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缴枪支、爆炸物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107
颗粒名称: 清缴枪支、爆炸物品管理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2
摘要: 1957年12月,蔡官镇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对爆炸物品、烟花炮竹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关键词: 枪支 爆炸物品 管理

内容

1957年12月,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对爆炸物品、烟花炮竹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实行审批制度。1957年,蔡官区清缴步枪机柄1个,子弹122发,各种管制刀具7把。1958年,对各阶层隐存武器进行清缴,在平地场公社清出枪1支,子弹50发,管制刀4把。1959年,蔡官公社开展安全运动,大抓防爆工作,由书记挂帅,组织机关、学校、工厂、生产队的治安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进行大检查,对存在有隐患的部位,组织力量搬离存放地点。1965年,贯彻国务院《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品管理规则处罚的暂行条例》,制定了爆炸物品按性能存放,不准混存,严格颁发证照手续,生产操作按规程办事等规章制度。1966年,蔡官区开展清查黑枪黑弹工作,小〓街、平地场、蔡官公社共清出步枪28支,子弹370发,手榴弹14枚,手枪2支,各种管制刀具28把(套)。1984年后,蔡官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等有关法规,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
  1996年8月,根据公安部关于清理收缴枪支的通告,蔡官镇组织开展收缴非法枪支,整顿枪支管理秩序工作,清缴范围:走私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藏匿的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火药枪、汽枪、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以及其他各种枪支等。1996~1999年,蔡官派出所收缴民用枪支20支(火药枪2支,高压汽枪18支)。从而,在辖区内杜绝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1999年,根据安顺市清缴爆炸物品,强化管理,严打涉爆犯罪工作安排,蔡官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辖区内各单位、村委会负责人、煤窑法人等参加的动员大会,并签订责任书110份,对辖区内29个煤窑使用爆炸物品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由镇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武装部、综治办、企业站等单位,对小煤窑、各村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缴爆炸物品、民用枪支等。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蔡官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