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层组织和政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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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724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层组织和政权机构】
分类号: D62
页数: 136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蔡官镇的基层组织和政权机构主要有:中国共产党蔡官镇委员会、群团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关键词: 政治 政权 机构

内容

[中国共产党蔡官镇委员会]
  组织沿革
  1949年11月18日,安顺解放后,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建立中共安顺县临时委员会,下设5个临时区分委员会。当时五权乡(今蔡官镇辖地)隶属于千峰区分委员会,行政关系隶属于永靖区,1950年7月,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正式成立安顺县委,同时调整各区行政关系及区划,将五权乡和千峰乡合并组成第五区,设立中共安顺县第五区委员会。因此,《中国共产党安顺县组织史》载:“蔡官区的前身是千峰区分委”。
  从1951年起,中共安顺县第五区委员会开始按照党章要求发展党员,逐步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到1952年10月中共安顺县第五区委员会下辖的11个乡相继建立了党支部。首先建立交椅、王家庄、蔡官屯、小〓街、鼠场、木头寨等6个乡党支部,1953年1月建立塘官乡、郭家屯乡、跳蹬场乡3个党支部, 1953年10月建立大洞口乡党支部;1954年12月建立大坡乡党支部。
  1956年,改区的数字排列顺序称谓,按驻地名称进行称呼,即第五区为蔡官区,党委也相应改为“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委员会”。同年6月,根据党组织的发展,结合安顺县行政区划的调整,蔡官区委将所辖的11个乡党支部合并后建立7个乡党总支,此时,将1952年民主建政时划归大西桥区(原第七区)管理的驿马寨乡并入塘官乡仍隶属于蔡官区,并建立塘官乡党总支,王家庄乡支部、交椅乡支部并入蔡官屯乡党总支,鼠场乡支部和大坡乡支部合并建立箐脚乡党总支,同年10月,木头寨乡支部并入郭家屯乡党总支,小〓街、跳蹬场、大洞口3个乡党支部也分别改为相应的党总支。1952年的乡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1~2人,1956年6月以后的乡党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1~2人。
  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蔡官区于12月建立区级人民公社,区的称谓消失,蔡官区党委改为中共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委员会(此时,撤销安顺县并入安顺市,合称安顺市),公社党委设第一书记1人,书记2人。1959年4月以后,设书记1人,副书记3~4人。在中共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委员会成立的同时,把下辖的7个乡党总支改为相应的管理区总支,总支设书记1人,副书记1~3人。
  1961年8月,撤销区级人民公社及其党委,恢复区建制及其党委,将各管理区取消,在管理区的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及其公社党委,同时将大洞口管理区并入跳蹬场管理区,建立跳蹬场公社党委,把箐脚管理区更名为平地场人民公社党委,郭家屯管理区更名为云盘人民公社党委,时中共安顺市蔡官区委员会下辖6个人民公社党委,区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公社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3人。
  1962年1月16日,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蔡官区委由冷光海、刘洪美、杨治平、董汝礼、李进奎、张德荣、赵应祥、张祖介、张祖安、娄毓林、丁富良、程兴文、杨德昌、张亮奎、赵国瑞等15人组成。并设立区委常委,其组成人员是冷光海、刘洪美、杨治平、张祖安、杨德昌、张亮奎、赵国瑞等7人。
  3月14日,经中共安顺市蔡官区委员会批准,各公社党委会、常委会、监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蔡官屯公社党委由张祖安、吴明鑫、李用福、石仲奎、王有才、俞天禄、王明祥、陈超珍、周志全、汪荣州、孙开贵、杨永昌、李定邦、粟记明、左树云、周少安、杨凤文等17人组成,常委会由张祖安、吴明鑫、李用福、石仲奎、王有才、王明祥、周志全等7人组成,监委会由李用福、石仲奎、俞天禄、王明祥、陈超珍、周志全、杨永昌等7人组成。
  塘官公社党委会由娄毓林、丁富良、张发元、董仲才、朱茂才、张胜龙、刘柴氏、撒玉中、翁克明、牛华荣、杨茂荣、董汝向、倪仲云、娄洪阶、杨其美等15人组成,常委会由娄毓林、丁富良、张发元、董仲才、朱茂才等5人组成,监委会由张发元、董仲才、朱茂才、刘柴氏、撒玉中等5人组成。
  平地场公社党委会由杨德昌、罗云富、饶玉安、熊克明、刘家林、张发科、张明秀、熊开明、陈少先、牟荣华、王兴明、谢国英、刘德云等13人组成,常委会由杨德昌、罗云富、饶玉安、熊克明、刘家林、张发科、熊开明等7人组成,监委会5人组成,饶玉安为主任(其他成员不详)。
  小〓街公社党委会由程兴文、谢华邦、王良先、刘吉成、梁志成、王志华、焦学中、杨登富、陈明星、莫保州、张云昌、谢少奎、焦才兴等13人组成,常委会由程兴文、谢华邦、王良先、王志华、莫保州等5人组成,监委会由梁志成、焦学中、陈明星、张云昌、焦才兴等5人组成。
  云盘公社党委会由张亮奎、谢津荣等11人组成,常委会由张亮奎等5人组成,监委会由张亮奎、谢津荣等组成。
  跳蹬场公社党委会由赵国瑞、张德荣等17人组成,常委会由赵国瑞等7人组成,监委会由张德荣、黄子千等7人组成。
  1962年8月24日,因人事变动,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蔡官区委由冷光海、刘洪美、杨德昌、张祖安、赵国瑞、张亮奎、杨幼文、朱本勤、梁尚成、李进奎、孙开成、张祖介、赵应祥、娄秀奇等17人组成。
  1963年1月1日,塘官公社分置为塘官屯公社和驿马寨公社,跳蹬场公社分置为跳蹬场公社和大洞口公社。经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委员会批准,成立驿马寨公社党委和大洞口公社党委。云盘公社于1962年5月搬到白坟办公, 1963年1月更名为白坟公社。时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党委下辖8个公社党委。
  1966年3月,安顺县第二次分置为安顺县、安顺市,蔡官区仍隶属于安顺县。5月,驿马寨公社党委并入塘官公社,称塘官公社党委,大洞口公社党委并入跳蹬场公社,称跳蹬场公社党委。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蔡官区委和各公社党委于1967年3~5月相继被“夺权”,之后,区公所称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区革委) ,公社称公社革命委员会(简称公社革委)。党的工作处于停顿或瘫痪状态。
  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经批准,在各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区革委中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1月,蔡官区革委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
  各公社于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分别相继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1972年9月,恢复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委员会,各公社分别于1971年4月、1972年1月、1972年4月相继恢复公社党委会。
  1984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和1982年12月新《宪法》的规定,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党委。根据乡(镇)建制原则,蔡官屯公社党委改为蔡官镇党委,塘官公社党委、小〓街公社党委、平地场公社党委、跳蹬场公社党委分别改为相应的乡党委,白坟公社党委更名为轿子山镇党委。
  1991年12月6日,安顺市“撤、并、建”办公室传达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蔡官区及其所属6个乡(镇)建制,同时将原蔡官镇、塘官乡、小〓街乡、平地场乡等一镇三乡合并为新的蔡官镇及其党委(局级)。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划出与其他乡(镇)组成新的轿子山镇。至此,作为县(市)委的派出机构——蔡官区党委和所属的各乡(镇)党委的称谓结束,中共安顺市蔡官镇委员会诞生。
  1991年12月24~25日,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以邹基华为书记的第一届蔡官镇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以汪应富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1年,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委员会改称为“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委员会”。
  内设机构
  1950年7月建立中共第五区委后,设立区委办公室,配备秘书1人。1951年设纪律检查员,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兼任,1955年11月,纪律检查员改为监察员,各党支部也设监察员,仍由书记兼任。1958年,区委设财贸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增设监察委员会。1958年3月,朱本勤为财贸委员;6月,李用福任区委秘书,12月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德昌、副主任梁尚成、帅国昌;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幼文。1961年各公社党委设常委,取消监察员改设监察委员,1962年设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各工作机构陷于瘫痪或停顿状态。1978年恢复设置区纪律检查员,1979年7月,各公社设专职或兼职纪律检查员1人。1991年12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和副书记各1人,纪律检查员1~5人不等;党委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组织、宣传干事1~2人。1996年设政法委,由党委副书记任政法委书记,同年镇党委办和镇政府办合并称为党政办公室,设党政办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党代表大会
  1956年8月20日,箐脚乡党总支在开展整党建党的基础上,改选党支部组成人员,杨德昌当选为书记,熊克明当选为副书记,本次选举作为箐脚乡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同时小〓街乡党总支也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梁尚成当选为书记,王良先当选为副书记,至11月12日止,各乡党总支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结束。各乡党总支党代表数是:蔡官屯46人,塘官19人,箐脚32人,郭家屯35人,大洞口34人,跳蹬场18人。时全区有正式党员220人。
  1959年5月6日,蔡官屯人民公社召开中共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0人,其中女代表8人,少数民族代表20人,农村代表62人,机关部门代表8人,列席代表181人,会议听取了毛家元代表公社党委所作的党委工作报告,并通过有关会议议程,选举毛家元为公社党委书记,此次会议是成立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党委以来的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也是最后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此后从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到1991年撤区时,区党委领导及其组成人员均由上级委派任命。
  1965年11月7日,各公社开始选举,到11月27日结束,分别选举产生8个公社党委的组成人员和监委成员,并从中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和监委会主任。蔡官屯公社党委会由15人组成,张祖安任党委书记、李用福任监委主任,成员7人;塘官公社党委13人组成,娄毓林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主任吴明鑫;驿马寨公社党委由9人组成,张发元任书记,监委会3人组成,主任董汝龙;小〓街公社党委11人组成,梁尚成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饶玉安任主任;平地场公社党委由11人组成,罗云富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王兴明任主任;白坟公社党委13人组成,朱本勤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谢德昌任主任;跳蹬场公社党委由13人组成,张德荣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杨林州任主任;大洞口公社党委13人,张德洲任书记。
