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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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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蔡官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719
颗粒名称:
政治
分类号:
D0
页数:
159
摘要:
蔡官镇的政治介绍主要有:清及清以前的政权、民国时期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层组织和政权机构及施政纪要。
关键词:
政治
政权
施政纪要
内容
【清及清以前的政权】
东汉末年,蜀汉政权派昆明部彝族豪帅征服普里(即今杨武一带),开始建立大姓政权。后晋天福中年,跟随马氏征戌南宁的张氏因功分土授职,在今旧州一带建立张番大姓政权,历经唐、宋,均为勒糜之地,至元朝开始纳入中央王朝统一的政权系统(《安顺市志》载)。
[普定府]
元朝初年,原属罗甸国的普里、普东两部归附朝廷,元宪宗七年(1257),朝廷以其地置普定万户,不久改为普定府。元大德七年(1303),改普定府为普定路。元至正十一年(1351),以张番之地置安顺州。元朝时,州县以下行政单位称寨。
明洪武五年(1372)普定路归顺明朝,朝廷置普定府。十六年(1383)升普定府为普定军民府。洪武十八年(1385)废普定军民府,隶云南布政司,至此,普定府结束。明朝时,州、县以下行政单位称长官司。
[安顺府]
洪武十四年(1381),于阿达卜(今安顺城故址)建城墙,十五年(1382)于阿达卜设普定卫,顾成任指挥同知,下辖5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1392)安顺州改隶普定卫。成化中年(1465~1487)安顺州治迁至卫城(从今旧州迁入今安顺城),州、卫同城而治,万历三十年(1602)安顺州升为安顺军民府,辖镇宁、永宁、普定三州,并直辖宁谷、西堡两长官司。至此,安顺州结束。
清康熙十年(1671),裁普定卫,改设普定县,隶安顺军民府,府、县同城而治。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安顺军民府为安顺府,并将府属镇西卫中的定南千户所(今普定县城)划归普定县管辖。民国3年(1914) ,废府设县,至此安顺府结束。
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废长官司,地方行政为省、府、县,县以下设起、枝、寨。
【民国时期的政权】
民国3年(1914)撤销安顺府,将普定县移治定南(今普定县城),置安顺县。
开始建安顺县时,全县共分为6道、3里、108寨。安顺为一等甲级县,令设9个团防区局,今蔡官部分村寨隶属于第八团防区局,驻地在今跳蹬场。民国6年(1917),改团防区局为区公所,设区长1人,配备文化、军事指导员、区丁、雇员等,编制为6人。
民国19年(1930),省政府开展地方自治,调整行政区划,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镇,百户以上的街市和村庄设乡,百户以上的街市设镇,不满百户的村设联乡。乡(镇)设乡(镇)公所,乡(镇)以下设闾、坊、邻,一般以五户为一邻,五邻为一闾,二十五闾为一坊,数坊为一乡。至民国21年(1932),今蔡官境内属第八区,区公所驻地千峰镇,下辖14乡3镇即:水迎乡、慈善乡、和平乡、博爱乡、坚忍乡、揖让乡、大同乡、养农乡、交椅乡、义勇乡、红岩乡、煤矿乡、友助乡、劝善乡、五权镇(驻地塘官)、里仁镇(今小〓街一带)、千峰镇(跳蹬场)。
民国24年(1935)6月,废坊、闾、邻,改编保甲,每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不足一保的村寨设联保、数保为一乡,今蔡官镇辖地大部分属五权乡,驻地塘官屯。民国28年(1939),将原平坝县所辖的鸡场、罗大寨、戛里、毛焦坡、对沙地、沙锅寨划归安顺县,隶于五权乡。民国30年(1941)奉贵州省政府命令实行新县制,逐步撤销区一级行政建制,只设旧州、新场两个区代表县政府督导各乡镇事务。五权乡和千峰乡均隶属于旧州区。
首置保甲之时,各保保长采用委任制,民国33年(1944)后,改由各保国民选举产生。民国35年(1946)重新进行保甲整编,整编后五权乡辖12个保。
自民国24年(1935)成立乡以来,五权乡历任旧乡长有:严勤坤、陈鼎武、董波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层组织和政权机构】
[中国共产党蔡官镇委员会]
组织沿革
1949年11月18日,安顺解放后,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建立中共安顺县临时委员会,下设5个临时区分委员会。当时五权乡(今蔡官镇辖地)隶属于千峰区分委员会,行政关系隶属于永靖区,1950年7月,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正式成立安顺县委,同时调整各区行政关系及区划,将五权乡和千峰乡合并组成第五区,设立中共安顺县第五区委员会。因此,《中国共产党安顺县组织史》载:“蔡官区的前身是千峰区分委”。
从1951年起,中共安顺县第五区委员会开始按照党章要求发展党员,逐步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到1952年10月中共安顺县第五区委员会下辖的11个乡相继建立了党支部。首先建立交椅、王家庄、蔡官屯、小〓街、鼠场、木头寨等6个乡党支部,1953年1月建立塘官乡、郭家屯乡、跳蹬场乡3个党支部, 1953年10月建立大洞口乡党支部;1954年12月建立大坡乡党支部。
1956年,改区的数字排列顺序称谓,按驻地名称进行称呼,即第五区为蔡官区,党委也相应改为“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委员会”。同年6月,根据党组织的发展,结合安顺县行政区划的调整,蔡官区委将所辖的11个乡党支部合并后建立7个乡党总支,此时,将1952年民主建政时划归大西桥区(原第七区)管理的驿马寨乡并入塘官乡仍隶属于蔡官区,并建立塘官乡党总支,王家庄乡支部、交椅乡支部并入蔡官屯乡党总支,鼠场乡支部和大坡乡支部合并建立箐脚乡党总支,同年10月,木头寨乡支部并入郭家屯乡党总支,小〓街、跳蹬场、大洞口3个乡党支部也分别改为相应的党总支。1952年的乡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1~2人,1956年6月以后的乡党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1~2人。
