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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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6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033
页数: 30
摘要: 主要介绍旧州镇各乡的人民政府和工作纪略。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成员名录 工作纪略

内容

1949年11月~1953年8月,今旧州镇隶属旧州区(第八区),分为旧州乡、文星乡、平寨乡、詹家屯乡、猛贡乡、朵嘎乡。1953年8月~1956年8月,隶属于旧州区(第八区),分为旧州镇(文星乡和旧州乡合并为旧州镇)、詹家屯乡、陇灰乡(猛贡乡和朵嘎乡合并为陇灰乡)。1958年以后设旧州人民公社、陇灰人民公社、詹家屯人民公社,旧州公社下辖8个大队:旧州、把士、文星、五翠、浪塘、高坡、新寨、松林;詹家屯公社下辖8个大队:詹家屯、茶坡、苏吕、高车、平寨、龙潭、横水、罗官;陇灰公社下辖8个大队;陇灰、猛贡、汪寨、木叶、西地、朵嘎、蒙村、甘塘。
  1984年,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分别更名为旧州镇、詹家屯乡、陇灰乡。
  1990年3月,撤销原安顺县、市建置,建立新的安顺市,旧州镇辖区未发生变化。
  1991年,撤区、并乡、建镇,旧州镇、詹家屯乡、陇灰乡合并定名为旧州镇。
  一、旧州镇人民政府
  1961年8月~1962年12月,安顺市将原9个人民公社(时称大公社)63个管理区为9个区、43个公社(小公社)公社机关称管理委员会,设正、副社长、支书各1人,武装委员1人,统计1人,勤杂1人,总编制9人;1963年1月,撤安顺市恢复安顺县。置旧州区旧州公社、陇灰公社、詹家屯公社,属旧州区所辖。
  “文化大革命”时期,公社管理委员会被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数人,公社行政人员10~15人。
  1979年旧州公社辖8个大队,76个生产队,46个自然村。
  旧州大队:大队驻地旧州,辖旧州场坝、牛滚塘、韭菜园、官家坟,以及旧州东、南、西、北等等自然村。
  文星大队:大队驻地文昌阁,辖大者模、小者模、小龙潭、马过河、文昌阁、巴落、陈家庄、新院、吴章、宋家寨等自然村。
  把士大队:把士大队驻地把士,辖把士寨、洗马塘、晒围、平桥、小寨等自然村。
  新寨大队:大队驻地新寨,辖新寨、鸡笼寨、新坡、郭家寨、老秧寨、猫洞等自然村。
  五翠大队:大队驻地大五翠,辖猓狸、彭家院、大五翠、小五翠、破头山、蜂子坡等自然村。
  浪塘大队:大队驻地浪塘,辖浪塘、庙堂、清水等自然村。
  高坡大队:大队驻地羊保,辖高坡、有牙口、岩脚寨、羊保等自然村
  松林大队:大队驻地松林,辖松林、家汤、打寨山等自然村。
  1984年6月,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为乡(镇)。1990年3月,安顺县市合并,置安顺市,旧州镇属旧州区所辖,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称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
  二、詹家屯乡人民政府
  1949年11月~1950年6月,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詹家屯乡、平寨乡属旧州区所辖。1953年8月建立詹家屯乡,设乡长、副乡长、乡支部书记各1人。詹家屯乡辖詹家屯、龙潭、罗官、横水等村;平寨乡辖苏吕、高车、茶坡、平寨等村。
  1958年7月1日,建立安顺市、将原安顺县市的9个区并为9个人民公社,下辖63个管理区。管理区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文书、武装部长及公安、民政助理各1人,詹家屯管理区下辖詹家屯、龙潭、罗官、横水、平寨、苏吕、高车、茶坡等7个生产大队。
  詹家屯大队:辖詹家屯、乡底下等自然村。
  龙潭大队:辖龙潭寨、老猛寨、邵家田、大地坡、刘家坡等自然村。
  罗官大队:辖罗官、蔡家院、上红土、下红土等自然村。
  横水大队:辖横水、小河、汪田、小高寨等自然村。
  茶坡大队:辖茶坡自然村。
  平寨大队:辖平寨、连花塘等自然村。
  高车大队:辖高车、老黄寨等自然村。
  苏吕大队:辖苏吕自然村。
  三、陇灰乡人民政府
  1949年11月,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至1950年6月,猛贡、陇灰、汪寨、木叶、西地、朵嘎、蒙村、甘塘属猛贡乡管辖,后改为朵嘎乡管辖,1956年更名为陇灰乡,下辖陇灰、汪寨、木叶、猛贡、西地、甘塘、朵嘎、蒙村8个生产大队。
  陇灰大队:辖上陇灰、下陇灰、旧院等自然村。
  汪寨大队:辖大汪寨、小汪寨自然村。
  木叶大队:辖木叶、小格志、齐家庄等自然村。
  西地大队:辖高院、甘冲、上坝、西地等自然村。
  蒙村大队:辖蒙村、下寨、魏家寨、马场路等自然村。
  朵嘎大队:辖朵嘎、马料田、潘家庄、水湖坝等自然村。甘塘大队:辖甘塘大小堡、湾子、郭伍寨等自然村。
  猛贡大队:辖新猛贡、旧猛贡、滥泥寨、王二寨、小屯等自然村。
  四、撤区、并乡、建镇后的旧州镇人民政府