  1971年4月17~21日,白坟公社召开中共安顺县白坟公社第三次党代会,选举张德荣为书记,刘吉成为副书记;10月29~30日,小〓街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3人,选举鲍茂伊为书记;1972年1月13日,平地场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罗朝俊为书记,焦祥顺、熊克明2人为副书记;4月26日,蔡官屯公社召开中共蔡官公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李用福为书记,张胜龙、仇国志2人为副书记;4月29日,跳蹬场公社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陈期华为党委书记,谢津荣、杨明华2人为副书记;此次党员代表大会分别通过了有关恢复公社党委后的一切决议和报告。
  1982年7月9日,小〓街公社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杨明华代表公社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并选举杨明华为公社党委书记。8月,塘官公社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于8月7日结束,选举董登发为公社党委书记。
  1987年,蔡官镇召开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汪应富为党委书记。
  1990年7月9日,蔡官镇召开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张昌富为党委书记。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将蔡官区的蔡官镇、塘官乡、小〓街乡、平地场乡合并组建新的蔡官镇后,至2002年12月先后召开了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91年12月24~25日召开。此次大会共有代表79人。其中:国家干部19人,村支书4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劳动模范9人,其他12人;女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14人(其中:苗族9人,回族3人,白族2人);45岁以下的47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中专以上22人,初中32人,小学21人,文盲4人。列席本次大会的代表36人。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以邹基华为党委书记的第一届委员会和以汪应富为纪委书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本届任期1年零3个月。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3月26~27日召开,本次会议共有代表78人,其中:国家干部20人,村干部代表51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女代表6人,少数民族代表13人;40岁以下代表22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其以上文化21人,初中38人,小学18人,文盲1人。列席代表3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和通过了邹基华代表上届党委作题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握机遇、真抓实干、加快改革开放、全面振兴蔡官经济》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汪应富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有关会议议程,选举以邹基华为书记的第二届镇党委会和以汪应富为纪委书记的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从本届开始每届党委、纪委任期3年。
  中国共产党蔡官镇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96年3月21日召开,本次党代表会议共有代表60人,其中国家干部19人,村干部31人,其他代表10人;女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9人(其中苗族6人,回族2人,白族1人);45岁以下的34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人,高中、中专18人,初中28人,小学11人;列席代表63人。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和通过邹基华代表上届党委所作的党委工作报告和汪应富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案和选举产生以邹基华为书记的第三届中共蔡官镇委员会和以汪应富为纪委书记的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99年1月4日召开。本次党代表大会共有代表63人,其中国家干部16人,村干部36人,其他代表11人:女代表9人,少数民族代表12人(其中苗族7人,回族3人,白族2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8人,高中、中专18人,初中34人,小学3人;34岁以下代表35人。列席代表65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龚元龙代表上届党委作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努力使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报告和董文彬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会议决议案和选举产生第四届中共蔡官镇委员会,张昌富任书记,选举以董文彬为纪委书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2002年1月1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第五次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共有代表63人,其中国家干部24人,村干部33人,其他代表6人;女代表7人,少数民族13人(苗族5人,回族2人,白族5人,土家族1人);45岁以下29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2人,大专7人,高中、中专19人,初中28人,小学7人。列席代表4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李兴专代表上届党委所作的党委工作报告和帅旭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和通过有关会议决议和议案,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西秀区蔡官镇第五届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李兴专为党委书记,选举产生以徐勇为纪委书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1年5月,中共安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55年11月,中共安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监察委员会时,明确第五区及所辖各乡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兼管监察工作,称监察员。“文化大革命”时期,监察工作停止活动。1979年6月起,先后恢复区和各公社监察工作,并将监察员改为纪检员。1991年撤并建工作结束后,设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的章程和有关法规,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各个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参加领导整党整风,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觉悟及对各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方针、政策的认识,纠正不良作风,对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按政策规定作出各种处分和处理,对党员和干部受到过的处分进行核查、甄别和平反,受理对于党员和干部的控诉、申诉,进行调查和作出处理意见。蔡官区纪检(监察)员由上级任命,各(公社)纪检(监察)员仍由上级任免。1991年12月以后,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再由纪委委员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
  村级党组织建设
  1952年10月成立乡党支部开始,到1956年合并小乡建乡党总支时,各行政村中设有党小组,1956年10月,全区首先在三个高级社中设党支部(交椅、蔡官屯、马官屯三社中各设一个党支部),时全区有党小组83个,党员总数321人(含预备党员)。
  1957年8月在全区召开组织工作会议时,已建立分支(党支部)18个,党小组63个;正式党员342人,其中女党员41人,预备党员101人。1958年4月,蔡官屯乡党总支下设党支部7个,党员96人(其中正式党员81人,预备党员15人)。
  1958年12月以后,原各行政村改为生产大队。根据各大队党员发展情况,逐步在各大队中建立党支部。1962年7月,小〓街公社有9个大队,设8个党支部,即:谷登坝、鸡场大寨、浪竹坝、小牛场、小〓街、尾巴寨、陇巴、格来月8个大队中建党支部,半〓没有设党支部,该大队党员参加谷登坝支部过组织生活。平地场公社有9个大队,即张家寨、樊家庄、发炸、可瓦、大坡、水塔、鼠场、大荒、药寨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塘官公社14个大队即塘官屯、老龙寨、段家庄、对沙地、沙锅寨、长冲、仲家坝、罗大寨、贝家庄、董官屯、驿马寨、浪河、关口寨、樟树寨均建立党支部。蔡官屯公社建立11个党支部,其中张官屯大队、马官屯大队、蔡官屯大队设党支部委员会,另外8个大队建立党支部。1965年11月,小〓街公社有党员68人,平地场公社有党员81人,塘官公社有党员40人,驿马寨公社有党员25人,蔡官屯公社有党员95人,时蔡官屯公社16个大队已建有党支部(龙天、侯家庄、王家庄、狗场、马官屯、漠河、潘家庄、蔡官屯、长山、冷家大寨、梅家庄、崩角、交椅、尖山、张官屯、张家庄),同年12月底,全区有党员总数471人,其中今蔡官镇辖地内共有党员309人。
  1966年4月前后,有的生产大队互相合并。如马鞍山大队与浪河大队合为马鞍山大队,漠河与潘家庄合并为漠河大队,梅家庄与冷家大寨合并为冷家大寨大队,狗场与王家庄大队合为王家庄大队,合并后的党支部也随之合并。发炸支部与樊家庄支部合并称奶子山大队党支部,可瓦党支部与大坡党支部合并称和平大队党支部(后改称为可瓦大队党支部)。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大队党支部陷于瘫痪或停顿状态。
  1983年10月至1987年5月,进行全面整党。
  1984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将人民公社化时期合并的生产大队重新调整划分,同时在调整后的村建立村党支部,蔡官镇有15个村党支部,塘官乡有19个村党支部,小〓街乡有9个村党支部,平地场乡有8个村党支部。
  1985年4月,经过整党查清,全区有党员1458人,其中,农村党员1224人,分布情况: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后,蔡官镇完善51个村党支部建设的同时,加强机关党支部的建设,在学校、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建立支部或联合支部19个。1992年,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在原各小乡、镇的基础上设立片区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1993年改片区工作组为片区总支委员会,总支设总支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1~2人。1996年11月,改片区总支为办事处总支,受镇党委的委托,组织领导辖区内党支部及村委会工作。
  1995年在教育办公室设教育党总支,负责领导、组织各学校党支部开展工作。至此,全镇设5个党总支委员会。
  1997年底,全镇共有党员1217人(56人为预备党员),其中女党员200人,少数民族党员201人,25岁以下党员82人,农村一线党员895人,在231人专任教师中发展党员67人。1998年,设党支部74个,其中机关支部23个,农村党支部51个。
  2002年3月,经调整,机关支部缩减为20个,同年11月,建立村公所,合并村级党支部为村公所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2~3人,合并后的村公所党支部是:蔡官村公所党支部、王家庄村公所党支部、交椅村公所党支部、塘官村公所党支部、驿马寨村公所党支部、毛交坡村公所党支部、樟树寨村公所党支部、鸡场大寨村公所党支部、小〓街村公所党支部、平地场村公所党支部、可瓦村公所党支部、鼠场村公所党支部共12个。
  党务
  (1)组织工作
  1949年11月成立千峰区分委时,其活动不公开。1951年12月11日,县委召开首次组织工作会议,传达中共贵州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发展党的组织。1952年1月1日召开全县机关干部会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开活动,此后,蔡官区委按照《党章》要求,在广大农村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和着手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1952年10月在6个小乡政府中建立了6个党支部,1953年1月建立3个乡的党支部,10月建立1个乡党支部,最后于1953年12月建立大坡乡党支部,至此,全区11个乡建立了党支部,支部设书记1人。
