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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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126
颗粒名称: 执行工作
分类号: D926.2
页数: 2
摘要: 1983年,安顺县人民法院开始确定执行人员,履行一般的执行任务。
关键词: 审判 法庭 执行工作

内容

1983年,安顺县人民法院开始确定执行人员,履行一般的执行任务。1985年,安顺县人民法院成立执行庭,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1998年以前,蔡官人民法庭没有负责具体的执行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
  1999年始,蔡官人民法庭对蔡官镇辖区内审结的案件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当年执行案件25件,其中执结16件,中止9件。2000年执行案件11件,其中执结8件,中止3件。2001年执行案件23件,其中执结17件,中止6件。2002年执行案件11件,全部执结。执行的案件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而执行的占62%;经多次耐心说服教育后执行的占3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占3%。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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