  1991年,根据黔府通(1991年)158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撤区、并乡、建镇工作,撤销原旧州镇、詹家屯乡、陇灰乡。1991年成立中共旧州镇工作委员会,负责筹建新的旧州镇。1992年3月,召开旧州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政府下设政府办公室、经科办、文卫股、民政股、武装部、计生股等多个工作部门。1997年机构改革,将党委办与政府办合并为党政办,民政股改为民政办,计生股改为计生办,撤销经科办、文卫股,建教科文卫办公室。旧州镇下辖旧州、把士、新寨、五翠、松林、文星、浪塘、高坡、苏吕、高车、平寨、茶坡、詹家屯、龙潭、罗官、横水、猛贡、陇灰、汪寨、木叶、西地、朵嘎、蒙村、甘塘等24个行政村,96个村民组和1个居委会(即旧州居委会)。
  五、历届人民政府成员名录
  旧州乡、旧州镇、旧州人民公社(1952.3~1961.3)
  乡 长:王文华(1952.4~1954.6)
  副乡长:杨庆安(1952.4~1954.6)
  镇 长:王文华(1954.6~1956.8)
  副镇长:杨庆安(1954.6~1955.10)
  蒋成俊(1955.10~1956.8)
  社 长:杨广君(1958.12~1960.3)
  副社长:蒋有林(1958.12~1961.8)
  柏兴国(1958.12~1961.3)
  社 长:黄培鑫(1960.3~1961.3)
  副社长:杨少荣(1960.7~1961.8)
  社 长:李鸿书(1961.7~1961.9)
  平寨乡人民政府(1952.4~1956.8)
  乡 长:肖茂先(1952.4~1956.8)
  副乡长:蒋华先(1953.4~1956.8)
  猛贡乡人民政府(1952.4~1956.8)
  乡 长:邢其昌(1952.11~1955.10)
  副乡长:杨少华(1953.4~1956.6)
  王世忠(1953.5~1956.6)
  王廷友(1955.4~1956.8)
  朵嘎乡人民政府(1952.11~1956.8)
  乡长:张丙奎(1952.11~1953.5)
  乡 长:吴廷祥(1953.5~1956.3)
  副乡长:赵丙先(1954.3~1956.8)
  詹家屯乡人民政府(1952.4~1956.8)
  乡 长:曾继中(1952.4~1953.5)
  刘明清(1953.5~1954.3)
  曾继中(1954.3~1956.8)
  副乡长:秦少堂(1953.5~1954.3)
  石凡昌(1954.3~1956.8)
  旧州管理区(1958.11~1961.8)
  主任:朱明华(1958.12~1960.10)
  李应华(1960.10~1961.8)
  副主任:郑宗惠(女)(1960.10~1961.8)
  平寨管理区(1958.12~1961.8)
  主任:蒋华先(1958.12~1961.8)
  副主任:郭相云(1958.12~1961.8)
  詹家屯管理区(1959.1~1961.8)
  主任:石凡昌(1959.1~1961.8)
  副主任:周西昌(1959.1~1961.8)
  侯应芬(女)(1960.5~1961.8)
  猛贡管理区(1958.12~1959.2)
  主任:王廷友(1958.12~1959.2)
  副主任:赵丙先(1958.12~1959.2)
  旧州镇人民公社(1961.8~1966.5)
  社 长:李应华(1961.8~1962.6)
  蒋成俊(1962.6~1963.2)
  朱明华(1963.2~1966.5)
  副社长:郑宗惠(女)(1961.8~1962.5)
  曾建章(1961.8~1962.6)
  朱明华(1962.6~1963.2)
  文星人民公社(1962年7月由旧州公社划出,原名平寨人民公社,后改称文星人民公社。
  社 长:梅宗良(1963.5~1966.5)
  詹家屯人民公社(1961.8~1966.5)
  社 长:王廷友(1961.8~1962.6)
  社 长:陈元章(1962.6~1963.5)
  社 长:王廷友(1963.2~1966.5)
  副社长:周西昌(1961.8~1962.5)
  侯应芬(女)(1961.8~1962.5)
  石凡昌(1962.6~1966.5)
  猛贡人民公社(1963年2月更名为陇灰人民公社)
  社 长:吴廷祥(1961.3~1966.5)
  陇灰人民公社(1963年2月由猛贡人民公社更名)
  副社长:邢其昌(1965.11~1966.5)
  旧州公社革命委员会(1979.10~1981.5)
  主任:蒋成俊(1979.7~1979.10)
  钟礼先(1979.7~1982.5)
  副主任:杨学友(1976.10~1981.5)
  邹家智(1976.10~1981.5)
  梅宗良(1978.11~1981.5)
  石凡昌(1976.10~1978.12)
  叶启儒(1979.3~1980.3)
  旧州公社管理委员会(1981.5~1984.7)
  主任:詹兴武(1981.5~1984.7)
  副主任:梅宗良(1981.5~1984.7)
  杨学友(1981.5~1984.7)
  旧州镇人民政府(1984.7~1987.12)
  镇 长:蒋成荣(1984.7~1987.5)
  班正贤(1987.5~1987.12)
  副镇长:宋德万(1984.7~1987.12)
  刘枢琼(女)(1984.7~1986)
  蒋成荣(1987.5~1987.12)
  罗桂荣(1987.5~1987.12)
  詹家屯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1984.7~1987.5)
