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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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5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族
分类号: K280.73
页数: 14
摘要: 从民族分布情况,婚姻,信仰,习俗等方面介绍旧州镇的民族文化。
关键词: 民族 汉族 苗族

内容

一、汉族
  (一)族源
  汉族进入贵州,始于春秋时期,而大量迁居,则在明洪武年间。据《贵州通志·地理志》载,秦王嬴政十六年(公元前205年),秦始皇派武臣通五尺道,派兵入黔,在夜郎地区一度设置官吏。但秦汉时期,在贵州境内虽有郡县之设,委有流官,但因贵州地处边陲,山重水复,路途遥远,且此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当地土酋势力很大,大部分地区均为土酋当政。安顺宁谷、平坝天龙、毕节黔西、威宁、赫章等数十处汉墓及汉墓群、汉窑及汉遗址之发掘和大量秦五尺道(古驿道),足以佐证春秋时期汉代职官及兵马曾居于安顺。《续修安顺府志》载:历晋、隋、唐、宋、元诸朝,或置郡、或置路以资统治。既曰讨,必以兵,既曰置,必以官,是以历代汉族之往来于黔者非少数。然此等汉人,多视安顺如逆旅,功毕即返中土,少数留居者,亦以形单势孤,风俗移人,日久即被土著同化。故安顺氏族者,鲜知有明以前之汉人。至明洪武时,为长治久安计,徙江南巨族号称20万入云、贵两省,此即今日云贵两省诸氏族之始祖。
  史有称汉人为“客家”者,这些“客家”来源不同,籍贯各异,徙入有先有后,民国《镇宁县志》中《民风·民族》中记载:“汉族……其中以江西、江南籍等占多数,四川(辗家子)次之,闽、浙、豫、鲁、皖、鄂又次之,其移徙来源,最早者为明洪武初年征南屯田戌边之军队(多为苏、赣籍);次之为明、清两代游宦之文、武官吏、部属佐杂及遭遣戌者;再次为因经商及做工至县落籍者。故称汉为人‘客家’,盖喻为远来作客者也。”抗日战争时期,或战乱、或灾荒、或经商,又有汉人由两广、福建、江西等地迁入。旧州境内之汉族,究其渊源,上述诸种情由兼而有之。
  (二)屯堡人
  1.屯堡人的由来
  屯堡人系指居住于屯堡中之汉人。随着历史的发展,废除屯田制,或战乱、或迁徙,桑田变换,斗转星移,后来的屯堡人,不再专指“调北征南”的屯军后裔,也包括了“调北填南”的屯民,不仅指住居于屯堡的人,也包括居住于屯堡以外的妇女不缠足、服饰相同者。旧州境内的屯堡人,主要集中在甘塘堡、苏吕堡、詹家屯3个村,其次是高车、把士、龙潭、汪寨、木叶、茶坡等村,此外,除西地、平寨、罗官以外的其余各村均有住居者。
  2.语言
  屯堡人语言有屯与堡之别,屯人语言利落,堡人操“堡子声”。
  “堡子声”带有卷舌音和大量的儿化音。旧州境内屯堡人的语言不带“堡子声”。
  3.服饰
  屯堡人女装古朴,尚保留着明代风格。《安顺府志》记载:“屯军……妇女以银索绾发髻,分三绺,长簪大环,皆凤阳汉装也”。少女留长发辫,两耳前上方留细发于太阳穴边,前额的关发剪与眉齐,称“三把头”或“凤阳头”。已婚妇女挽髻,插凤凰状发簪,戴马尾编织的发网,发网上垂插玉器或银质梅花簪,头戴青丝纱帕或白纱帕,上装穿右衽大袖细布长袍,袖口和左边大襟边沿上绣有花瓣和白色押条,腰间系腰带,丝头长垂身后,今多用80公分宽、1丈2尺长的青布或白布折成5~6公分宽的“系腰带”做腰带、打结后把1尺左右长的头子垂于身后,腰前系青色为主、兰色或绿色饰腰的围腰,穿长裤,脚穿绣花尖尖长统鞋,不缠足。男子头挽青布帕或戴毡窝帽,上身穿青、兰、白布“棒头钮子”对襟衣服或右衽长衫,下身穿青色大裤脚超腰吊裆裤,脚穿“千层底”布鞋或草鞋。现多数已着普通时装。