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蔡官区于12月建立区级人民公社,区的称谓消失,蔡官区党委改为中共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委员会(此时,撤销安顺县并入安顺市,合称安顺市),公社党委设第一书记1人,书记2人。1959年4月以后,设书记1人,副书记3~4人。在中共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委员会成立的同时,把下辖的7个乡党总支改为相应的管理区总支,总支设书记1人,副书记1~3人。
1961年8月,撤销区级人民公社及其党委,恢复区建制及其党委,将各管理区取消,在管理区的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及其公社党委,同时将大洞口管理区并入跳蹬场管理区,建立跳蹬场公社党委,把箐脚管理区更名为平地场人民公社党委,郭家屯管理区更名为云盘人民公社党委,时中共安顺市蔡官区委员会下辖6个人民公社党委,区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公社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3人。
1962年1月16日,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蔡官区委由冷光海、刘洪美、杨治平、董汝礼、李进奎、张德荣、赵应祥、张祖介、张祖安、娄毓林、丁富良、程兴文、杨德昌、张亮奎、赵国瑞等15人组成。并设立区委常委,其组成人员是冷光海、刘洪美、杨治平、张祖安、杨德昌、张亮奎、赵国瑞等7人。
3月14日,经中共安顺市蔡官区委员会批准,各公社党委会、常委会、监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蔡官屯公社党委由张祖安、吴明鑫、李用福、石仲奎、王有才、俞天禄、王明祥、陈超珍、周志全、汪荣州、孙开贵、杨永昌、李定邦、粟记明、左树云、周少安、杨凤文等17人组成,常委会由张祖安、吴明鑫、李用福、石仲奎、王有才、王明祥、周志全等7人组成,监委会由李用福、石仲奎、俞天禄、王明祥、陈超珍、周志全、杨永昌等7人组成。
塘官公社党委会由娄毓林、丁富良、张发元、董仲才、朱茂才、张胜龙、刘柴氏、撒玉中、翁克明、牛华荣、杨茂荣、董汝向、倪仲云、娄洪阶、杨其美等15人组成,常委会由娄毓林、丁富良、张发元、董仲才、朱茂才等5人组成,监委会由张发元、董仲才、朱茂才、刘柴氏、撒玉中等5人组成。
平地场公社党委会由杨德昌、罗云富、饶玉安、熊克明、刘家林、张发科、张明秀、熊开明、陈少先、牟荣华、王兴明、谢国英、刘德云等13人组成,常委会由杨德昌、罗云富、饶玉安、熊克明、刘家林、张发科、熊开明等7人组成,监委会5人组成,饶玉安为主任(其他成员不详)。
小〓街公社党委会由程兴文、谢华邦、王良先、刘吉成、梁志成、王志华、焦学中、杨登富、陈明星、莫保州、张云昌、谢少奎、焦才兴等13人组成,常委会由程兴文、谢华邦、王良先、王志华、莫保州等5人组成,监委会由梁志成、焦学中、陈明星、张云昌、焦才兴等5人组成。
云盘公社党委会由张亮奎、谢津荣等11人组成,常委会由张亮奎等5人组成,监委会由张亮奎、谢津荣等组成。
跳蹬场公社党委会由赵国瑞、张德荣等17人组成,常委会由赵国瑞等7人组成,监委会由张德荣、黄子千等7人组成。
1962年8月24日,因人事变动,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蔡官区委由冷光海、刘洪美、杨德昌、张祖安、赵国瑞、张亮奎、杨幼文、朱本勤、梁尚成、李进奎、孙开成、张祖介、赵应祥、娄秀奇等17人组成。
1963年1月1日,塘官公社分置为塘官屯公社和驿马寨公社,跳蹬场公社分置为跳蹬场公社和大洞口公社。经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委员会批准,成立驿马寨公社党委和大洞口公社党委。云盘公社于1962年5月搬到白坟办公, 1963年1月更名为白坟公社。时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党委下辖8个公社党委。
1966年3月,安顺县第二次分置为安顺县、安顺市,蔡官区仍隶属于安顺县。5月,驿马寨公社党委并入塘官公社,称塘官公社党委,大洞口公社党委并入跳蹬场公社,称跳蹬场公社党委。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蔡官区委和各公社党委于1967年3~5月相继被“夺权”,之后,区公所称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区革委) ,公社称公社革命委员会(简称公社革委)。党的工作处于停顿或瘫痪状态。
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经批准,在各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区革委中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1月,蔡官区革委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
各公社于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分别相继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1972年9月,恢复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委员会,各公社分别于1971年4月、1972年1月、1972年4月相继恢复公社党委会。
1984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和1982年12月新《宪法》的规定,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党委。根据乡(镇)建制原则,蔡官屯公社党委改为蔡官镇党委,塘官公社党委、小〓街公社党委、平地场公社党委、跳蹬场公社党委分别改为相应的乡党委,白坟公社党委更名为轿子山镇党委。