  1955年12月,全区11个乡有党员223人(含预备党员)。1956年6月,完成11个乡党支部的合并,同时在合并后的7个乡人民委员会中各建立了党总支。1956年8月,有正式党员207人,同时已建立了11个党分支部,10月在交椅、蔡官屯、马官屯3个农业高级社中分别建立党的1个支部委员会,在另外2个高级社和113个初级社中建立党小组83个,时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321人。
  1957年7月,全区党员发展到382人(含区机关),其中:正式党员264人,候补党员62人,预备党员56人;女党员40人,少数民族党员98人(苗族92人,回族6人);文化程度:高中1人,初中19人,小学130人,文盲231人;农民党员315人,职工、干部66人。具体分布在各乡的党员如下表(据1957年7月统计,此表不含区机关)。
  8月3~4日,区委召开全区各乡总支书记、组织委员等12人参加的组织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党的组织和发展党员工作。时,全区党员已发展到443人(其中正式党员342人),女党员41人,党小组64个,新建立分支部7个共18个分支部。这一时期党员发展较多,且注重发展和培养妇女、少数民族入党。
  1958年5月13日,区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发展新党员的工作。12月底完成公社(大公社)下辖的7个管理区总支的建立。
  1959年12月,全区共发展党员129人,实有党员386人(其中正式党员304人,预备党员82人)。1961年8月,各管理区改为公社并建立党委后,党的组织得到更快的发展。1962年7月,平地场公社建立9个大队党支部,塘官公社建立14个大队党支部,小〓街公社建立8个大队党支部,蔡官屯公社建立3个大队党支部委员会和8个大队党支部。
  1963年2月以后,蔡官区委下辖8个公社党委,2个党总支,69个党支部,其中9个党支部设委员会,此时,全区共有党员577人,少数民族党员116人,农村党员544人,高中文化2人,初中52人,高小109人,初小148人,初识字52人,文盲214人。
  1965年12月,全区共有党员471人,其中小〓街公社65人,平地场公社76人,驿马寨公社25人,塘官公社40人,蔡官公社96人,跳蹬场公社61人,白坟公社43人,大洞口公社65人。1978年以后,进一步贯彻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注重年轻化知识化素质,改变了过去知识分子入党难的状况。1980年,全区共有党员1414人,其中预备党员21人,女党员227人占总数的16.05%,少数民族党员245人占总数的17.32%,高中文化以上36人,初中文化289人。1982年8月,全区已建立党支部80个,其党员结构如下(以下支部数含公社机关党支部):
  1984年3月,全区建立2个镇党委,4个乡党委。8月,各乡(镇)调整行政村区划(此时,将原来的大队改为村建制),并在各村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蔡官镇有村党支部15个,机关支部1个,塘官乡有村党支部19个,机关支部1个,小〓街乡有村党支部9个,机关支部1个,平地场乡有村党支部8个,机关支部1个,共55个支部。全区有党员1421人。
  1985年4月,全区有党员1458人,其中农村党员1224人。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后,蔡官镇党委下辖51个村党支部,19个机关、部门党支部。
  1998年12月,全镇有党员1215人(其中预备党员18人),女党员209人,占总数的17.2%,少数民族党员191人,占总数的15.7%;25岁以下的77人, 26岁~35岁的180人,36岁~45岁的270人,46岁以上的688人;大学本科、专科的33人,中专104人,高中131人,初中383人,小学377人,文盲187人;从事农牧渔的921人。时有党总支5个(其中1个是教育党总支),党支部74个(其中村党支部51个,教育支部7个,其他机关,部门支部16个)。
  2000年12月,全镇有党支部74个,党员1211人(其中预备党员30人),女党员211人,少数民族党员199人;25岁以下80人,26岁~35岁187人,36~45岁253人,46岁以上691人;大学本科专科38人,中专114人,高中134人,初中385人,小学370人;从事农牧渔的866人。
  (2)干部队伍建设
  1949年末,由南下、西进干部组成的接管队伍,接管旧政权,对原旧职人员采取“接过来,包下来,逐步改造”的方针,留用了部分旧职人员,经过教育学习后在区和乡有关部门工作。接着,在开展各项社会改革中,从城市派出和从农村吸收部分积极分子充实了区乡干部队伍,逐步选拔、保送、招收部分有文化的青年,参加各级干校或短期培训班学习,毕业后分配工作,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并逐步加强对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1963年以后,随着支黔干部的调入和部队转业人员、大中专院校输送来的毕业生的充实,干部队伍不断增强。1976年末,蔡官区及各公社有职工55人(不含教师),其中固定职工48人,女职工4人。1979年末,蔡官区公所有职工16人,其中女职工2人。各个时期都有一批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任职,特别注重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的培养。蔡官区从1958年起到1991年止,担任副区级以上主要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共有11人,其中女1人。担任乡(公社)等书记或副书记、乡长(社主任)或副乡长、副主任的少数民族28人,女11人。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蔡官区及各乡(公社)党委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的考核,大胆提拔一大批年轻的干部到领导岗位任职,使全区及各乡(公社)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不断得到改善。1992年以来,中共蔡官镇委员会结合一年一度的党员评议和有关培训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培养和选拔一批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到适合其工作的重要领导岗位上来,同时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加大对村级党支部书记以及其他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镇业余党校的学习教育作用,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文化水平和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认识程度,使其在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迈步前进,为蔡官镇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02年1月,正科级在职干部有3人,其中40岁以下2人,副科级在职干部10人,其中35岁以下的4人。在职正、副科级干部中,大学本科2人,大学专科5人,中专4人,高中1人,初中1人,女1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
  (3)干部审查和落实政策
  1962年以后,对干部的审查,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四清”(分两次即“点上四清”:清工分、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面上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运动的开展进行,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有些党员和干部受到错误处理。1961年起,区委和各公社党委配合纪检(监)察员对受到处分的干部进行甄别和复查,部分错误处理得到纠正。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一批干部受到错误处分以至迫害。1972年5月25日,全区揭发各类历史案件1125人,其中政治案件201人,最后否定68人,处理45人,待处理68人;涉及经济案件891人,最后否定161人,处理598人,待处理132人;深挖各种阶级敌人33人,最后否定9人,处理7人,待处理16人,未落实1人。1977年,全区尚有“四类分子”601人,其中地主分子276人,富农分子172人,反革命分子72人,坏分子81人,当年摘掉戴上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帽子的164人,解除被群众管制但保留反革命、坏分子帽子的7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响,认真落实干部政策。1979年蔡官区委配合上级党委、纪委对受错误处分的12人进行平反昭雪后,恢复党籍、收回工作的2人;1980年恢复党籍2人,维持原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人,收回工作的1人;1979年和1980年撤销其它受错误处分的57人。至此,全区在历次运动中受错误处分的人员已按政策规定给予妥善处理。
  1992年以来,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纪政纪,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教育工作,加强对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对极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进行严格的批评和教育,直至在证据确实、依据充分的情况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经常关心、帮助受处分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使其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党的关心和爱护,同时对受处分到期的人员作多方考察、复核,及时对工作积极、思想表现良好的人员的处分给予撤销,从而达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4)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首先建立宣传网和宣传制度。1950年7月,中共第五区委员会成立后,在区委领导成员中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党的宣传工作。根据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逐步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和宣传制度,各乡成立儿童团、妇女宣传队、花灯队、秧歌队等深入各村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全区有各种宣传队12个,宣传组40个,宣传员700多人。宣传员一般由上级派遣或由各乡干部、党员、积极分子担任,同时,建立报告员工作制度,报告员由各乡选派一名主要领导干部或宣传干部担任,上级定期向宣传员传达当前形势、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再由宣传员向群众宣传。为了使宣传收到深入浅出、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的效果,宣传员往往采用唱山歌,说顺口溜、演花灯戏、出黑板报、墙报、书写大幅标语、广播筒演讲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工作主要结合各历史时期社会生活及社会运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各村还配备政治教导员,人民公社时期各生产小队建立政治宣传员制度。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广播、电视的普及,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读书班等方式对各级干部进行培训,并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广大群众的社会实践中去。