  4.婚姻
  屯堡人的婚姻,一般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订婚前,男女青年在媒人的安排下“相亲”,双方相中后,由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男方家将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请阴阳先生按五行相生相克对比,如合得,则择吉日到女方家订亲,俗称“发八字”或“问讯”。婚前,男家择定婚配吉日,然后备上礼物到女家报讯,俗称“报日子”。在举行婚礼时,男家要备猪肉半边(连头带尾)、衣服数件、财礼若干交给女家,数量多少,视男家经济情况并争取女家同意而定。姑娘出嫁时要哭嫁,向父母行跪拜礼,然后由兄或弟背上车、轿。女家有二位妇女陪同姑娘到男家,称“送亲客”。接亲的车、轿队伍一般天亮前从女家出发,天亮后到达夫家,意为夫妻日后生活道路越走越光明。下轿后用鸡血点轿,然后跨鞍入门。夫家神龛上点七芯灯,新娘顶乌云帕进入堂屋后,听司仪安排拜堂,先生封诰四句,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夫家要办喜酒,宴请亲朋好友。席散,拥新人入洞房,新郎给新娘挑“乌云帕”,亲友闹新房。第二天,新娘下厨做饭,亲友品尝,吃团圆饭。第三天,新郎陪新娘回门,当日返回。
  随着社会的发展,镇境内屯堡人的这些习俗逐渐被现代文明方式取代,现在的青年男女多数为自由恋爱,自主选择,婚前先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婚礼形式已从繁到简,不再大操大办,大宴亲朋。
  5.丧葬
  境内屯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多用传统丧葬方法,老人去世,用干蒿熬水洗尸,然后穿衣,穿衣宜单忌双。尸停堂屋正中,木棺入殓。用白布作孝,剪白纸缠葵花杆作杖。设灵堂,做“道场”3~7天超度亡灵。清晨出丧,一路燃放鞭炮,撒“买路钱”,挂引魂幡,孝子拄丧杖走于灵柩前,遇桥调头下跪,让灵柩于头上经过,意背老人家过桥。孝女、孝媳哭丧于后,至寨林外停丧谢孝后,先行沿来路返回。墓穴择地定向。掘好坟墓,掩埋完后道士先生在坟地四方做买地仪式。孝子剃头服孝3月。全家服孝3年,其间不办喜庆之事,春节不贴红对联,不燃放鞭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92年实行丧葬改革以来,境内屯堡人按照国家丧葬改革政策,逐渐改变了传统丧葬习俗进行火葬。
  6.信仰
  屯堡人,一般信仰佛教、道教,妇女于农历正月初九、三月初三、五月二十八、六月十九、九月初九日分别到不同的庙宇道观所在地“烧千张”,称为“修福”,家中中堂挂神榜,神榜中间设“天地国亲师位”或“天地君亲师位”供奉。
  7.文化
  (1)地戏。地戏是屯堡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至今仍是屯堡人最热衷的民俗活动,地戏原是明代调北征南军队中的军旅文化和娱乐形式之一,其演绎内容主是中国历史名著和军旅故事。境内屯堡人是明代调北征南军队中的征人后裔,他们传承了地戏这一文化表现形式。现在跳地戏一般在每年的正月和七月间进行,有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兴旺之意。跳地戏者以青纱罩面,前额戴木雕人物脸谱,身穿右衽长衫,足踏千层底白边布鞋。地戏戏目皆征战题材,如“三国”、“说唐”、“大反山东”等,跳者根据自己头戴的脸谱,充当“战将”、“小军”等不同角色,手握枪刀剑戟,和着鼓锣之声、边唱边跳,演绎各种战争过程和场面。1991年,詹屯村地戏队曾应邀到台湾表演地戏。展现旧州屯堡地戏风采,并获得成功。