  乡 长:杨学友(1984.7~1987.5)
  吴兴国(1987.5~1987.12)
  副乡长:班正贤(1984.7~1987.5)
  郑宗荣(1984.7~1987.12)
  罗桂荣(1986.3~1987.5)
  柏常国(1987.5~1987.12)
  肖翠(女)(1987.5~1987.12)
  陇灰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10~1980.11)
  主任:范寿世(1976.10~1980.11)
  副主任;熊启明(1976.10~1980.11)
  陇灰公社管理委员会(1980.11~1984.2)
  主任:熊启明(1980.11~1984.2)
  副主任:王明忠(1980.11~1984.2)
  杨仕群(1980.11~1984.2)
  陇灰苗族乡人民政府
  乡长:吴兴国(1984.2~1987.3)
  魏崇元(1987.5~1987.12)
  副乡长:侯仲成(1984.2~1987.3)
  魏崇元(1984.3~1987.3)
  熊兴国(1984.5~1987.12)
  鲍灵映(1984.5~1987.3)
  乡长:魏崇元(1987.12~1990.3)
  副乡长:侯仲成(1987.3~1990.3)
  乡 长:侯仲成(1990.3~1991.12)
  副乡长:鲍灵映(1987.3~1991.12)
  詹家屯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1987.3~1991.12)
  乡长:吴兴国(1987.3~1990.3)
  副乡长:柏常国(1987.3~1990.3)
  肖翠(女)(1987.3~1990.3)
  乡 长:柏常国(1990.3~1991.12)
  副乡长:金林顺(1990.3~1991.12)
  肖翠(女)(1990.3~1991.12)
  旧州镇人民政府(1987.3~1991.12)
  镇 长:班政贤(1987.3~1990.3)
  吴兴国(1990.3~1991.12)
  副镇长:罗桂荣(1987.3~1990.3)
  蒋成荣(1987.3~1990.3)
  胡礼琪(1987.3~1989.3)
  (二)1991年12月撤、并、建后
  旧州镇人民政府(1991.12~2002.12)
  镇 长:王开伦(1992.3~1993.3)
  副镇长:吴兴国(1992.3~1993.3)
  任启红(1992.3~1993.3)
  镇 长:王开伦(1993.3~1996.3)
  副镇长:金林顺(1994.3~1996.3)
  吴兴国(1993.3~1996.3)
  镇长助理:唐帮权(1994.3~1996.3)
  镇长:柏常永(1996.1~1998.12)
  副镇长:金林顺(1996.1~1998.12)
  王发祥(1996.1~1998.12)
  科技副镇长:马照亮(1996.1~1998.12)
  镇长:金林顺(1999.1~2001.12)
  副镇长:马照亮(1999.1~2001.12)
  王发祥(1999.1~2001.12)
  钟少琼(女)(1999.1~2001.12)
  罗卉明(1999.1~2001.12)
  科技副镇长:舒明玉(1999.1~2001.12)
  镇 长:熊 杰(2002.1~ )
  副镇长:陈贵元(2002.1~ )
  邓国栋(2002.1~ )
  陈 剑(2002.1~ )
  王 峰(2002.1~ )
  镇长助理:朱国荣(2002.6~ )
  六、政府工作纪略
  (一)民国时期政府工作纪略
  民国19年(1930年)省政府开展地方自治,调整行政区划,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镇,乡镇以下设坊、闾、邻。民国24年(1935年),民国政府取代军阀统治,废邻、闾、坊而设保、甲,保甲长具体负责地方事务。
  民国时期,乡公所及地方保、甲长的主要任务是“抓丁派款”,即根据上级的要求及任务,将应抓去服兵役或其他劳役的人数,以及各税收及临时摊派任务数,经过层层加码,最后由甲长召集所辖的人户,或按人头户数、或按贫富情况分派到各家各户头上,限期完成。
  乡公所及保、甲长在完成主要任务的同时,也进行一些常规管理工作。如管理户籍、调解各类民间纠纷、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和发展教育事业等,但成效不大。
  (二)乡、人民公社及镇工作纪略
  1.军事管理制及建立新的基层政权
  1949年11月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11月23日,派员分赴各区乡接管,实行军事管制,宣传《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宣传对旧职人员“包下来”的政策。当时旧州镇、詹家屯乡、陇灰乡留用旧职人员3名,各保、甲长也暂时留用。
  2.土地改革
  1950年初,安顺县抽派武工队(或称文工团)深入农村,开展发展群众、挨户调查、筹建农民协会、进行查田定产等工作。
  武工队(文工团)入村后,采取歌谣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揭露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
