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及清以前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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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720
颗粒名称: 【清及清以前的政权】
分类号: D691
页数: 2
摘要: 东汉末年,蜀汉政权派昆明部彝族豪帅征服普里(即今杨武一带),开始建立大姓政权。
关键词: 政治 政权 地方行政

内容

东汉末年,蜀汉政权派昆明部彝族豪帅征服普里(即今杨武一带),开始建立大姓政权。后晋天福中年,跟随马氏征戌南宁的张氏因功分土授职,在今旧州一带建立张番大姓政权,历经唐、宋,均为勒糜之地,至元朝开始纳入中央王朝统一的政权系统(《安顺市志》载)。
  [普定府]
  元朝初年,原属罗甸国的普里、普东两部归附朝廷,元宪宗七年(1257),朝廷以其地置普定万户,不久改为普定府。元大德七年(1303),改普定府为普定路。元至正十一年(1351),以张番之地置安顺州。元朝时,州县以下行政单位称寨。
  明洪武五年(1372)普定路归顺明朝,朝廷置普定府。十六年(1383)升普定府为普定军民府。洪武十八年(1385)废普定军民府,隶云南布政司,至此,普定府结束。明朝时,州、县以下行政单位称长官司。
  [安顺府]
  洪武十四年(1381),于阿达卜(今安顺城故址)建城墙,十五年(1382)于阿达卜设普定卫,顾成任指挥同知,下辖5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1392)安顺州改隶普定卫。成化中年(1465~1487)安顺州治迁至卫城(从今旧州迁入今安顺城),州、卫同城而治,万历三十年(1602)安顺州升为安顺军民府,辖镇宁、永宁、普定三州,并直辖宁谷、西堡两长官司。至此,安顺州结束。
  清康熙十年(1671),裁普定卫,改设普定县,隶安顺军民府,府、县同城而治。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安顺军民府为安顺府,并将府属镇西卫中的定南千户所(今普定县城)划归普定县管辖。民国3年(1914) ,废府设县,至此安顺府结束。
  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废长官司,地方行政为省、府、县,县以下设起、枝、寨。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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