  (2)唱书。唱书源于江南,部分屯堡人来源于江南,说唱文化也随之带入黔地,成了屯堡人文化活动的样式之一。唱书内容丰富,大多充满儒家文化思想。如今,镇内屯堡人居住的村寨中,有文化的中青年男性常有喜欢唱书者,市场上也常有手工刻印的说唱册子售卖。
  (3)傩戏面具雕刻。脸谱雕刻起源于地戏。因地戏需要雕刻精美的脸谱,于是在屯堡人中出现了脸谱雕刻艺人。后来,脸谱除了供跳地戏使用,还有人用于收藏、陈列,甚至用于居室装饰。脸谱用途的拓宽,促进了脸谱雕刻工艺的发展,以至后来派生出了融脸谱雕刻文化与本地民族图腾文化为一体,具有较高的收藏、陈列、装饰价值的傩戏雕刻。傩戏雕刻仍以人物面貌为主,只是刀法粗放,形象夸张,色调以深棕和烟火色为主,显得古朴凝重,内涵丰富。近年,傩刻广受市场欢迎,远销国内外。镇内从事傩戏雕刻的艺人主要集中在高坡村羊保寨组。
  (三)非屯堡汉人
  旧州境内的汉人,除屯堡人外,还有非屯堡汉人。其与屯堡人的主要区别在于:(1)非屯军军籍后裔;(2)女性缠足,妇女服饰为右衽小袖半长女装,不镶花瓣牙子,俗称“二码裾”。
  境内的非屯堡汉人主要集中在旧州村、旧州居委会、平寨村、把士村,蒙村村也有部分居住。
  屯堡人与非屯堡汉人由于均系汉族,且几百年来共同居住在一块土地之上,习俗多有相同。
  二、苗族
  (一)族源族称与分布
  1.族源族称
  (1)族源。境内苗族的族属渊源与古代“九黎”、“三苗”有密切关系。远古时代,苗族先民栖息在黄河中下游一带,组成“九黎部落联盟”,以蚩尤为首领。故《周书吕刑》中有蚩尤对苗民制以之说。后因蚩尤“不用帝命”,被黄帝和炎帝部落联盟打败,九黎部落战败后,一部分南下到长江中游一带结成新的“三苗”,迁徙今甘肃、青海、四川交界的“三危”地区,这部分苗族后来又有部分向南迁到四川、云南、贵州、。部分“三苗”迁徙到湘、黔、桂交界以沅江为中心的“五溪地区”,史籍称为“五溪蛮”。唐宋时期,因人口增长和战争因素的影响,苗族先民中的一部分逐渐西迁到达今安顺。
  (2)族称。自古以来,各支系的苗族均有各自的称谓,境内的苗族根据1951年国务院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精神,统称为“苗族”。
  2.分布
  旧州镇内的苗族有“花族”、“青族”两支,其语言、服饰、习俗各不同。“花族”主要居住在松林寨自然村、五翠村的小五翠、大五翠、蜂子坡自然村,浪塘村的清水、庙堂、破头山自然村,把士村的平桥、小寨自然村,新寨村的新寨、老秧寨自然村,甘塘村的郭伍寨自然村。“青族”主要居住在西地村,汪寨村,文星村。高坡村,平寨村、横水村,旧州村,把士村也有部分居住。
  3.服饰
  (1)花族。花族的服饰,男子原穿的是长衫,青色,麻带系腰,头绾花帕,花帕为刺花镶边。
  妇女头戴半月形红木梳,外绕银链或头发捻成的青色线绳,后脑插银簪,两耳戴银质环状、棱形或垂珠状耳环。上衣两襟交叉相合,下身着左右开缝长裙,内穿长裤。麻带系腰,前系麻质白色围腰。衣襟、腰带、围腰均用手工蜡染布或精美的刺绣镶边。
  (2)青族。男子头戴青布头帕,上身着青布右衽长衫或棒头钮子对襟短衫,下身穿大裆、大裤管抄腰裤,一般均为青色。