  其次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1949年底,配合上级分赴农村各村寨宣传征粮和禁种大烟。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友好条约》签订,即在农村开展宣传和学习,境内有宣传员470人,并成立中苏友好协会蔡官分支会,会员960人。同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全区开展和平签名运动,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全区开展抗美援朝的宣传,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为中心,消除“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号召参军参战,全区共有124人参军。1953年组织宣传队宣传《婚姻法》,同年还大规模地进行农业互助合作、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及关于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宣传。1954年2月10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在全区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1955~1956年,随着“三大改造”在全区的实践,着力宣传农业社的入社建社,推行“小包工”、粮食“三定”和收益分配的宣传。1957年1月13日,蔡官屯区召开转社骨干培训会,要求参会人员到农村中宣传由初级社进入高级社的优越性。同年5月21日,区召开区乡行政干部会议,宣传贯彻财经会议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1958年起,开展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大办人民公社的宣传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拟定的“以‘三面红旗’为中心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具体宣传活动意见”的精神,结合纪念建国十周年,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1959年以前,蔡官屯区委创办《跃进快报》。1959年2月创办《蔡官周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同时也刊发歌颂党的散文、诗歌、方言、民歌、民间故事等文章。1959年11月2日,蔡官屯公社在箐脚管理区召开“跃进”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人民公社大跃进的优越性。60年代初,主要开展“农业六十条”的宣传,在农村普遍开展全民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社教”运动中,区委以《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及《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两个文件为指针,结合全区实际,编写了宣传提纲并以会议形式,召开区四级、公社三级干部会议全面宣传、动员和开展“社教”运动,结合“四清”运动普遍地对干部、职工进行阶级斗争、形势斗争和反对修正主义的教育。1965年宣传工作围绕“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宣传关于“社教”运动的“二十三条”,“纠正”农村中田地单干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并大力宣传毛泽东主席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在60年代,还广泛开展了向雷锋、王杰等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的宣传活动。“文化大革命”时期,宣传工作的中心是组织干部、群众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高潮,仅1966年4月27日,在蔡官屯公社、塘官屯公社、驿马寨公社、小〓街公社、平地场公社等处共发行《毛泽东选集》1892册、《语录》1716册、乙种本读本890册。1967年12月7日,由区委组织2003人集中分组学习毛主席著作。1968年至1971年,广泛开展“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活动,这期间还进行了“农业学大寨”以及关于“革命样板戏”、“工业学大庆”的宣传,“文革”中、后期重点是“斗、批、改”,开展“批修整风”、“批林批孔”等活动。1976年10月以后,区委组织干部、群众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1979年,着力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80年主要宣传放宽农业政策,在全区逐步推行承包责任制。1982年,根据中共十二大精神,在全区各公社、生产大队进行经济形势教育,同时广泛宣传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及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步骤、原则、方针、政策等。此后根据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具体内容进行宣传,同时,下大力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月”、“三优一学”、“创建文明村寨、文明单位”等群众性活动。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深入,各乡(镇)主要采用会议的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同时利用广播、电影、电视、订阅党刊党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从党的方针政策入手,逐步宣传如何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增强社会实力。
  (5)干部理论教育
  1952年起,建立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初期主要学习时事政治和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政策。1953年,系统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并实行考试制度。1954年到1955年,重点学习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6年,根据中宣部关于1956年到1962年干部理论教育全面规划精神,区委举办了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习培训班、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1960年在各管理区建立学习小组,1962年以后,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是中苏论战中的重大问题和《中共中央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等,增强了反对修正主义的内容,着重学习了毛泽东有关阶级斗争和《认识论》等20多篇文章。1965年以后,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运动。1977年,重点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治经济学,并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0年,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1981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学习社会主义经济理论。1983年,学习《邓小平文选》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9年,集中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1991年后,重点学习《邓小平文选》(一、二、三)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1994~1995年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1998年,镇党委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三讲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标准,认真对照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从而达到教育和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目的。2000年,全镇开展学习“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先进的生产力发展方向,代表中国先进的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活动,并由广大党员和干部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镇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1992年以来,不仅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学习和教育,还组织理论学习考试、法律法规考试,以此来检验学习效果,并且积极鼓励支持全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学习。
  (6)纪律检查工作
  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整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让党员、干部自觉检查错误和提高认识。1953年通过整党,对党员、干部中错误对待个人婚姻问题、骄傲自满、闹地位问题以及强迫命令的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批评和批判。1954年的整党重点是党员、干部在执行统购统销政策中的问题和农村党员执行不准雇工、不准放高利贷、不准经商、不准出租土地的“四不准”情况。1955~1956年,主要围绕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的认识和表现进行整党。1957年4月,根据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开展整风运动,内容为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通过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划清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在整风过程中运用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进行了反右派形式斗争,这种形式的整风运动持续了一年时间。1959年,在机关进行整风学习后在农村进行整党整团,对“三面红旗”持不同意见的党团员和干部被作为“资产阶级思想”和“右倾言论”对象进行批判和斗争。1960年,结合对人民公社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纠正进行整风整社,批判“五风一化”(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铺张浪费风、官僚主义风和干部特殊化)。1963年以后的整党整风结合“四清”和“社教”运动进行,重点是“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和有各种“资产阶级思想言行”的人。“文化大革命”时期,结合“斗、批、改”开展“批修整风”、“批林整风”等运动。1980年,以贯彻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内容开展整党学习,对党员进行培训和党纪党风教育,反对各种不正之风。1984年以后,结合一年一度的党员培训、评议工作,使党风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超计划生育、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纪和腐败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
  1980年以后,随着对极左路线的批判和落实各种政策工作的进行,对建国以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分的党员、干部都进行了改正处理,有的恢复了党籍、工作籍,补发工资。
  1992年初,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在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抓好全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处理,整顿了党的纪律和作风,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讲情面、不留后患。1996年,党委、政府领导首先上缴了公费通讯工具——传呼机,同时处理了违反党纪、政纪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和干部。1997年,中共中央提出“三讲教育”后,镇党委决定由镇纪委牵头,首先在镇党政几大班子中开展学习“三讲教育”精神,认真检查对照自己,写出学习心得和体会,接着在2000年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写出学习心得、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应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7)信访工作
  1950年7月建立信访制度后,区委指派区委办公室秘书负责此项工作,主要处理人民来信,接待来人来访,立案调查,提供信息等。1950~1965年,来信来访主要是检举、批评社队干部在工作中的强迫命令、违法违纪以及要求解决社队纠纷、生活困难、返销口粮、退还被占用的房屋、宅基地等问题。1957年5月16日,马官屯332名社员集体到区乡请愿,主要反映该社帐目不清问题,后经区、乡两级共同解决,于5月20日平息。1976年10月到1983年,收到人民来信近千件,主要要求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后的上访均以个人上访为主。1984年以后,各乡(镇)平均每年接待来人来信近100人次,主要反映建房问题,邻里纠纷,荒山林地使用权以及经济管理等问题,1998年建立领导接待制度后,每年要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20余人次,并责成有关领导或部门给予妥善处理。
  [群团组织]
  青少年组织
  (1)民国时期的青少年组织
  童子军、三青团:民国期间,安顺县在各乡镇中心国民小学中普遍建立童子军组织,唱“童子军”歌,进行童子军训练。
  20世纪30年代末期,安顺建立“三青团”组织,农村主要在中学师生、员工中发展成员,民国36年(1947)并入国民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青少年组织
  共产主义青年团:1949年11月下旬,建立安顺县青年工作委员会后,五权乡开始逐步发展青年积极分子入团。1951年3月,在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安顺县临时委员会,第五区设区团支部。1952年12月,正式成立青年团安顺县委员会,1957年蔡官屯区设区团工委,各乡设团总支,下设23个团支部,同年7月,将青年团安顺县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顺县委员会,蔡官屯区青年团工委也相应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蔡官区委员会,各乡团总支、团支部也相应更名。1962年以后,相继在各公社建立团委,各大队建立团支部。“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团的活动停止,一度被新成立的“红卫兵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简称红代会)”取代。1973年以后,陆续恢复区和各公社团组织。