  武工队(文工团)在宣传发动群众的同时,开展减租退押、查黑田等工作,实行“三五、六五”(俗称“二五”)减租办法。同时又对地主拥有的土地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为开展土地改革打下了基础。
  1950年,在武工队(文工团)的直接领导下,各村首先成立农协小组,紧接着成立农民协会,由农会主席、委员负责村级行政事务。旧州乡下辖的旧州、新寨、把士、五翠、浪塘、文星、松林共计成立农民协会8个,詹家屯乡下辖的罗官、横水、詹家屯、龙潭、茶坡、高车、苏吕共计成立农民协会7个,陇灰乡下辖的陇灰、猛贡、汪寨、西地、甘塘、朵嘎、蒙村、木叶共计成立农民协会8个。
  195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将完成土地改革作为本年的中心工作。在经过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安顺县7月5日~10月初全面铺开土地改革工作。上述25个农民协会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全部及其多余的粮食、房屋和土地,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分配土地时以乡为调剂单位,村为分配单位,中农利益受到保护,不受侵犯,地主家庭按人口分给农民相等的土地,令其自食其力。
  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的号召下,积极踊跃支持“抗美援朝”,农村每户捐赠粮食(稻谷)年均3市斤(十六两秤)。共计捐赠稻谷11000市斤,支援“抗美援朝”。
  3.农业合作化运动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2年上半年,安顺县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当时安顺县第八区的猛贡乡、平寨乡、旧州镇等先后建立互助组。截至1954年9月止,经过对互助组的整顿、巩固、提高,累计共建立互助组25个。
  1954年9月,安顺县经过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之后,建社工作大规模开展,宣传教育农民,进行土地,农具入社,建立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措施。
  1954年9月~1957年2月,在建立初级社的过程中,根据中共安顺县委的指示,不断地对初级社进行整顿和提高,逐步将部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至1957年2月,全部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农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基本完成。
  4.“大跃进”,人民公社
  1957年11月《人民日报》发表《发动人民讨论四十条纲要》,安顺县制定了《十年农业规划指标》,发动全县农村掀起兴修水利和以积肥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
  1958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化”,联乡并社,建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设营、连、排组织,行动军事化,生产搞“大兵团”作战,以营为单位办集体食堂。群众的自留地、牲畜、大型农具,林木果树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料收归集体所有。中共中央召开的成都会议,把“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全县普遍制定了钢铁计划产量和粮食计划产量高指标。1958年10月全县掀起大炼钢铁、大办工厂热潮。据统计,旧州公社,詹家屯乡、陇灰乡共抽调1200余人(占当时劳动力的25%以上)到双堡梅旗等铁厂“大炼钢铁”,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由于大量伐木烧炭,致使大部分林木被毁,农户被迫将部分金属锅瓢捐交,作为废钢铁捐献支援“大炼钢铁”工作。
  在农业生产方面,公社组织“大兵团”作战。1958年10月初,学习推广安顺县二铺区小虹山试验种植小麦“卫星田”的做法,一时间各公社、营(大队)以及单位迅速效仿,白天支援“钢铁元帅”,晚上挑灯夜战搞深耕,旧州公社、詹家屯乡、陇灰乡累计搞深耕面积1800亩,即由乡组织大队抽调劳动力集中起来劳动。各生产大队也分别搞样板田(卫星田),将耕田深挖三尺,将肥土层深埋地下、黄土翻上来,小面积内施用大量肥料,播撒大量种子,预计亩产要达到1~5万公斤。由于耕作方法缺乏科学依据,最后深耕均以失败告终。
  1958年11月,为了使“大跃进”的局势持续开展,县、市委部署“拨白旗、插红旗”运动,浮夸风盛行。到11月,旧州公社、詹家屯乡、陇灰乡共计办了32个食堂,由于铺张浪费严重,加上当年粮食减产约30%左右, 1959年初市委发文废止放开肚皮吃饭的办法,但粮食短缺极严重。4月,中共中央转发《关于做好当前人民生活工作中的几项紧急通知》,安顺市在缺粮食的困境中,对集体食堂允许“大集体、小自由”,允许社员带私菜进食堂吃,也允许社员打饭回家吃。后来,口粮供应越来越紧张,各地食堂只得把每天的定量粮发给群众,让他们拿回去掺和代食品充饥。6月,70%的食堂散伙。