  妇女头戴竹笼,外罩高尺许倒喇叭形青色筒罩,上衣两襟交叉相合,下身着齐膝百褶裙,裙脚边镶白色为主的花边,绣花布带系腰,衣服、裙子均为自染的青色或靛蓝色。
  4.婚姻
  苗族自古以来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青年一般通过“跳花”、“游春”、“向月亮”、“赶场”等玩传统节日机会互相认识了解后,情投意合者请媒人撮合,双方父母同意,即可缔结婚约。
  婚姻分以下几个程序:
  提亲。即男方聘媒人上女方家说亲,上门说亲一般带一两包点心(糖果)、女方家如有意就回话,如果不同意,则婉言谢绝。媒人一般要往返2~3次才能谈妥。
  定亲。男方请与自己年龄相当的男青年1人作“陪郎”,另请2~4人同至女方家,由媒人点交部分彩礼钱,算为定婚,女家请酒,酒鸡作礼物,女方家杀鸡设宴。苗族的定婚酒颇为讲究,酒前,女方的姐妹、哥嫂弟媳要联合为新郎和陪郎洗脚,以洗脚戏耍取乐。新郎和陪郎坐下席。酒宴开始后,男方来客即席唱《结亲歌》。
  结婚。结婚日子由男方择定向女方报喜,提前交足彩礼给女方的父母、家族即按“日单”作好准备。结婚前一天,新郎请陪郎提酒一壶,背米1升,抱小鸡两只(称伴鸡)到女方家提亲。翌日拂晓,女家邀请夫妻双全的夫妇1对,男女青年2~6人送亲。新郎不骑马,新娘不坐轿。新娘到夫家,男方家族中的一长者于门庭手提公鸡绕背后娘头数圈,口念护吉去凶辞,以示扫除途中所遇之“邪气”。新郎、新娘进门不拜堂,婚礼期间不同房,要等回了门3天以后男方到女方家把女方再次接回房方可圆房。结婚按家庭经济条件安排,客人进出3天,3天客散后新娘随送亲客回门。此后把女方接来,直到生育后才“落夫家”。
  离婚。离婚要经过男女双方寨老、族老或亲朋好友调解,男嫌女而离婚,女方可不退或少退财礼钱,男方还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包羞钱”,女嫌男而离婚,女方要退给男方的财礼,还要赔偿男方一定数量的“损失费”。
  5.传统礼节
  苗族多习惯以酒为礼,酒礼有定亲酒、结婚酒、上梁酒等,应邀客人必须用酒作礼物。上门吃酒要唱《拦门酒歌》,席间菜可以简单,酒可不能少,并要唱《席间酒歌》,菜少了一般无人责怪,酒不足常常会引来非议。同堂吃酒,请年长者坐“上席”,鸡头敬给老人吃。有劝饭劝酒习俗,劝客人吃饱喝醉。一家来客,全寨全族打酒端菜作陪。苗族群众团结和睦,一家做事,全寨帮助。
  6.传统节日
  大年:苗族多称春节为“大年”,大年初一到初三,男青年要“游春”,女青年选择村寨附近的一高地,结伴绣花或缝制衣物,青年口吹芦笙、萧笛或奏二胡,结伴游春。
  跳花节:跳花节于正月初四开始,在高平地上竖一本,以常青叶缚其顶为“花树”,男女数十人不等,身着节日民族盛装,围着“花树”边歌边舞。跳花节里,跳舞者服饰极尽华美,也是苗家女工艺水平的比赛。男女青年借此机会谈情说爱,以结连理。旧州境内的跳花坡有陈家庄花坡、莲花塘花坡、西地花坡、汪寨花坡。
  四月八;纪念杨鲁部的部将祖锹龙阵亡,大部分家庭这天要吃染成红、绿色的糯米饭。
  五月二十八:男女青年身着节日盛装,身背漂亮的刺绣背扇,到镇上玩耍,背扇及服装上缀许多银铃,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九月初九:家家户户要“吃新”,用新糯米打糍粑吃。
  7.丧葬
  苗族的丧葬形式分为正常死亡者土葬与非正常死亡者火葬两种。土葬是苗族一种古老的葬式。
  苗族传统的丧葬程式主要分为“送终”、“开路”、“打牛”、“招灵”。
  送终:老人临终时,子女在身边,聆听遗嘱。寿终时刻,一般要烧“落气钱”,鸣铁炮三响或放鞭炮1串,以通知全寨。
