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四类分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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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106
颗粒名称: 改造四类分子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2
摘要: 1951年,蔡官镇第五区经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土地改革中划出的地主和富农列入管制。
关键词: 治安 管理 四类分子

内容

1951年,第五区经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土地改革中划出的地主和富农列入管制。管制期间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出请假,回来销假,接受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1955年,全区各乡发动群众对被管制分子现实表现进行评审。1956年,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9条,对改造较好的一部分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按照《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撤销管制,摘掉帽子划为社员。同时将不够逮捕法办的流氓、盗窃、赌头赌棍等定为坏分子列入管制。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的改造,根据群众评审情况分为四种类型;即一类是表现较好的,二类为表现一般的,三类为勉强接受改造的,四类是有抗改和违法行为的。1960年,蔡官公社有“四类分子”619人,经群众评审一类212人,二类187人,三类208人,四类12人。1962年,按照公安部通知精神,对“四类分子”的改造,采取“监督劳动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群众监督与专门管理相结合,惩办与改造相结合。政治上区别对待,经济上同工同酬的政策”。蔡官区建立四类分子包夹管制小组17个85人;各公社、大队建立监督改造小组。按“十个好人夹一个坏人”的原则,实行“三包一保证”的办法,具体为:包监督劳动,即按劳力强弱,规定基本劳动日和劳动定额,不让其在要害部门工作和做单独流动的工作;包政治教育;包预防破坏。责令四类分子提出自己的保证,定期检查和汇报改造情况。此后,“十个好人夹一个坏人”的改造方法和“月考”、“季考”、”年升降”的评审工作形成制度。1977年,蔡官区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开展了全面的评审和清理被依法管制分子的工作,通过评审和清理,查明全区“四类分子”600人(其中地主277人,富农169人,反革命67人,坏分子87人),通过评审划为一类185人(地主85人,富农54人,反革命25人,坏分子21人);二类218人(地主105人,富农67人,反革命25人,坏分子21人);三类146人(地主67人,富农40人、反革命12人,坏分子27人);四类51人(地主20人,富农8人,反革命5人,坏分子18人)。对表现好的,经群众评审报请上级批准,宣布摘帽的69人(地主25人,富农24人,反革命11人,坏分子9人);对被依法管制的20人,报经上级批准,解除管制摘帽13人,因表现不够好又不能延管而保留帽子依法管制的7人。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成份问题的决定》,经群众评审报政府批准,摘掉了遵守政策法纪、老老实实接受改造的“四类分子”帽子。1983年7月,根据中央(83)公发(治)72号通知精神,对1979年遗留下来的“四类分子”4人,通过评审报经县政府批准,摘了帽子。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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