  1959年9月,在党内开展“反右倾”运动,批判部分干部的“右倾思想”,贯彻“反右倾,鼓干劲”指示,层层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市委组织工作队,下乡督促整顿和恢复公共食堂。“反右倾”助长了个人专断作风,干部群众不敢讲真话,虚报浮夸和形式主义又一次出现。各生产大队的粮食产量又一次出现“跃进”式上升,在高指标高征购下,1960年初恢复的农村食堂面临停火断炊。各农村食堂在虚报浮夸风的影响下,想办法提高“出饭率”,要求1斤大米要做出5~10斤饭来,但实际上做不到。为了做到高“出饭率”,干部及食堂的工作人员只有暗地里加进更多的大米,才能达到要求。
  1959年粮食再次减收。远远未能达到年初的计划指标,缺粮形式越发紧张。为维持食堂的存在、公社、管理区干部一再压缩社员口粮标准,先压缩到人均每天10两(十六两秤),继而8两、6两、4两,社员只有采梧桐、皂角、洋槐等村的叶子,树皮掺饭吃。12月,市委号召城乡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称之为“瓜菜代”运动,群众纷纷上荒山野地挖蕨根及其他树皮草根代替粮食充饥,很多人出现滔肿和中毒。
  5.整风整社
  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广大干部群众确实高兴过一阵子,开始都认为已经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但到年底,才发现理想中的共产主义迟迟未能实现,相反,竟连维持生命延续的食品也越来越缺乏。在这样的情况下,社员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热情减退,社员的情绪已远不如前,消极怠工现象严重,大多数人出工不出力,认为“干不干,一天两顿饭”。部分基层干部也开始对公社产生怀疑。
  1959年2月,开展人民公社的整顿巩固工作,纠正对人民公社的错误认识,规定社员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宅旁的零星树木、小农具、小家禽仍由社员保留,允许社员有“大集体、小自由”,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缓解了干部与群众的紧张关系。到8月份,“反右倾”运动又开展起来,干部个人专断作风在党内盛行,层层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瞎指挥、浮夸风又一次重演。12月,旧州公社、詹家屯乡、陇灰乡在中共安顺市委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了整风整社工作,发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予头指向基层干部和部分社员,对他们进行批判、斗争。旧州公社受到批判的大、小队干部有23人,陇灰乡有18人,詹家屯乡有25人。
  1960年下半年针对普遍存在的浪费,干部多吃多占和个人专断作风,开展了“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发动基层干部相互检举、揭发和自己坦白交待问题。原领导“大办食堂”、“大兵团作战”的基层干部大多数被撤换。
  1961年3月,将有些核算单位过大、村寨分散、工作吃力、生产长期掉队、对群众生活不便为核算单位划小。7月,贯彻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粮食生产、购销和土地生产资料以生产队为单位,推行“三包一奖四固定”,深受社员欢迎。8月,对反“右倾”、“三反”整风整社中受各种处分的干部分别进行复查、复议、部分减轻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处理。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在这三次运动中被处分、批判斗争的干部落实了政策。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9年底。1980年以后,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6.“四清”运动
  1964年12月20日,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的“四清”运动开始,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四清运动“前十条”和9月中共中央下发“后十条”,改变原来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开展运动的规定,强调发动群众解决干部中的问题。1965年初,中共中央又发出“二十三条”,提出重点是整那些“混进党内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安顺县又派出工作队到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和陇灰公社的社队进行补课,解放大多数干部,取消包产到户到组。以上的“四清”运动称之为“面上四清”。