  开路:祭司用雄鸡作“开路鸡”,口诵《开路辞》,从开天辟地讲到伏义兄妹造人,历述祖先之来源和迁徙经过,指引亡灵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力排各种阻拦,越过众多关卡,返“黄水河”与祖先聚会。
  开场和打牛:出殡前夜,亲戚朋友成群结队前来下祭。当晚,鞭炮声不绝于耳。第二天拂晓出丧,逝者在唢呐、锣鼓和牛角声中被抬到丧场。丧场开设在离寨子不远的平坦地方,方圆十几丈,中央插着“牛伞”,侧面挂大皮鼓,1人击鼓。棺木停放于“牛伞”下,孝子斜系腰刀和木弓箭,在棺村前一手牵牛,一手持钢刀置于牛头之上,砍牛师在侧口诵《砍牛词》,1~2人携芦竹随鼓点奏祭祀曲,事毕,送亡人上山安葬。
  招灵:安葬完毕,家族招“亡灵”回家,贡上糍粑、饭、鱼、肉、酒等祭品祀众祖先。治丧主持人反复向“亡灵”和众祖先祭酒饭,事毕送往寨子外,示意送死者到了阴间,丧事结束。
  8.宗教
  苗族存在“万物有灵”的意识观念,认为石头、日、月、雷、电、山、水、树森等都有灵,能致人吉凶,因而对其进行祈祷或祭祀,寻求庇护或消灾免祸。其中:祭山神、寨神、树神为常见。
  崇拜祖先是苗族民间遗留下来的一种宗教信仰,认为人的生死是靠祖先保佑。凡逢年过节,办红、白喜事,遇事卜卦问吉凶,都有不同程序的祭祀内容。苗族祭祀,称“砍牛”为“打牛”,现只于丧葬中“开丧场”才能见到。
  三、布依族
  (一)族源、族称与分布
  1.族源、族称
  (1)族源
  布依族来原于古代“北越”人中“骆越”人。
  《布依族简史》称:“布依族的族源,据现有汉文史知籍记载和民族学资料的综述,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越人。”《贵州古代史》又说“布依族与‘骆越’有密切的历史渊源。”“骆”是越族的别名和最早的名称。《后汉书·马援传》李贤经:“骆者,越别名”,戴商煊先生在《僚族研究》中说:“越人本来称别应为骆”。可见,骆越的族称是以越和骆互为别称的。百越人在殷商时期已大量活动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故《史记》有“臣瓒曰,自交趾至稽苯八千里,百粤(越)杂处,各有种性”。其中之骆越分布于今广西中西部,广东西部、海南岛、贵州及越南北部。《唐书·地理志)说:“牂舸江,俗称郁江,即骆越水也,亦名温水,古骆越地也。”因族而名江。《华阴国志·南中志》说:“南中,在昔为夷越之地”,明确指出牂牁为越人之地。镇境亦在其中。“骆”、“越”或“骆越”、“夷越”是先奏以前的称谓,汉、晋以后则谓之为“僚”。
  唐宋时期,牂牁国、罗甸国及普静王领地交错于黔中黔西南。其居民,史籍皆以“蛮”称之,《旧唐书》说:“武宗会昌二年,胖牁蛮遣吏入朝。”又《新唐书》载“鬼主阿佩内属,会昌中封其别帅为罗殿王,世袭爵。其后又封别帅为滇王。皆牂牁蛮吏。”此时期,又以归附较早而纳赋役者称之为“番”蛮者,僚也。戴商煊先生在《僚族研究》中说:“旧唐书又有不以僚之东谢蛮、西赵蛮、牂牁蛮。东谢蛮在黔州之西数百里,南接守宫僚。其文化有若干最显示著之特点,如依树为层巢而居,赏有功劳者以铜鼓,度燕聚则击铜鼓。此等特点,即与《魏书僚伟》称傣人所居之“干兰”及所用之“铜”相同,“铜”及铜鼓讹传。西赵在东谢之南,其所居地方东至夷子,西至昆明,南至西西河。西赵之风俗与东谢略同,牂牁蛮之风俗与东谢略同。又宋史所栽抚水蛮,广源州蛮,其俗亦同,广源蛮即新唐书之西原蛮,皆僚族。“以上所述之僚”及随后之“储蛮”的活动范围,就是无秦时期“骆越”的住地。