1991年12月6日,安顺市“撤、并、建”办公室传达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蔡官区及其所属6个乡(镇)建制,同时将原蔡官镇、塘官乡、小〓街乡、平地场乡等一镇三乡合并为新的蔡官镇及其党委(局级)。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划出与其他乡(镇)组成新的轿子山镇。至此,作为县(市)委的派出机构——蔡官区党委和所属的各乡(镇)党委的称谓结束,中共安顺市蔡官镇委员会诞生。
1991年12月24~25日,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以邹基华为书记的第一届蔡官镇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以汪应富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1年,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委员会改称为“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委员会”。
内设机构
1950年7月建立中共第五区委后,设立区委办公室,配备秘书1人。1951年设纪律检查员,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兼任,1955年11月,纪律检查员改为监察员,各党支部也设监察员,仍由书记兼任。1958年,区委设财贸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增设监察委员会。1958年3月,朱本勤为财贸委员;6月,李用福任区委秘书,12月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德昌、副主任梁尚成、帅国昌;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幼文。1961年各公社党委设常委,取消监察员改设监察委员,1962年设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各工作机构陷于瘫痪或停顿状态。1978年恢复设置区纪律检查员,1979年7月,各公社设专职或兼职纪律检查员1人。1991年12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和副书记各1人,纪律检查员1~5人不等;党委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组织、宣传干事1~2人。1996年设政法委,由党委副书记任政法委书记,同年镇党委办和镇政府办合并称为党政办公室,设党政办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党代表大会
1956年8月20日,箐脚乡党总支在开展整党建党的基础上,改选党支部组成人员,杨德昌当选为书记,熊克明当选为副书记,本次选举作为箐脚乡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同时小〓街乡党总支也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梁尚成当选为书记,王良先当选为副书记,至11月12日止,各乡党总支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结束。各乡党总支党代表数是:蔡官屯46人,塘官19人,箐脚32人,郭家屯35人,大洞口34人,跳蹬场18人。时全区有正式党员220人。
1959年5月6日,蔡官屯人民公社召开中共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0人,其中女代表8人,少数民族代表20人,农村代表62人,机关部门代表8人,列席代表181人,会议听取了毛家元代表公社党委所作的党委工作报告,并通过有关会议议程,选举毛家元为公社党委书记,此次会议是成立中共安顺县蔡官区党委以来的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也是最后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此后从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到1991年撤区时,区党委领导及其组成人员均由上级委派任命。
1965年11月7日,各公社开始选举,到11月27日结束,分别选举产生8个公社党委的组成人员和监委成员,并从中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和监委会主任。蔡官屯公社党委会由15人组成,张祖安任党委书记、李用福任监委主任,成员7人;塘官公社党委13人组成,娄毓林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主任吴明鑫;驿马寨公社党委由9人组成,张发元任书记,监委会3人组成,主任董汝龙;小〓街公社党委11人组成,梁尚成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饶玉安任主任;平地场公社党委由11人组成,罗云富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王兴明任主任;白坟公社党委13人组成,朱本勤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谢德昌任主任;跳蹬场公社党委由13人组成,张德荣任书记,监委会5人组成,杨林州任主任;大洞口公社党委13人,张德洲任书记。
1971年4月17~21日,白坟公社召开中共安顺县白坟公社第三次党代会,选举张德荣为书记,刘吉成为副书记;10月29~30日,小〓街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3人,选举鲍茂伊为书记;1972年1月13日,平地场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罗朝俊为书记,焦祥顺、熊克明2人为副书记;4月26日,蔡官屯公社召开中共蔡官公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李用福为书记,张胜龙、仇国志2人为副书记;4月29日,跳蹬场公社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陈期华为党委书记,谢津荣、杨明华2人为副书记;此次党员代表大会分别通过了有关恢复公社党委后的一切决议和报告。
