,境内的旧州、平寨、猛贡、詹家屯等公社相继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的成员由公社的组织、公安、武装、宣传、青年、妇女、民政等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公社党委副书记担任。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任务是: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审查公社人武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民兵建设计划和组织部门协同进行民兵工作,研究改进民兵工作的方法,讨论年度的征兵、退伍和研究战时人力动员方案,开展国防教育等。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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