  宋元之际,布依族,从“僚”、“蛮”中分化出来,成为单一的民族,成为“仲家部”或“仲家”。《元馄一方舆胜览》旗位安道宣慰司有“钟家部”即仲家部。这里指居住在滇黔连接的南北盘江流域的布依族。是故,《读史方舆纪要》卷(2)说顶营长官司“无置顶营,……蔬果四时不乏,然多烟瘴,不可居,惟土著仲家居焉。”明确指出:“仲家”为贵州西南部的土著民族。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均沿此称,或曰仲家,或曰仲家苗,或曰仲夷、夷家、夷族等等。
  综上所述,旧州镇境内布依族和其他地方布依族一样是从先秦时期的“越”、“骆越”,汉、晋时期的“僚”和唐时期的“蛮”衍变和分化而来,并保留了汉、晋以来僚族中的某些习俗,如“好楼居”,“贵铜鼓”、“信鸡卜”、“能为细布,色至鲜净”等。
  (2)族称
  布依族自称“布依”,“布”是“人”或民之意,“越”、“依”是古越人对自己的称谓。史籍记载的族名“越”、“俚”、“也”、“伊”、“夷”等都是“依”的汉语译音。故有“夷家”、“夷族”之称又有“布纳”、“布依”、“布笼”之别。“钟家”、“夷家”、“布纳”、“布笼”等都是对布依的不妥称谓,根据布依族人民的意愿,1953年9月24~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在贵阳花溪召开仲家族民族名称代表会议,与会代表一致赞同用本民族的自称“布依”为民族名称。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以民(53)字第77号文批复;废除布依族的其他不妥称谓。明确统称“布依族”的确切族称。
  (3)分布
  旧州镇境内的布依族主要在罗官村、横水村,五翠村的彭家院和旧坡村民组居住的大部分为布依族,木叶村的木叶村民组伍姓虽早已汉化,但因其祖先系布依族,故均为布依族裔,现在族中尚保留着祖先遗留的布依裙装。
  (二)习俗
  1.居住
  布依族多居住在依山傍水的地区,依山立寨,聚族而居。住房盛行楼房或半边楼,即“干栏”式建筑。房屋外观整洁,常用灰膏粉糊外墙,并在房屋山墙上部中央绘一黄色圆圈,直径约45公分,并在圆圈内写“福”、“禄”等字或绘制吉祥图案。
  2.饮食
  布依族的主食与汉族同,嗜食糯食和酸菜。春节、重阳节必打糍粑,是礼尚往来的必需品,粽粑是青年男女“赶表”时的食品。布依族喜以酒待客,婚、丧、嫁、娶,过年过节均须有酒,客人来访,必以酒招待。
  3.服饰
  布依族的服饰,男性同于汉、苗等民族。女性服饰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依地而分,大致有裙装、长衫装、滚边花装和短衣装四类。
  旧州境内的布依族女装均为短衣装。上身着右衽齐腰短衣,颈挂银链钩转腰,围腰上宽下窄与衣同长,腰系约寸宽之腰带,下身穿普通长裤。
  头饰,姑娘梳长辫于脑后;已婚妇女头包青帕,脑后绾一大而扁的发髻,以网罩之。
  4.婚姻
  布依族的婚姻缔结,一般要经过择偶、说亲、订亲、交财礼、结婚、坐家等程序。
  择偶。有两种方式: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另一种是青年男女“玩坡”、“赶青年场”中认识,经过对歌、赶表发展到情投意合,男女回家告之父母,方请媒人说合。
  说亲。由男方请一个家族或亲戚中德高望重的老年妇女充当“补事”(即媒人),带粮到女家说亲。一桩婚姻往往需要“补事”来回多次游说,故布依族求婚有“跑不破鞋底不成婚”的说法。如女家不同意,则姑娘把前几次所收礼物退还给“补事”。
  订亲。布依族语为“卡盖”(“杀鸡”之意),由男女双方达成协议后择日进行。男女家族中两位妇女或由男方的母亲与媒人携带酒、鸡、肉、糕点到女方家把糕点分给家族,并请家族中年长者陪宾客。通过这一仪式将双方协议公布于众。