1982年7月9日,小〓街公社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杨明华代表公社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并选举杨明华为公社党委书记。8月,塘官公社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于8月7日结束,选举董登发为公社党委书记。
1987年,蔡官镇召开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汪应富为党委书记。
1990年7月9日,蔡官镇召开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张昌富为党委书记。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将蔡官区的蔡官镇、塘官乡、小〓街乡、平地场乡合并组建新的蔡官镇后,至2002年12月先后召开了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91年12月24~25日召开。此次大会共有代表79人。其中:国家干部19人,村支书4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劳动模范9人,其他12人;女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14人(其中:苗族9人,回族3人,白族2人);45岁以下的47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中专以上22人,初中32人,小学21人,文盲4人。列席本次大会的代表36人。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以邹基华为党委书记的第一届委员会和以汪应富为纪委书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本届任期1年零3个月。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3月26~27日召开,本次会议共有代表78人,其中:国家干部20人,村干部代表51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女代表6人,少数民族代表13人;40岁以下代表22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其以上文化21人,初中38人,小学18人,文盲1人。列席代表3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和通过了邹基华代表上届党委作题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握机遇、真抓实干、加快改革开放、全面振兴蔡官经济》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汪应富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有关会议议程,选举以邹基华为书记的第二届镇党委会和以汪应富为纪委书记的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从本届开始每届党委、纪委任期3年。
中国共产党蔡官镇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96年3月21日召开,本次党代表会议共有代表60人,其中国家干部19人,村干部31人,其他代表10人;女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9人(其中苗族6人,回族2人,白族1人);45岁以下的34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人,高中、中专18人,初中28人,小学11人;列席代表63人。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和通过邹基华代表上届党委所作的党委工作报告和汪应富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案和选举产生以邹基华为书记的第三届中共蔡官镇委员会和以汪应富为纪委书记的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蔡官镇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99年1月4日召开。本次党代表大会共有代表63人,其中国家干部16人,村干部36人,其他代表11人:女代表9人,少数民族代表12人(其中苗族7人,回族3人,白族2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8人,高中、中专18人,初中34人,小学3人;34岁以下代表35人。列席代表65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龚元龙代表上届党委作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努力使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报告和董文彬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会议决议案和选举产生第四届中共蔡官镇委员会,张昌富任书记,选举以董文彬为纪委书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2002年1月1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第五次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共有代表63人,其中国家干部24人,村干部33人,其他代表6人;女代表7人,少数民族13人(苗族5人,回族2人,白族5人,土家族1人);45岁以下29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2人,大专7人,高中、中专19人,初中28人,小学7人。