  主要活动:发展团员,建立团的支部,壮大团队伍。1957年3月,蔡官区团工委下设7个团总支23个团支部,有团员821人,其中塘官乡设2个支部,团员53人,蔡官屯乡有8个团支部,团员253人;小〓街乡设团支部2个,团员74人,箐脚乡有团支部2个,团员83人;跳蹬场乡有团支部2个,团员53人;郭家屯乡有团支部3个,团员124人;大洞口乡有团支部3个,团员157人。各乡设团总支。1957年4月16日,蔡官区团工委召开全区团支部书记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积极发展、动员广大青年团员要充分发挥青年团的骨干作用,要求广大团员要积极投身到当前农业生产中去,用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思想去支持农业生产工作。1961年10月11日,市委组织部任命焦才兴负责蔡官区青年工作。1982年8月,全区整团建团工作结束后,全区有农村团支部78个,团员1621人,其中女团员423人,少数民族团员197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1992年,蔡官镇有团支部58个,其中51个村团支部,1个机关支部,6个学校团支部。自1962年成立公社团委开始,到1991年的各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其团委成员均由团代会选举产生,任期内如有变动,则由同级党委指派或任命并报上级组织备案,区团委书记由上级任命。1992年后,蔡官镇团委仍由团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到2002年12月,蔡官镇团委已召开四次团代会。
  20世纪50年代初,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区80%以上的团员帮助家庭订立爱国公约,捐献支前。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员参加斗争。互助合作运动中,75%以上的农村团员、青年积极带头参加互助组、合作社,成为积极骨干。1963年,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区团委和各公社团委表彰了在各个时期成绩突出的“五好”青年,“四好”支部,优秀辅导员等。在1964年开展的社教运动中,向青少年进行忆苦思甜,回忆对比以及村史、家史教育。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青少年中着重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两个文明”建设教育、法制教育,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做新长征突击手”、“争做星火计划带头人”、“做合格共青团员”,发起“向张海迪学习”等活动。1993年,组织各单位青年团员向蔡官镇敬老院捐款1000多元,1997年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向贫困学生捐款2000余元。每年“五·四”青年节时,组织广大团员开展篮球、歌咏、象棋、拔河、知识竞赛、电影晚会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学校团支部还组织团员进行演讲、参观革命烈士故居,悼念革命烈士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
  组织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53年8月19~24日,鼠场发生大面积水稻锈病后,广大青年团员在党员的带领下,按照技术人员的指挥操作,及时控制了病情蔓延,使损失降到最低点。1975年冬,塘官公社组织6个大队改修塘官河道(将弯曲的河岸改直),广大团员积极参与。1972年6月11~18日,塘官连遭三次大雨,广大团员积极冲到抗洪第一线。1992年起,镇团委每年组织广大团员到林场参加植树造林。1994镇团委成员集资在金银山承包50亩荒地种植杜仲,人们称为“团员杜仲林”。
  (3)少年先锋队
  1950年,五权乡在各小学中建立少年儿童队(俗称儿童团),吸收9~15岁的少年儿童参加。1953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全国第二次代表大会决定:少年儿童的组织定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受同级团支部的领导,指导少年先锋队的活动是团工作的一部分。此后,在各学校中建立少年先锋大队、中队。“文化大革命”时期,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取代。1978年,根据中国共青团十一届一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全区各学校先后恢复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组织成立后,按照“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的“五爱”要求,向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各种活动。
  妇女组织
  1949年12月,在中共安顺县委的领导下,设立安顺县妇女工作部,负责妇女工作。不久,即成立安顺县妇女联合工作委员会,原妇女工作部成为妇女联合工作委员会的实际工作机构。经过宣传发动,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建立起来, 1952年9月,成立蔡官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改称为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区妇联,各公社配妇女干部1名,专管妇女工作。1958年12月30日,任命许议群、万发珍、韩秀华3人为区妇联委员,负责全区妇女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停止活动,1973年恢复妇联机构。1992年以后,蔡官镇妇联设主任1人,委员5~7人不等,至2002年12月,蔡官镇妇联共召开四次妇代会,每次妇代会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上届妇女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妇女联合会委员及主任。
  蔡官妇联成立后,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在抗美援朝时期,妇女动员丈夫、孩子参军参战,做布鞋袜垫等慰问部队亲人。1963年9月15日,蔡官区召开全区妇女工作会议,并发出《关于做好“三秋”生产中妇女工作的意见》,旨在发动全区妇女要积极投身于“三秋”生产中,努力搞好“三秋”工作。以后,区及区以下各级妇联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贯彻《婚姻法》,提高妇女地位,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有关妇女、儿童、家庭问题、虐待妇女、老人等社会问题,在“人民公社化”、“大兵团作战”搞深耕时期,精心护理照顾好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认真组织搞好妇女扫盲班,努力提高妇女文化素质。1999年和2002年,蔡官镇妇联组织两期绿色培训班,参学妇女300余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广大妇女参加学理论、学知识、学技术、搞科学种田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蔡官镇妇联积极配合司法、综治、法庭、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0世纪80年代,针对出现的拐卖妇女、儿童、虐待妇女、老人、遗弃女婴等社会问题,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80年代后,妇联工作认真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在一年一度的“三·八”节期间,镇妇联、各村妇委会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还利用表彰“五好”家庭,“优秀妇干”、“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女能手等形式激发和鼓励广大妇女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同时,各村成立“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既维护了家庭的团结,又维护了村寨的安宁,不仅充分体现了当代社会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而且充分表现了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其他组织
  (1)1958年12月30日成立蔡官公社时,设科学研究所,所长吴明鑫。1996年蔡官镇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各村建立科技协会,科技协会的成立为推广科技兴农起到积极作用。
  (2)计划生育协会,1984年蔡官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全区有会员500余人,负责宣传计划生育的好处和摒弃“重男轻女”和宣传“少生优生,提高人口素质”等的思想。
  (3)农民组织:民国30年(1941)8月15日,五权乡成立乡农会,负责人宋瑞兰,时有会员200人,办公地点设在五权乡公所,成立的宗旨是协助政府推行一切国防生产政令,农会章程规定会员交纳常年会金,农会开展的活动为提倡新生活运动,推行国民月会及各种纪念会,策动应服兵役等。
  1950年9月,第五区在布置开展“五大任务”(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征粮)时,要求同时发展农会组织。10月,区、乡干部入村,筹备成立农民协会的工作普遍开展。1950年底,在全区建立农民协会60个。通过农民协会,开展各项中心工作,进行土改、复查、建立农村自卫武装。1953年,开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社会工作主要通过互助组和农业社进行,农民协会渐渐失去作用而自行消失。1964年,在“四清”运动中一度建立贫下中农协会,“文革”时期继续保持,“文革”结束后,该组织亦自行终止。
  (4)中苏友好协会,1951年11月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安顺分会后,蔡官设一个分支会,有会员960人。1953年后逐渐停止活动。
  (5)老龄委员会:1990年10月18日,成立蔡官区老龄委员会,主任邹基华,常务副主任张祖安。负责老龄工作的协调、慰问以及其他老龄工作。
  (6)关心下一代协会:1991年9月2日,成立蔡官区关心下一代协会,代世龙任主席,张祖安、胡国方二人任副主席,负责协调、处理和关心下一代青年、儿童的就业、入学、健康等事宜。
  (7)工会组织:1995年成立蔡官镇职工委员会,主席李兴专。负责解决职工的医疗、福利,解答职工提出的有关质疑和问题等诸项事宜。
  [人民代表大会]
  1991年以前蔡官区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0年7月建立蔡官区(第五区)公所到1958年12月30日,区公所主要领导成员均由上级委派任命或免职。1958年12月30日,改蔡官区公所为蔡官屯人民公社(俗称大公社),于1959年5月9日召开蔡官公社第一届人民代表(时称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有关决议、章程和办法、报告,选举产生公社社长、副社长等。本次会议既是蔡官区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也是最后一次,此后未召开过区人民代表大会。1961年8月取消公社(大公社)称谓,恢复区建制,区公所主要领导成员仍由上级组织任免,这一委派制一直延续到1991年撤销区公所为止。
  1984年安顺县第八届第一次人代会后,设蔡官区人大联络组,1986年3月13日,任命杨德昌为区人大联络组组长,副组长吴启荣。
  1990年3月,安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仍在各区设人大联络组,组长杨德昌。
  1991年以前各乡、人民公社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至1958年3月,各乡召开过三次人民代表大会,1960年12月各管理区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3月各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11月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11月各公社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到1990年各乡(镇)召开过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9月,各乡全面展开普选工作,于1954年初选举工作结束,同时召开各乡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全区各乡共选举产生乡人民代表318人,其中女代表53人,少数民族代表67人。本次各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并通过有关决议、议案和报告,选举产生各乡正、副乡长,并讨论本乡重大事项,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人。此次各乡代表情况如下表:
  第二届各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1956年9月前后相继召开,各乡会议听取和审议上届乡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各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正、副乡长、人民陪审员。同时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人。箐脚乡于1956年10月17~19日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总数61人,其中女代表5人,党员代表22人,团员代表1人,非党团代表38人,选举杨德昌为乡长,张发科、熊克明二位为副乡长。
  第三届各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4月前后相继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上届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各乡第三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正、副乡长,选举出席第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小〓街乡于1958年4月4日召开小〓街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共有人民代表23人,其中女代表4人,党员代表11人,团员代表2人,非党团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选举梁志成为乡长,梁尚成为副乡长。
  各管理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1日前后相继召开,按照人民公社下辖的管理区的原则分别召开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席安顺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和议案,以及管理区工作报告。选举管理区主任、副主任。塘官管理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1日在塘官召开,代表总数54人,其中女代表8人,回族7人,苗族6人,党员代表26人,团员代表6人,非党团代表22人,选举董仲才为主任。
  各人民公社分别于1963年3月选举出席安顺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8人。同时召开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会议时间等如下表:
  第五届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1月相继召开,选举公社正副社长和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公社监察委员会,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选举产生各公社财粮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民兵武装委员会,治保委员会,人民培审员等。其代表情况如下:
  驿马寨公社本次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公社社长:丁富良(回),副社长:董仲才,委员:张发元、董登发、董汝荣、董天秀(女)、毛仕英、叶明英(女)、王志成(苗)。
  监察委员会:主任:董汝荣,委员:马云先(回)、张金荣。
  财粮委员会主任:丁富良(回),副主任:董汝荣,委员:金忠成、李世学、王志成(苗)、陈忠辉、张永奎、杨少先(回)、唐明俊。
  文教卫生委员会主任:丁富良(回),副主任:董登博,委员:刘兴成、丁富恒(回)、马志奎、王志成(苗)、杨茂荣(苗)、李炳云、董汝仪。
  民兵武装委员会主任:董仲才,委员:李世学、袁永德、董汝华、唐明华、李德华、丁富恒(回)、杨有贵、董登文。
  治保委员会主任:董仲才,委员:杨茂荣(苗)、王少明(苗)、张永奎、唐明俊、陈德明、丁富恒(回)、陈兴华。
  民政调解委员会主任:董仲才,副主任:董汝荣,委员:陈有益、张永奎、董汝仪、杨少先(回)、李世学、陈中辉、王志成(苗)。
  人民陪审员未登记而塘官公社则选举娄洪阶、倪仲云2人为人民陪审员。
  驿马寨公社选举张荣(回)、董仲才、叶明英(女)三人出席安顺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塘官公社选举产生县代表5人:董仲昌、董汝礼、马东庆(回族,县下选代表)、娄洪阶、刘柴氏(女)。
  “文革”期间,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停止召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被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
  1979年10月以后,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召开。1979年10月10日止,蔡官区各乡镇共选举66名县代表参加1979年11月1日~5日召开的安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其中有女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13人,县代表具体分布情况是:蔡官屯公社17人(其中苗族1人,女2人),塘官公社12人(苗族2人,回族1人,女2人),小〓街公社5人,平地场公社7人(苗族1人,回族1人,女1人),白坟公社9人(苗族1人,回族1人,女2人),跳蹬场公社16人(苗族4人,布依族1人,女3人)。各公社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如下表:
  此次会议选举产生各公社社长、副社长,此届会议后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前后相继召开,此次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安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8人,其代表情况如下表:
  第八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乡镇长、副乡镇长。塘官乡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8月22~24日在塘官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余承和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本届代表大会共有代表55人,其中女11人,回族代表5人,白族代表1人,苗族代表4人,党员代表32人,团员代表2人,列席代表36人,本次会议选举余承和为塘官乡乡长,陈德平为副乡长。其它乡(镇)也相继召开人代会,本届各乡镇人民代表总数295人,其中蔡官镇55人,塘官乡55人,小〓街乡40人,平地场乡40人,轿子山镇45人,跳蹬场乡60人。
  第九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6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选举了各乡(镇)正、副乡(镇)长,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有关会议决议和议案,并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人,具体分布情况是:蔡官镇4人(其中女1人,少数民族1人,非党1人),塘官乡4人(其中女1人,少数民族1人,非党2人),小〓街乡3人(其中女1人,少数民族1人,非党1人),平地场乡3人(其中女1人,非党2人,少数民族1人),跳蹬场乡5人(其中女1人,非党2人,少数民族1人),轿子山镇4人(其中女1人,非党2人,少数民族1人)。
  第十届各乡(镇)第一次会议分别于1990年4月27日至5月10日之间召开,此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各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各乡(镇)人民政府正、副乡(镇)长,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常设人大主席团,同时选举产生兼职或专职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及其成员。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过二次会议,分别于1991年4月前后相继召开各乡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1年12月以后,蔡官镇人民代表大会情况
  1991年12月6日,正式撤销蔡官区及其所属乡(镇)的同时,建立了新的蔡官镇。
  蔡官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人。其中女代表13人,少数民族代表12人(苗族8人,回族3人,白族1人),非党团18人,列席代表107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92年1月至1993年4月,只召开过一次代表大会。
  蔡官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2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张昌富所作的《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展望未来,为新建蔡官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筹建蔡官镇政务工作报告,关于筹建蔡官镇选举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选举办法。会议选举唐德超为人大主席团主席,汪仁华为副主席,选举邹基华等7人为人大主席团成员;选举张昌富为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元祥、杨超文2人为副镇长。
  第二届镇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71人,其中女代表12人,少数民族代表16人(苗族12人,回族3人,白族1人),非党团代表27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17人,初中36人,小学18人;40岁以下28人。列席本届代表83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93年4月至1966年1月共召开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4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唐德超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张昌富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有关选举办法和草案,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主席唐德超,副主席汪仁华,选举产生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昌富,副镇长刘元祥、杨超文2人。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4月23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作的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唐德超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同时答复了二届一次人民代表的提议案和拟办的实事完成情况。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3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唐德超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并答复了二届二次人代会上人民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以及办理完成情况。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人民代表72人。其中女13人,少数民族16人(其中苗族10人,回族4人,白族2人),国家干部19人,村干部37人,大专4人,高中、中专19人,初中31人,小学18人,40岁以下33人,列席代表72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96年1月至1999年1月共召开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月1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张昌富代表上届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龚元龙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邹朝忠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有关人大、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办法、决议等。本次会议选举张昌富为人大主席团主席,代士龙为副主席,李兴专等5人为成员;选举龚元龙为镇人民政府镇长、杨超文、董天文、胡生立等3人为副镇长。同时答复二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以及有关办理完成情况。
  第二次会议于1997年3月13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龚元龙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张昌富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并通过有关议案决议,同时答复三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及其办理情况。