  交财礼。布依族语为“角贤”,礼金从180元到400元不等。是时男方家备酒猪肉、鸡、糖、豆腐、炮竹、蜡烛、鸾书、毛笔、墨等物请媒者与亲友二三人前往女家议聘,酒、糖分一部分给女家家族。女家设宴款待,家族做菜陪酒,男方拿女方“八字”后,唱道谢歌,“骑马回程”。
  结婚。婚期由男方择定。婚礼分为“姑娘酒”和“媳妇酒”。“姑娘酒”酒由女家操办,客住一宿即回。“媳妇酒”在“姑娘酒”次日,男家操办酒期一至三天。
  旧州境内的布依族,男家在婚前一天即聘一押礼先生、一男童、一女童及抬嫁妆的十多个男青年与新郎一起携带酒、公鸡、猪肉前往女家接亲。当天,新娘的母亲或嫂子清理陪嫁物交给押礼先生让抬嫁妆者抬走,新娘由伴娘陪同跟后。到男家后,新娘与新郎一起拜天地、父母,互拜后进入洞房。是夜禁止其他任何男女进入洞房。
  送亲客为青年男子或全是妇女。他们来男方家时,男方寨上的人故意关寨门,用板凳拦路,送亲客必须靠唱礼歌闯过“关卡”,晚间与主人通宵达旦对歌。
  婚期的当天午夜,男方要摆“扎马酒”,请男方长辈、厨师们入座,新娘向众人敬酒并赠送自己绣的鞋、鞋垫等。次日中午,送亲客将返,男家设宴款待。送亲客须唱《筷子歌》、《开发歌》、《劳动歌》等方能就食。离开家时要唱《牧马歌》、放“骑马”钱,男家则边唱歌边敬酒送客起程。
  布依族有“不落夫家”之俗,结婚只是一种形式,结婚期间新郎与新娘不同房,新娘住满酒期即随送亲客返回娘家。男方要到次年或隔一段时间才能再接回。新娘来往无定数,直到生了第一个孩子才常住男家。这段时间少则一年、两年,多则七八年不等。
  生第一个孩子,男家要办“月米”酒,又称“三朝”酒,女家请人前往送礼。
  5.节日
  布依族的节日,有些是布依族所独有,保留了自己的民族特色;有的则为与其他民族共有。但节日活动的形式有差异。
  小年。又名“了年”,时间在农历正月最后一天,示春节结束之意。届时家家炒油团粑,杀鸡、做菜敬祖宗,出嫁的女儿、姑妈返家团聚,故有“女儿节”之说。
  三月三。是日,杀猪宰牛扫寨,祭祀山神。“三、四两日,各村不通往来,误者罚之”。
  六月六。是布依族青年男女赶表的节日。在旧州境内布依族青年男女,是日都要到黄腊乡的恐龙场或簸箕场对歌赶表。
  春节。又称“大年”,布依族语称“根今”。明、清时期,布依族“以腊月为岁首”,过年是在腊月间。清后期始改学汉族过春节。年三十日迎接祖先回家过年的仪式,晚上“旺火守岁”。故有“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灯”之说。
  6.禁忌
  生产上的有:打新雷(春天第一次打雷)天忌泡谷种,开山砌石忌吹口哨、呼喊。
  生活上的有:忌跨新房大梁,忌放桐油打在龛上,赶场或出远门忌抬碗。赶场天忌在门口站,正月初一忌扫地、倒水出门,忌见到绳索及忌梳头,正月初七忌出远门、忌抬尸出寨,办喜事忌戴白帽、穿白衣、鞋、年轻人与老人同席忌坐上方,与老人同坐忌跷腿,与老人同行忌在前面,忌从老人面前过,公公忌进媳妇卧室,成年男人忌进产房,产妇忌串门。
  7.迷信
  埋“花根”。婚后数年不育或生子女少者,认为是“花根飘”,要巫婆“埋花根”。即巫婆以帕遮双眼,摇头而歌,直唱到“王母娘娘”采茶送给想生孩子的夫妇为止。
  扫寨。布依族村寨,多在二月、三月、六月或寨上出现流行性疾病,瘟疫及其他怪现象时扫寨。届时,由魔公操刀于前,青年数人牵狗于后,逐家念咒语、贴咒、画符。
  8.宗教
