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私有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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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799
颗粒名称: 2.土地私有化
分类号: D691
页数: 2
摘要: 清朝前期及以前的屯田,是朝廷授予军户和民户。康熙年间撤卫置县以后,军屯制度逐渐解体。
关键词: 土地 私有化 军屯制度

内容

清朝前期及以前的屯田,是朝廷授予军户和民户。康熙年间撤卫置县以后,军屯制度逐渐解体。朝廷将屯田改为私田,准许屯户买卖。官、绅、商借此大量收购土地,成为地主,大多数丧失土地的屯户逐渐沦为佃户。康熙二十六年(1687),朝廷通令编审户口,府、县没收“绝户”田产,收缴荒地,占民田以设“官庄”,令农民耕种,官收七成以上。今蔡官有贝家庄,段家庄、王家庄、梅家庄、潘家庄、樊家庄、侯家庄、张家庄等“官庄”。此期间,为扩大耕地,清朝廷下诏招民垦荒,所开垦的土地,发给印照,永为己业,乾隆年间,规定山头、地角、土丘及土浅力薄之地,由农民耕种,永免升科,新垦水田,六年后始完课赋,于是耕地渐渐增多,耕作方法亦不断改进,促进了人口和商贸兴盛。这一期间,出现了以姓氏命名的山头和地块。如赵家坡、郭家冲、张家大地、胡家大田等,有些地名仍沿用至今。同时在农村兴起了部分集贸市场如鼠场(今鼠场村)、鸡场(今鸡场大寨村)、牛场(今小〓街村小牛场自然村)、长山狗场(今长山村上院对面)。
  为适应土地私有化的发展,清廷明令改革税赋制度,每年向佃户征收秋粮和地丁两项,秋粮征收“正米”和“耗米”,地丁以银计,有“条编银”(将力役计入田亩征收)、“马馆银”(地方驿站徭役费)之分。时,今蔡官有驿马站(今称驿马寨),养马场(今梅家庄附近)一处。手工业、家庭作坊等逐渐呈繁荣昌盛之势。民间纺织得到较快发展,有“民间纺织,甲于黔省”之称的“顺布”名操一时。嘉庆、道光年间,安顺发展为黔省棉纺织中心和贸易中心,蔡官境内的家庭纺织发展较快,在今鼠场,村前有一条水沟称“刷布沟”;仲家坝与毛交坡辖地上办有铁厂等。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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