列席代表4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李兴专代表上届党委所作的党委工作报告和帅旭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和通过有关会议决议和议案,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西秀区蔡官镇第五届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李兴专为党委书记,选举产生以徐勇为纪委书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1年5月,中共安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55年11月,中共安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监察委员会时,明确第五区及所辖各乡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兼管监察工作,称监察员。“文化大革命”时期,监察工作停止活动。1979年6月起,先后恢复区和各公社监察工作,并将监察员改为纪检员。1991年撤并建工作结束后,设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的章程和有关法规,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各个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参加领导整党整风,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觉悟及对各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方针、政策的认识,纠正不良作风,对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按政策规定作出各种处分和处理,对党员和干部受到过的处分进行核查、甄别和平反,受理对于党员和干部的控诉、申诉,进行调查和作出处理意见。蔡官区纪检(监察)员由上级任命,各(公社)纪检(监察)员仍由上级任免。1991年12月以后,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再由纪委委员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
村级党组织建设
1952年10月成立乡党支部开始,到1956年合并小乡建乡党总支时,各行政村中设有党小组,1956年10月,全区首先在三个高级社中设党支部(交椅、蔡官屯、马官屯三社中各设一个党支部),时全区有党小组83个,党员总数321人(含预备党员)。
1957年8月在全区召开组织工作会议时,已建立分支(党支部)18个,党小组63个;正式党员342人,其中女党员41人,预备党员101人。1958年4月,蔡官屯乡党总支下设党支部7个,党员96人(其中正式党员81人,预备党员15人)。
1958年12月以后,原各行政村改为生产大队。根据各大队党员发展情况,逐步在各大队中建立党支部。1962年7月,小〓街公社有9个大队,设8个党支部,即:谷登坝、鸡场大寨、浪竹坝、小牛场、小〓街、尾巴寨、陇巴、格来月8个大队中建党支部,半〓没有设党支部,该大队党员参加谷登坝支部过组织生活。平地场公社有9个大队,即张家寨、樊家庄、发炸、可瓦、大坡、水塔、鼠场、大荒、药寨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塘官公社14个大队即塘官屯、老龙寨、段家庄、对沙地、沙锅寨、长冲、仲家坝、罗大寨、贝家庄、董官屯、驿马寨、浪河、关口寨、樟树寨均建立党支部。蔡官屯公社建立11个党支部,其中张官屯大队、马官屯大队、蔡官屯大队设党支部委员会,另外8个大队建立党支部。1965年11月,小〓街公社有党员68人,平地场公社有党员81人,塘官公社有党员40人,驿马寨公社有党员25人,蔡官屯公社有党员95人,时蔡官屯公社16个大队已建有党支部(龙天、侯家庄、王家庄、狗场、马官屯、漠河、潘家庄、蔡官屯、长山、冷家大寨、梅家庄、崩角、交椅、尖山、张官屯、张家庄),同年12月底,全区有党员总数471人,其中今蔡官镇辖地内共有党员309人。
1966年4月前后,有的生产大队互相合并。如马鞍山大队与浪河大队合为马鞍山大队,漠河与潘家庄合并为漠河大队,梅家庄与冷家大寨合并为冷家大寨大队,狗场与王家庄大队合为王家庄大队,合并后的党支部也随之合并。发炸支部与樊家庄支部合并称奶子山大队党支部,可瓦党支部与大坡党支部合并称和平大队党支部(后改称为可瓦大队党支部)。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大队党支部陷于瘫痪或停顿状态。
1983年10月至1987年5月,进行全面整党。
1984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将人民公社化时期合并的生产大队重新调整划分,同时在调整后的村建立村党支部,蔡官镇有15个村党支部,塘官乡有19个村党支部,小〓街乡有9个村党支部,平地场乡有8个村党支部。
1985年4月,经过整党查清,全区有党员1458人,其中,农村党员1224人,分布情况: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后,蔡官镇完善51个村党支部建设的同时,加强机关党支部的建设,在学校、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建立支部或联合支部19个。1992年,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在原各小乡、镇的基础上设立片区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1993年改片区工作组为片区总支委员会,总支设总支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1~2人。1996年11月,改片区总支为办事处总支,受镇党委的委托,组织领导辖区内党支部及村委会工作。
