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图书馆
安顺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安顺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视频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蔡官人民法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123
颗粒名称:
[蔡官人民法庭]
分类号:
D926.2
页数:
4
摘要:
1961年9月,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和专区政法“三长会议精神,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建立安顺市人民法院蔡官区人民法庭。
关键词:
审判
机构
法庭
内容
1961年9月,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和专区政法“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建立安顺市人民法院蔡官区人民法庭,由区长兼任法庭庭长,市人民法院配专职审判员。1966年~1972年,法庭人员到法院集中学习。1979年,蔡官人民法庭设审判员、书记员各1人。1980年后,蔡官人民法庭设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各1人。安顺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形势和工作需要,要求国营厂矿建立法庭。1984年,成立新安法庭;1987年11月18日成立安吉法庭,设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各1人。负责厂内的一般轻微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的审判,业务由县人民法院管理。1990年,县、市人民法院合并为安顺市人民法院,蔡官法庭由庭长、副庭长、书记员组成。1994年撤销新安法庭;1996年8月安吉法庭撤销。蔡官人民法庭接管安吉、新安两厂的一般轻微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审判工作。2001年,蔡官人民法庭由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3人组成。
1991年4月29日,蔡官人民法庭正式破土动工兴建办公楼,1992年竣工验收后使用,时为安顺市人民法院第一所新建办公楼的基层法庭,办公地址在长山村(今蔡官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一般轻微刑事案件审判
1961年,蔡官人民法庭建立后,人民法庭负责辖区内的一般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1963年,蔡官区重婚纳妾案件11件,人民法庭复查了历年来依法判处管制的案件。1964年~1965年,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对一般刑事案件就地审理宣判,其中有反革命、造谣煽动、阶级报复、反攻倒算、抢劫、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烟毒、破坏生产、重婚、虐待、伤害等犯罪。1973年恢复人民法庭后,履行其对一般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职责。1983年后,开展“严打”战役,人民法庭主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1990年后,蔡官辖区内的一般轻微刑事案件受理审判较少。
民事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法庭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一再简化程序,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婚姻案件审判。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有童养媳、重婚、干涉寡妇改嫁、纳妾、包办强迫婚姻。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施行,广大妇女翻身解放,争取婚姻自由,婚姻案件增多。1952年上半年,安顺县在清理积案暨宣传执行检查婚姻法工作中,第五区离婚案件39件,其中:不到婚龄27件(女方提出离婚15件,男方提出离婚12件),重婚6件,虐待4件,童养媳2件。1953年,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和宣传婚姻法的高潮,要求婚姻解放的逐渐增多,1954年~1962年,属于封建包办婚姻性质的占3.9%。1965年贯彻依靠群众办案的精神,人民法庭审判员走出大门,深入村寨解决民间婚姻家庭纠纷。1966年~1973年,多数婚姻纠纷属于民间自行调解。
20世纪80年代,属于债务、侵权、相邻纠纷、抚(扶)养、抚育、赡养案件受理较少。
(附:蔡官人民法庭1992年3月~2002年12月受理审结蔡官镇辖区民事案件一览表)。
债务案件审判。1992年,债务案件逐年增多且上升幅度大,是民事案件中占比重最大的案件。一是借贷经商或农民发展种养殖业,因亏损而产生债务;二是拖欠货款;三是在生产资料买卖中形成的债务;四是民间因生活困难借贷而无力偿还的债务。
1990年后,婚姻案件有所上升,来自社会多方面因素影响婚姻家庭,导致婚姻案件增多。婚姻案件仍然是民事审判中的突出问题。在蔡官人民法庭办理案件中,经耐心多次做工作调和的39件78人。
抚(扶)养、抚育、赡养案件审判。抚养案件主要来自离婚案件所造成,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抚养子女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蔡官人民法庭对“三养”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人民法庭审判员作了大量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讲解,同时提倡养老育幼的社会主义道德,倡导当事人要自觉履行义务。
合同案件审判。一是生产资料买卖合同纠纷;二是承包租赁关系合同纠纷;三是委托合同纠纷。
侵权案件。一是人身、财产、财物的侵犯;二是财产、财物继承权的侵占。
执行工作
1983年,安顺县人民法院开始确定执行人员,履行一般的执行任务。1985年,安顺县人民法院成立执行庭,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1998年以前,蔡官人民法庭没有负责具体的执行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
1999年始,蔡官人民法庭对蔡官镇辖区内审结的案件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当年执行案件25件,其中执结16件,中止9件。2000年执行案件11件,其中执结8件,中止3件。2001年执行案件23件,其中执结17件,中止6件。2002年执行案件11件,全部执结。执行的案件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而执行的占62%;经多次耐心说服教育后执行的占3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占3%。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阅读
相关机构
安顺市人民法院蔡官区...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蔡官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