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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265
颗粒名称:
[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分类号:
C912
页数:
4
摘要:
蔡官区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关键词:
社会
民政
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措施
内容
1979年,按照《贵州省计划生育暂行办法》规定,蔡官区对计划生育作了进一步明确:以落实人口计划为内容,控制计划外怀孕和出生为重点,人流、引产为主要措施,提倡生育一胎,控制二胎,杜绝三胎,促进“四术”任务的完成。当时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结扎、三胎结扎了还要处罚”。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三包”(包大队、包任务、包对象)办法,进村入寨开展宣传和做群众思想工作,分阶段突击计划生育“四术”任务。全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为:“一到底”即从区委到生产队,层层抓,层层带,查清情况,落实任务,措施到人;“二卡住”即拒不落实措施的,卡和留住夫妇双方的口粮或工资;“三不放”即超胎怀孕的不引产不放过,干部、党团员不带头不放过,不落实措施的不放过;“四区别”即子女多少、健康状况有区别,生活照顾有区别,中心与边远地区觉悟高低的有区别,落实措施有区别。区委规定受术者休息时间为:上环7天,女扎21天,人流14天,人流并上环30天,人流并女扎30天,中期引产30天,中期引产并女扎40天,产后结扎属计划内生育者44天。此外,各公社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部分补充规定。如小〓街公社补充规定:
(1)提倡晚婚,实行晚、少、稀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经公社革委会批准才准结婚。
(2)提倡每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生育第二胎须间隔三年以上,间隔时间不到不准生育第二胎(包括收养子女在内)。再婚夫妇如一方或双方已有两个孩子的不能再生育。
(3)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作了结扎手术,保证不再生的,按上级规定,发给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可优先入托儿所,孩子生病可酌情免费治疗,独生子女基本口粮待遇和成年人同等,并由公社一次性奖励200元人民币。
(4)限制生育第三胎。对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实行经济处罚。凡是超生第三胎的干部或职工,扣其工资的5%;社员超生,由生产队在每年年终扣除夫妇劳动工分各5%,以上扣除部分上交公社计划生育办公室。
(5)凡施行节育手术的,遵照省发(79)51号文件,对作人流引产结扎的,补助人民币20元,正常女扎补助15元,男扎10元,一孩上环者补助5元。
(6)党员、干部、团员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执行政策先进者,公社给予表彰或经济补助等;反之,不能参加年终评奖,且给予处分。
(7)对散布谣言、拨弄是非、打击陷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积极分子、非法取环、敲诈群众、破坏计划生育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批准依法惩处。
1979年8月,安顺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了蔡官区蔡官公社、白坟公社计划生育工作经验:(1)蔡官公社党委利用有线广播宣传:一是宣读计划生育文件;二是讲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三是讲计划生育的好处;四是公布育龄妇女名单;五是公布该作手术人员名单。通过广播宣传,取得了好的效果。(2)白坟公社领导主动搬出自己的行旅,让出寝室给作了手术的社员休息,办起一个营养食堂,集体安排受术者的吃住并补助一定的钱粮,白坟公社有五对青年夫妇带头只生一个孩子并做了绝育手术,公社党委除补助粮食和独生子女的奶粉外,还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表彰每人发给奖金100元,号召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0世纪80年代初,按照地区、县的规定,蔡官区提出了计划生育“预防为主”、“避孕为主”的工作思路。针对有的社、队出现的“三多”(上环多、取环多、怀孕多)现象,区采取了干部带头,层层承包,按照“区包社、社包大队,大队包生产队”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在奖惩方面,严格执行奖惩规定,秋收分配兑现奖惩:一种是一部分作了手术,兑现奖励,一部分未作手术的,由区委、公社出面教育,动员未作手术的社员订出作手术计划,写出保证,可以参加年终分配。
1977年,小〓街公社共补助作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粮食8570斤。
1979年10月10日,罗大寨大队未作计划生育手术的对象6户扣粮食1800斤,并规定如12月10日前未作手术,所扣粮食作集体储备粮。全区各公社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大的进展。
1980年以后,计划生育纳入国家宪法,正式提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蔡官区委、区公所提出了“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控制”的要求,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最多不超过两个,单位职工只准生一个孩子,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走在计划生育的前头”,并付诸实施。还规定:凡全区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校教师有两个孩子以上,具有生育能力的,一律作结扎手术。
1981年3月2日,小〓街公社规定计划生育补助为:男结扎补助大米20斤,女结扎补助大米40斤,人流、引产补助大米30斤,人流、引产后结扎补助大米50斤。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步人正轨。在继续抓好“四术”任务的完成之外,在思路和方法上实现了“两个”转变,即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整体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1993年,蔡官镇在安顺市计生部门帮助下,培训计生专业手术医生,此后计生手术均由计生站开展,结束了由卫生院代作计生手术的历史。
1996年,蔡官镇建计生综合楼,结束了蔡官镇没有专用计生办公场所及手术室的历史,后配备完善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设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步入全区前列。2000年兴建职工宿舍,解决了部分计生专干无住房的后顾之忧。
2001年,按照市、区安排,蔡官镇在镇辖区开展了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即由镇党委、政府领导,计生部门指导,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干部为主,主动承担并常年不间断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镇、村成立了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镇53个村(居)委会均建有计生服务室,由计生站手术医生到村服务室进行妇检及一般上环手术,同时做到规章制度上墙,配齐办公设施。全镇大部分村干部均积极开展工作。2002年9月1日,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颁布实施,从此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新时期,蔡官镇采取多种形式入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9月,蔡官镇的计生“村为主”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市、区检查验收。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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