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普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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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131
颗粒名称: “一·五”普法
分类号: D916.1
页数: 2
摘要: 1985年,蔡官区各乡(镇)按照安顺县五年普法要求,制定了五年普法工作安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五年普法工作。
关键词: 司法行政 法制 宣传

内容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决定,用5年的时间向全体公民普及基本法律常识,使人人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国家安定,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1985年,蔡官区各乡(镇)按照安顺县五年普法要求,制定了五年普法工作安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五年普法工作。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主要是9岁~60岁的公民,重点是干部和青少年。主要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简称“十一法一条例”。以上法制课为主,自学与其他形式为辅。规定机关干部每月利用2~3天时间集中学习;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开好法制教育课;厂矿、企事业单位分期分批集中学习;对村民则根据“农闲多学,农忙少学”的原则,结合办夜校、扫盲班等方式进行。一五普法期间,区、乡(镇)为干部职工购买普及法律常识读本,主要有安顺地区普法办公室翻印的“十一法一条例”和其他普法资料。保障每个干部和普法宣传员人手一册,每个村民组和居民组各2册;厂矿、企业单位每个班组1~2册。区、乡(镇)分别作了普法骨干培训,机关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司法办、派出所、法庭干警,利用广播到场坝、村寨进行宣传和法律咨询。对机关干部进行普法统一考试。1990年经安顺市普法验收小组对蔡官区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进行验收为合格。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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