1995年在教育办公室设教育党总支,负责领导、组织各学校党支部开展工作。至此,全镇设5个党总支委员会。
1997年底,全镇共有党员1217人(56人为预备党员),其中女党员200人,少数民族党员201人,25岁以下党员82人,农村一线党员895人,在231人专任教师中发展党员67人。1998年,设党支部74个,其中机关支部23个,农村党支部51个。
2002年3月,经调整,机关支部缩减为20个,同年11月,建立村公所,合并村级党支部为村公所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2~3人,合并后的村公所党支部是:蔡官村公所党支部、王家庄村公所党支部、交椅村公所党支部、塘官村公所党支部、驿马寨村公所党支部、毛交坡村公所党支部、樟树寨村公所党支部、鸡场大寨村公所党支部、小〓街村公所党支部、平地场村公所党支部、可瓦村公所党支部、鼠场村公所党支部共12个。
党务
(1)组织工作
1949年11月成立千峰区分委时,其活动不公开。1951年12月11日,县委召开首次组织工作会议,传达中共贵州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发展党的组织。1952年1月1日召开全县机关干部会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开活动,此后,蔡官区委按照《党章》要求,在广大农村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和着手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1952年10月在6个小乡政府中建立了6个党支部,1953年1月建立3个乡的党支部,10月建立1个乡党支部,最后于1953年12月建立大坡乡党支部,至此,全区11个乡建立了党支部,支部设书记1人。
1955年12月,全区11个乡有党员223人(含预备党员)。1956年6月,完成11个乡党支部的合并,同时在合并后的7个乡人民委员会中各建立了党总支。1956年8月,有正式党员207人,同时已建立了11个党分支部,10月在交椅、蔡官屯、马官屯3个农业高级社中分别建立党的1个支部委员会,在另外2个高级社和113个初级社中建立党小组83个,时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321人。
1957年7月,全区党员发展到382人(含区机关),其中:正式党员264人,候补党员62人,预备党员56人;女党员40人,少数民族党员98人(苗族92人,回族6人);文化程度:高中1人,初中19人,小学130人,文盲231人;农民党员315人,职工、干部66人。具体分布在各乡的党员如下表(据1957年7月统计,此表不含区机关)。
8月3~4日,区委召开全区各乡总支书记、组织委员等12人参加的组织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党的组织和发展党员工作。时,全区党员已发展到443人(其中正式党员342人),女党员41人,党小组64个,新建立分支部7个共18个分支部。这一时期党员发展较多,且注重发展和培养妇女、少数民族入党。
1958年5月13日,区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发展新党员的工作。12月底完成公社(大公社)下辖的7个管理区总支的建立。
1959年12月,全区共发展党员129人,实有党员386人(其中正式党员304人,预备党员82人)。1961年8月,各管理区改为公社并建立党委后,党的组织得到更快的发展。1962年7月,平地场公社建立9个大队党支部,塘官公社建立14个大队党支部,小〓街公社建立8个大队党支部,蔡官屯公社建立3个大队党支部委员会和8个大队党支部。
1963年2月以后,蔡官区委下辖8个公社党委,2个党总支,69个党支部,其中9个党支部设委员会,此时,全区共有党员577人,少数民族党员116人,农村党员544人,高中文化2人,初中52人,高小109人,初小148人,初识字52人,文盲214人。
1965年12月,全区共有党员471人,其中小〓街公社65人,平地场公社76人,驿马寨公社25人,塘官公社40人,蔡官公社96人,跳蹬场公社61人,白坟公社43人,大洞口公社65人。1978年以后,进一步贯彻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注重年轻化知识化素质,改变了过去知识分子入党难的状况。1980年,全区共有党员1414人,其中预备党员21人,女党员227人占总数的16.05%,少数民族党员245人占总数的17.32%,高中文化以上36人,初中文化289人。1982年8月,全区已建立党支部80个,其党员结构如下(以下支部数含公社机关党支部):
1984年3月,全区建立2个镇党委,4个乡党委。8月,各乡(镇)调整行政村区划(此时,将原来的大队改为村建制),并在各村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蔡官镇有村党支部15个,机关支部1个,塘官乡有村党支部19个,机关支部1个,小〓街乡有村党支部9个,机关支部1个,平地场乡有村党支部8个,机关支部1个,共55个支部。全区有党员1421人。
1985年4月,全区有党员1458人,其中农村党员1224人。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后,蔡官镇党委下辖51个村党支部,19个机关、部门党支部。
1998年12月,全镇有党员1215人(其中预备党员18人),女党员209人,占总数的17.2%,少数民族党员191人,占总数的15.7%;25岁以下的77人, 26岁~35岁的180人,36岁~45岁的270人,46岁以上的688人;大学本科、专科的33人,中专104人,高中131人,初中383人,小学377人,文盲187人;从事农牧渔的921人。时有党总支5个(其中1个是教育党总支),党支部74个(其中村党支部51个,教育支部7个,其他机关,部门支部16个)。
2000年12月,全镇有党支部74个,党员1211人(其中预备党员30人),女党员211人,少数民族党员199人;25岁以下80人,26岁~35岁187人,36~45岁253人,46岁以上691人;大学本科专科38人,中专114人,高中134人,初中385人,小学370人;从事农牧渔的866人。
(2)干部队伍建设