  1965年9月22日,安顺县开展农村点上“四清”运动试点,称“点上四清”。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为第一批开展工作的公社之一,公社设工作组,省委、地委、行署机关和县都抽调干部参加,并在11月集中在安顺培训。培训的同时,各工作队派出先遣队,提前1个月入村,秘密观察农村动态,收集社、队干部材料。12月中旬,工作队入村,在大队、生产队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公社机关腾出办公室接待,组织学习“二十三条”,让干部联系思想和实际,揭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找问题,“梳辫子”,凡积极分子检举揭发干部的罪行,只可信其有,不可疑其无,要反复追查到底。这样一来,社队90%以上的干部都作了检查,反复多次不能过关。1966年2月,各生产大队学习云峰公社“双斗”(“斗阶级敌人”,“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经验,纷纷召开贫下中农大会,对干部的“政治、经济、组织、思想”四不清问题。“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等问题进行检举、揭发、批判,此后,以公社为单位,各工作队把内定的“走资派”揪出来,召开群众大会,由武装民兵押解进行揭发、批判、斗争,持续一个多月。“双斗”告一段落后,对一般干部在“两条道路斗争中的表现”要求基层干部人人过关。在“四清运动”后期,对农村的阶级成分重新评审,一此无辜的群众被划错家庭成分遭到批斗。1966年7月,“四清运动”结束。
  7.“文化革命”
  1967年6月底,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和陇灰公社“造反派”夺取发权力达一年之久。各公社的管理委员会均改为公社革命委员会,各生产大队亦改为革命生产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国掀起活学活用毛泽东的著作高潮,1968年初,读毛泽东语录、唱毛泽东语录歌、跳“忠”字舞达到狂热程度。
  1964年,毛泽东号召“农业学大寨”,安顺县开展以治山改水、推广良种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工作,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及辖各生产大队纷纷办“样板田”。1966年上半年,开展兴修水利,修筑道路,“加高加厚”田坎,坡土改梯土,推广优良品种的群众运动。1969年又组织“农业学大寨”,并组织大队以上干部,参加市、县革委组织的到山西大寨参观学习。1972年后,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各生产大队普遍开办知青农场,接纳城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至1978年,共接收86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1973年10月,“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进一步开展。1975年9月,安顺市、县组织“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到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开展路线教育,批判“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即只抓生产,不讲政治路线)思想和“白猫黑猫”论。10月,提出“大干苦干三四年,建成大寨县、市”的口号。1976年1月开始,“反击右倾翻案风”、“农业学大寨”基本转为政治运动,将生产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在大砍“资本主义尾巴”中,旧州公社旧州大队因社员磨豆腐卖、酿酒卖,被公社革委会没收,砸铁锅25口以上。同时,铲除社员开荒地、自留地中的农作物,公社革委会派人堵截社员赶场,没收交易物资,限制社员养殖家畜。此时,很多大队都办起了集体林场、茶场、养猪场。这些集体林场、茶场、养猪场等在1979年陆续停办。
  1976年,中共安顺地委决定在境内的茶坡、文星、旧州、把士、五翠生产队部分旱地搞“农业学大寨”改土造田搞样板,以大批判开路,组织各公社的社员投入搞“万亩机耕大田”,组织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投入人力物力。到1977年未能实现“大寨县(市)”目标。
  8.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从1980年开始,经历了三个阶段。到1984年,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稳定和巩固。
  (1)放宽农业政策,调整生产队规模
  1980年1~3月,根据安顺市、县人民政府文件,调整生产队规模,将生产队规模由大划小,尊重和保护生产队的自主权,扩大社员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鼓励农户发展工副业,旧州公社的生产队由1979年的56个划为76个,詹家屯公社划为28个,陇灰公社划为24个。
  (2)推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