  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4月1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龚元龙代表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张昌富代表镇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徐士芬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通过有关议案决议。同时答复了三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其所办理的完成情况。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人民代表72人。其中女代表15人,少数民族代表11人(其中苗族6人,回族2人,白族3人),非党团代表24人。国家干部19人,村干部35人,其他18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5人,高中、中专20人,初中33人,小学14人,40岁以下24人,列席代表20人。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从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共召开三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99年1月22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代表上届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李兴专代表上届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士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选举张昌富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汪应富为副主席,杨超文等5人为成员的人大主席团;选举李兴专为镇人民政府镇长,董天文、胡生立、王家成3人为副镇长,并通过有关选举办法及方案的决议。同时答复了三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李兴专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仕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有关选举办法、议案等的决议,补选吴林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同时答复了四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29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张昌富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李兴专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仕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通过会议议案的决议,答复了四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执行和办理的完成情况。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72人。其中女代表13人,少数民族代表15人(苗族6人,白族6人,回族3人),国家干部9人,村干部49人,其他14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4人,高中、中专15人,初中45人,小学8人,40岁以下34人,非党团代表40人,列席代表54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至2002年12月底,只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月18日召开。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胡生立代表上届镇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陈军前代表上届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士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有关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办法和有关议案的决议。本次会议选举胡生立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董文彬为副主席,董天文等5人为成员的人大主席团,选举陈军前为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家成、吴林、谢睿、庞佐齐等4人为副镇长。答复了四届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人民政府]
  区公所
  (1)沿革:1949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安顺,开始接管民国时期的政权。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临时将全县划设为千峰、永靖等5个区,当时五权乡(即今蔡官镇辖地)隶属于永靖区(后来的二铺区),为军事管制时期的政权。
  1950年7月,全县重新划设区级行政区划,并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全国县以下区之名称均以数字排列称呼”之规定的精神,将新设立的蔡官区称为第五区,下辖千峰乡(今跳蹬场一带)、五权乡。
  1955年11月,按照上级规定,区级行政单位改按驻地称呼。第五区正式更名为蔡官区,下辖11个乡(将五权乡、千峰乡辖地划为11个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于同年12月30日成立蔡官人民公社(时称大公社,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下辖7个管理区。从1950年7月成立第五区(蔡官区)以来,到1958年12月30日之前,区公所的正、副区长均由上级组织任命。成立人民公社(大公社)后,于1959年5月9日召开安顺市蔡官屯公社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时称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公社正、副主任。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划小人民公社,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改为安顺市蔡官区公所,下辖6个人民公社,区仍称区公所,区长、副区长仍由上级组织任命,编制和机构不变, 1963年1月1日,恢复安顺县后,安顺县蔡官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时期,区公所被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区革委)取代,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区公所仍用区革委称呼。1979年改为区公所。1966年5月到1984年3月,蔡官区公所下辖6个人民公社,1984年至1991年12月,下辖2镇4乡。1991年12月,撤销区公所及其所辖乡(镇),建立新的区(局)级镇——蔡官镇。至此,从1950年7月正式建立蔡官区公所开始,到1991年12月领导农村各乡镇、人民公社工作长达41年之久的蔡官区公所完成了作为县(或市)的派出机构的历史使命,其称谓也随之消失。
  (2)内设机构:1950年7月成立蔡官区时,设正、副区长各1人,下设组织、宣传、公安、武装、财政、民政干事(助理干事)和文书等,1951年建立供销社, 1954年建信用社。1958年12月成立人民公社,由于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具有管理行政和生产的职能,公社机关称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原区长、副区长改为公社主任、副主任;内设公社办公室、生产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或财贸科)、文教卫生委员会(或称文教卫生科)、保卫委员会(或称武装保卫科)、农林科、工交科、内务人事科、科学研究所、畜牧业科、福利科、基建科等。1961年设区人民法庭。1982年取消公安特派员,建立公安派出所。1990年蔡官区公所下辖的单位(部门)有:区公所办公室、武装部、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土地管理所、教育办、乡镇企业管理办、卫生院、广播站、文化站、粮管所、农推站、林业站、农机站、兽医站、中心完小5所、初级中学1所。市驻区的单位有:公安派出所,司法办、税务所、工商所、农行营业所、供销社、邮电所、信用社。
  乡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
  1950年7月建立第五区时,在原来的五权乡和千峰乡建立乡公所,分别设正、副乡长各1人,配有公安、民政干事(助理干事)。当时五权乡乡长孙开昌、千峰乡乡长吴允。1952年3月民主建政时,撤销千峰乡和五权乡,划为11个乡,其中五权乡划为8个乡即蔡官屯乡、交椅乡、王家庄乡、塘官乡、小〓街乡、大坡乡、鼠场乡、郭家屯乡;千峰乡划为木头寨乡、跳蹬场乡、大洞口3个乡。1956年6月,重新调整乡的行政区划,同时更改部分乡名,乡建乡公所,设乡长1人,副乡长1~2人,内设公安、民政、武装干事或助理干事各1人,此时,大坡乡和鼠场乡合并为箐脚乡、王家庄乡和交椅乡同时并入蔡官屯乡;木头寨乡并人郭家屯乡,6月,将于1952年民主建政时划归二铺区管辖的驿马寨乡并入塘官乡仍隶属于蔡官区。
  1953年普选之前,各乡正、副乡长均由上级任命委派。1954年之后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普选后,正式设立了民政、调解、治安、武装、妇女、青年等工作机构。
  1958年9月将蔡官屯乡改为和平人民公社,塘官乡改为幸福人民公社,箐脚乡和小〓街乡合并为丰富人民公社,跳蹬场、大洞口、郭家屯乡合并为红专人民公社。12月30日撤销蔡官区公所建立大公社,并将上述4个人民公社分别按原7个乡的区划改设为7个管理区,称管理区机关为管理区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秘书、武装部长及公安、民政助理各1人。1961年8月,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60条”的精神,撤销大公社,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机关称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1人,副社长1~2人,下设秘书、武装部长、公安员、民政助理等各1人,编制为6~9人。同时将大洞口管理区并人跳蹬场建立跳蹬场人民公社,改箐脚管理区为平地场人民公社,郭家屯管理区搬迁至云盘称云盘人民公社。其他管理区则相应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时全区共有6个人民公社。
  1962年5月,云盘公社搬迁至白坟办公,1963年1月改称为白坟公社。1963年2月将原驿马寨乡从塘官分出建立驿马寨人民公社。3月,将原大洞口管理区从跳蹬场分出,建立大洞口人民公社,全区有8个人民公社。
  1966年6月,大洞口公社并入跳蹬场公社,驿马寨公社并入塘官人民公社。蔡官区辖6个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各人民公社于1967年10月前后相继被“夺权”,改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公社革命委员会(简称公社革委),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数人。公社行政机构人员10~15人。此时,各公社革委的组成人员,由各群众组织协商推荐,经上一级革命委员会批准。随着当时政治形势的发展,全区各公社革委经过两次重要的调整,一次是1970年初的“补台”,在公社革委中增加了“革命干部”和调整群众组织代表。另一次是1971年以后在公社革委中恢复党委制。各公社革委党、政分开,公社革委只行使政府职权。
  1976年10月至1979年9月,各公社仍保留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形式。1979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精神,于同年10月取消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称呼,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名称,全区6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分别改称为相应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但仍然为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1984年3月,根据政治和经济管理分开的精神,取消人民公社,恢复乡人民政府建制,根据乡(镇)建制原则和标准的规定,蔡官区6个人民公社分别改建为4个乡人民政府和2个镇人民政府。即塘官乡、小〓街乡、跳蹬场乡、平地场乡、蔡官镇、轿子山镇(由白坟公社更名而来)。乡(镇)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由同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内设政府办公室(配秘书1人)、公安员、计生员、武装部、财政、广播、电影放影员、乡(镇)企业人员等。
  1991年12月6日,正式撤销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新的蔡官镇人民政府。
  蔡官镇人民政府