  布依族主要信仰原始宗教和天主教。原始宗教的主要内容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自然崇拜是对日、月、星、辰、山、水、草、木、石等一些自然物均赋予生命力而加以崇拜,从而产生了土地神、山神、树神、门神、梁神、灶神、火神、水神、雷神、风神、云神、雨神、石神等众多神灵。这些神灵各司其职,接受人间香火。人们则通过对这些自然物的祈祷以期帮助自己消灾纳福,解除痛苦,求得平安。
  祖先崇拜贯穿于布依族生产及生活之中,事无巨细,节不论大小,均行祭祀之礼,以求祖先的保佑。因此,布依族人家每户均设神龛供奉祖先。
  9.丧葬
  布依族的丧葬,古代盛行“葬以伞盖墓,期年而火之”的二次葬。至乾隆年间有“葬不用棺”之习。入近代,因各地所信宗教不同,故做法差异极大。
  (1)信仰原始宗教的丧葬
  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内容:
  入殓。人死后,即鸣炮报丧,横停于神龛丰,入少许碎银在亡者口中并给亡者洗脸、梳头、穿鞋穿衣服、敬永别酒、说嘱咐语,毕即将尸入殓。
  置孝堂。丧家以中木为界,用竹笆糊白纸把堂屋隔成两室,内室停棺,棺下入灯、鸡、酒等。外室为孝堂,堂中放一张八仙桌,桌上有米、酒、饭、豆腐、鸡、鱼、茶等供品,灯、香火昼夜不息。隔墙中央贴书有“极乐世界”字面的八卦图案,两边留出入小门,门框上贴门联。
  开路。在祭祀前一天举行。魔公击铜鼓吟祭祀词,燃烛点香唱经。孝男、孝女身着孝服跪于堂中,当魔公颂及开路歌时即入内室,颂毕鸣炮举哀即告结束。
  吊丧。布依族语称“谷夜亡”(意为做鬼客)。每位亲朋必邀数人同行,少者五六人,多者数十人,唢呐则是必备之物。亲朋好友还须于出殡前日带猪头、鸡、鸭、糖果等前来吊丧。丧家发给吊丧者孝帕或教衣,吊丧者跪在堂中,由两位魔公按其供品逐一向亡人举献,献毕鸣炮。
  砍牛祭祀。出殡前夜,丧家请魔公来念经。魔公戴斗笠、扛马刀、插谷穗,在铜鼓声中用布依语唱颂《砍牛经》中的《起首经》、《砍牛树经》、《造房经》。
  出殡日晨,牵其牛一头到孝堂前,魔公击铜鼓念《起魂经》。念毕,将吊有招魂的幡的大竹栽于丧家房后,牵牛到砍牛场。
  砍牛场设在晒坝,坝中栽一棵刮了皮的树。牛牵至后,绕树三圈拴于树脚,孝男、女进行要谷种、牛魂、人魂,向牛敬献等仪式。魔公念《砍牛经》和《牛蹄经》,念毕,由大女婿执刀将牛砍倒。
  出殡。抬棺出门外,置于凳上,魔公念经进行祭祀。祭毕,鸣炮、吹唢呐、孝女提灯笼、打火把在前引路,将棺抬至墓地。
  入葬。事先请魔公择墓地、定坟向、挖好墓穴。择日烧香、纸,以雄鸡跳井、再洒以雄黄酒后,将棺入穴。魔公念《袱陇经》,孝子念《买地经》,其余人挖土垒坟。
  (2)信仰天主教的丧葬
  入殓。人死即鸣炮报丧,将亡人停于堂屋侧边,燃烛念《圣经》。出殡前夜,再由长者给亡人穿衣,教徒念《亡死日课经》并向棺内洒“圣水”,然后出殡。
  吊丧。出殡前夜,亲朋好友约人携祭幛,吹唢呐前来吊丧。外家吊丧,孝子执拉丧棍跪接。是夜,吊丧者吹哨呐通宵达旦。
  出殡。出殡日晨(时间不定),丧家鸣炮,教徒念《亡者日课经》,洒“圣水”。念毕行于前,寨邻抬棺居中,吊丧吹唢呐尾后前往墓地。
  入葬。亡人生前即择地并做成“活坟”。入葬时教徒念经并洒“圣水”和雄黄酒于穴中。念毕鸣炮入穴、垒坟,插十字架于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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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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