  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和贵州省委关于放宽农业政策的文件,各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旧州公社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有56个,以生产队统收统分的有56个,詹家屯公社实行包干到户的有21个,以生产队统收统分的有21个,陇灰公社实行包干到户的有24个,以生产队统分的有24个。到1981年春,普遍推行以包干到户解决了吃粮问题,有的还自给有余,农民的人均收人有了提高。
  (3)完善、稳定和巩固家庭承包责任制
  1982年初,安顺市、县集中力量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签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将粮食生产计划,粮食征购任务;承包面积、干部报酬、计划生育等一一落实到户,以合同形式明确农民的责、权、利。1984年初,为彻底解除农民怕下步政策变化的思想包袱,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将延长耕地承包期,提高生产力水平作为农村工作重点,土地承包合同定15年不变。1984年底,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得到稳定和巩固,改变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1996年旧州镇人民政府又进行了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工作,将土地承包期一定为30年不变,让农民吃“定心丸”,促使粮食生产一年上一个新台阶,粮食产量和农业总产值始终保持在7%以上的增长速度。
  9.兴办乡镇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旧州公社、詹家屯公社、陇灰公社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筹资兴办了旧州水泥厂、旧州酒厂、旧州自来水厂;同时,鼓励个人筹资兴办各类企业。旧州西街肖波在1994年创办的炮竹厂,年产值150万元,年纯利润8万元,解决了100余名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10.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认真贯彻“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实行计划生育“村为主”。1992年完成计划生育“四术”1265例,1993年完成1783例,1994年完成1218例,1996年完成1393例,1997年完成1315例,1998年完成720例,1999年完成1052制, 2000年完成870例,2001年完成826例,2002年完成797例,人口自然增长率始终保持在12.5‰以下。
  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狠抓普教和农教。1992年,适龄儿童入学率95.28%,巩固率98.31%,普及率95.01%,毕业率96.31%;1993年,适龄儿童入学率95.64%,巩固率98.59%,普及率96%,毕业率96.92%;1994年,适龄儿童入学率96.32%,巩固率98.64%,普及率97.45%,毕业率97.12%;1995年,适龄儿童入学率96.58%,巩固率99.13%,普及率97.45%,毕业率98.36。1996年投入56万元,新建旧州小学教学大楼,新建把士、平桥、蒙村、詹家屯、龙潭小学教学楼,新建旧州初级中学教学楼660平方米,1998年新建罗官、苏吕、陇灰小学教学楼,改建旧州初级中学教学楼220平方米。1999年新建浪塘、汪寨、西地、朵嘎小学教学楼。2000年,新建猛贡、横水小学教学楼,同年完善陇灰完小、詹家屯小学、甘塘、陇灰小学的围墙、操场、校门等建设,2001年完善龙潭小学、詹家屯村小、蒙村小学的操场、围墙和校门建设, 2002年新建旧州小学综合办公大楼,改建陇灰完小校门,完善浪塘小学、文星小学操场、校门,陇灰小学、詹家屯小学、旧州中学、旧州初级中学的综合办公大楼也全面启动。2002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5%,巩固率为100%,毕业率为100%,15周岁完成率为97.36%,17周岁完成率为86.92%。
  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镇建立公开宣传传栏49块,建立健全各种职责制度。对财务、计划生育、土地审批、民政救济等工作按时间向群众公开。
  科技兴镇工作,全镇85%以上的劳动力都能熟练掌握1~2门致富技术。
  农村广播通讯工作,2002年全镇有12个村安装了地面卫星接收站,18个村开通了程控电话。
  医疗卫生工作,新建了卫生院大楼,建立了24个村级卫生室。2002年完成“四苗”接种任务,接种率达96.72%,单苗接种服苗率为98.72%。
  民政优抚工作。认真开展民政救济,严格婚姻管理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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