  1991年撤销蔡官区及其下辖的6个乡(镇)政府后,于同年12月6日正式将原蔡官镇、塘官乡、小〓街乡、平地场乡等1镇3乡合并,建立新的蔡官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由同级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上级任命镇长助理1人,下设政府办公室、武装部、民政股、计划生育股和计划生育指导站、文教卫生股、教育辅导站、土管所、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简称经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农推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林业站、乡镇企业管理站(简称企业站)、卫生院、粮管所、供销社、财政所、食品站、文化广播站、中学1所、中心完小五所;上级派驻镇的机构有:法庭、派出所、税务所、农行营业所、信用社、邮电支局、水利站、司法所、乡村建设管理站等行政事业单位。
  1993年,食品站转制后解体。1996年政府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并称为党政办公室,有关单位由“股”改为“办”,民政股改为民政办公室,文教卫生股改为文卫办公室,计划生育股改为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辅导站改为教育办公室。1994年10月,税务所分为地税所和国税分局(全称是安顺市国家税务局蔡官分局),地税所办公地点设在轿子山镇,撤销经科办。2000年,工商所办公地点搬迁到轿子山镇,农行营业所撤销,邮电支局分为电信支局和邮政支局,水利站改由主管局垂直领导为镇政府领导管理。
  2002年,将民政办公室改设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农推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水利站合署办公成立农业服务中心,另新成立经济发展办公室等机构。
  1992年撤并建后,在原各小乡镇的基础上设片区工作组,片区设组长1人,工作人员3~4人。1996年改设为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若干,2002年11月,撤销办事处,改建村公所,设所长1人,工作人员由机关干部、村公所所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等组成。
  村民委员会
  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之初,暂时沿用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和留用旧保甲长。1950年10月,由县、区、乡派出干部入村,筹备成立农民协会和农民小组。1950年12月,在各保中建立农协小组,同时废除保甲制,建立行政村,蔡官区共有42个行政村,行政村设村长。这一时期的农民协会负责组织土地改革、复查、建立本村人民自卫武装等中心工作。1953年开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后,农民协会渐渐失去作用并消失,由村长负责本地事务。不久,随着农村互助组的迅速发展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各项工作主要通过社长及农村互助组、农业合作社来管理完成。1954年8月全区建立了15个第一批农业合作社。1956年10月,全区建立5个农业高级合作社,113个农业初级社。1957年6月,箐脚乡建立高级社10个,入社户数1000户,人口4275人。1953年到1957年整个农业合作化时期,特别是1956年冬至1957年春完成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后,基本上改变了农业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由个人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1958年人民公社化,行政村变更,改称为生产大队,小组或自然村改为生产小队。生产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各1人,下设会计、出纳、保管、民兵连长等,生产小队设正、副生产队长,会计(兼计分员)、保管等,这时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作为村级行政组织,负责处理本生产队发生的群众纠纷、生产管理、利益分配、人口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的登记上报等行政事务。“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大队、小队也分别建立革命生产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职务。1984年3月,取消人民公社的同时,也取消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分别改称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设主任或副主任各1人,下设会计、民兵、治保、团支部、妇委会、调解等组织,村民小组设小组长1人。村民委员会按组织法规定由本村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主任和副主任及其组成人员。村民小组长由本村民小组协商推荐。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蔡官镇共设51个行政村,222个村民小组。1995年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各村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巩固和充实,在村委会中配设了民兵,治保、青年、妇女、禁毒、调解、科技协会、老协会等组织。
  2002年11月,蔡官镇在西秀区率先试行“合并村党支部,建立村公所”。将51个村党支部合并为12个村公所,村公所设所长1人,暂由镇党委派遗任命(原则上由合并后的原各村支书、主任中协商推荐任命),村公所其他工作人员由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公所所辖村支书、主任组成。
  附:蔡官区委、区公所、各乡镇、人民公社党委(或支部、总支)、政府主要领导变动情况
  1.中共蔡官区委书记、副书记、蔡官区公所(公社)区长、副区长(社长、副社长、主任、副主任)领导人变动表(1949年11月~1991年12月):
  2.1952年~1991年,蔡官区各乡,人民公社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变动表:
  蔡官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及变动情况
  1.党政办公室
  原蔡官区委、区公所各下设秘书1人,1958年至1961年8月,设蔡官公社办公室主任1人,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后,设区委、区公所秘书各1人,从1950年至1991年,原蔡官区委、区公所秘书时而分开,时而合并。1992年建镇后,设党委办、政府办主任各1人,1996年党委办与政府办合并称为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其主要领导如下: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秘书
  1991年,正式成立蔡官镇人大主席团,其办公室秘书如下:
  3.武装部
  蔡官区(镇)武装部长历任名单:
  4.团委
  蔡官镇团委的前身是蔡官区团委,成立于1950年,其主要领导如下:
  5.妇联
  1973年以来蔡官区(镇)妇联主要负责人如下:
  6.综治办
  蔡官镇综治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全称为“蔡官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负责人是:
  7.蔡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蔡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前身是蔡官镇民政办公室,成立于1950年,从1950年到1992年1月,蔡官区民政办公室设1名民政助理员。1991年撤区并乡建镇后,改蔡官区民政办为民政股,1996年改民政股为民政办,2002年11月改民政办为社会事务办,同时设置民族宗教事务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如下:
  8.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
  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1997年与文卫办合并,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9.科教文卫办公室
  1992年成立文卫股,1996年改称为文卫办公室。1997年与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即经科办)合并。称为科教文卫办公室,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0.财政所
  蔡官镇财政所建于1984年。在此之前,区设财经助理员或财经会计员1人。建所后设所长或副所长各1人。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1.计生办(站)
  蔡官镇计生办正式建于1986年,1992年改计生办为计生股,1996年改计生股为计生办,负责行政指导工作,1994年设置计生站,负责业务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2.土管所
  1992年正式成立蔡官镇土管所,此前,蔡官区配土管员1人,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3.教育办公室
  1968年以前设区教育视导员1人,1968年设区学办,1984年改区学办为区教育办公室,1992年改为镇教育辅导站,1996年改为镇教育办公室。
  14.企业管理站
  1985年成立蔡官区企业管理站,1992年正式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站,主要负责人如下:
  15.文化广播电视站
  蔡官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前身是文化广播扩大站,1992年改为文化广播电视站。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6.林业站
  蔡官镇林业站建于1968年,他的前身是蔡官区林业站,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7.农业技术推广站(简称农推站):
  蔡官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建于1952年,当时有2名工作人员,1966年集中到县农业局参加“文化大革命”,1967年恢复开展工作,1968年原区农推站人员集中到双堡参加“五七干校”学习,业务工作停止,1970年恢复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8.畜牧兽医站
  1980年以前,畜牧兽医站与农推站合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站,1980年从农推站分出,成立畜牧兽医站,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9.水利站
  蔡官镇水利站成立于1992年,在此之前,区公所设一名水利辅导员,一般由副区长兼任,1992年成立水利站后,由原安顺市水利局直管,1998年4月由蔡官镇管理,主要负责人如下:
  20.农机站
  1992年成立蔡官镇农机站,1992年~1994年由企业站代管,其主要领导如下:
  21.卫生院
  1955年成立蔡官卫生院,卫生院地址在王家庄,1971年迁到长山。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2.供销社
  蔡官供销社成立于1951年,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3.粮管所
  蔡官粮管所成立于1950年,其主要领导如下:
  24.食品站
  1963年,建立蔡官食品站,解体于1994年。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5.信用社
  蔡官信用社成立于1988年,此前,1954年合作化时期区辖各乡已成立了信用社,1992年各乡信用社合并入蔡官信用社,1998年11月,蔡官信用社合并入轿子山信用社。自成立蔡官区信用联社以来的主要领导如下:
  26.蔡官营业所
  蔡官营业所建于1953年。1951年至1953年设流动组,隶属于七眼桥营业所。2000年撤销蔡官营业所,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7.税务所
  蔡官税务所成立之初称为千峰税务所,搬到蔡官后,称蔡官区税务所。1994年税务所分为国税分局和地税所。
  28.地税所
  1994年成立蔡官地方税务所,1994年至1997年由粟荣美(男、汉族)任蔡官地税所所长。1997年与轿子山税务所合署办公,改名轿子山地税所。
  29.国税分局
  1994年成立安顺市国家税务局蔡官分局,其主要领导如下:
  30.法庭
  蔡官法庭成立于1961年9月。庭长由刘洪美区长兼,1966年~1973年“文革期间”停止工作,1973年恢复,其主要领导如下:(1961年以前资料不详)
  31.司法所
  蔡官司法所成立于1982年,从成立至2002年均属县(市、区)司法局垂直领导。其司法助理员(指主要负责人)如下:
  32.派出所
  1951年配设公安特派员1人,1982年取消公安特派员,设置派出所。其主要领导如下:
  33.工商所
  工商所的前身为市管会(即市场管理会),1965年称蔡官区工商所,2000年蔡官工商所与轿子山工商所合并,办公地点设在轿子山镇。其主要领导如下:
  34.邮政电信支局
  1953年成立蔡官邮政代办所,1958年划归蔡官公社管理,1962年改为邮电所,隶属于跳蹬场邮电支局,1973年改设为蔡官邮电支局,1998年邮政、电信分设为邮政支局和电信分局,其主要领导如下:
  35.办事处
  1991年“撤区并乡建镇”工作结束后,蔡官镇在原四个小乡(镇)辖区内设“片区工作组”,设组长1人。1993年改“片区工作组”为“办事处”,设总支部书记1人。1996年改为总支委员会,2002年11月撤销办事处,改设为村公所,设村公所支部书记1人,所长1人。各有关主要负责人如下:
  36.学校校长(负责人)
  37.村公所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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