1949年末,由南下、西进干部组成的接管队伍,接管旧政权,对原旧职人员采取“接过来,包下来,逐步改造”的方针,留用了部分旧职人员,经过教育学习后在区和乡有关部门工作。接着,在开展各项社会改革中,从城市派出和从农村吸收部分积极分子充实了区乡干部队伍,逐步选拔、保送、招收部分有文化的青年,参加各级干校或短期培训班学习,毕业后分配工作,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并逐步加强对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1963年以后,随着支黔干部的调入和部队转业人员、大中专院校输送来的毕业生的充实,干部队伍不断增强。1976年末,蔡官区及各公社有职工55人(不含教师),其中固定职工48人,女职工4人。1979年末,蔡官区公所有职工16人,其中女职工2人。各个时期都有一批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任职,特别注重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的培养。蔡官区从1958年起到1991年止,担任副区级以上主要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共有11人,其中女1人。担任乡(公社)等书记或副书记、乡长(社主任)或副乡长、副主任的少数民族28人,女11人。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蔡官区及各乡(公社)党委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的考核,大胆提拔一大批年轻的干部到领导岗位任职,使全区及各乡(公社)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不断得到改善。1992年以来,中共蔡官镇委员会结合一年一度的党员评议和有关培训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培养和选拔一批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到适合其工作的重要领导岗位上来,同时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加大对村级党支部书记以及其他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镇业余党校的学习教育作用,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文化水平和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认识程度,使其在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迈步前进,为蔡官镇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02年1月,正科级在职干部有3人,其中40岁以下2人,副科级在职干部10人,其中35岁以下的4人。在职正、副科级干部中,大学本科2人,大学专科5人,中专4人,高中1人,初中1人,女1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
(3)干部审查和落实政策
1962年以后,对干部的审查,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四清”(分两次即“点上四清”:清工分、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面上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运动的开展进行,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有些党员和干部受到错误处理。1961年起,区委和各公社党委配合纪检(监)察员对受到处分的干部进行甄别和复查,部分错误处理得到纠正。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一批干部受到错误处分以至迫害。1972年5月25日,全区揭发各类历史案件1125人,其中政治案件201人,最后否定68人,处理45人,待处理68人;涉及经济案件891人,最后否定161人,处理598人,待处理132人;深挖各种阶级敌人33人,最后否定9人,处理7人,待处理16人,未落实1人。1977年,全区尚有“四类分子”601人,其中地主分子276人,富农分子172人,反革命分子72人,坏分子81人,当年摘掉戴上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帽子的164人,解除被群众管制但保留反革命、坏分子帽子的7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响,认真落实干部政策。1979年蔡官区委配合上级党委、纪委对受错误处分的12人进行平反昭雪后,恢复党籍、收回工作的2人;1980年恢复党籍2人,维持原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人,收回工作的1人;1979年和1980年撤销其它受错误处分的57人。至此,全区在历次运动中受错误处分的人员已按政策规定给予妥善处理。
1992年以来,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纪政纪,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整顿教育工作,加强对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对极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进行严格的批评和教育,直至在证据确实、依据充分的情况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经常关心、帮助受处分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使其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党的关心和爱护,同时对受处分到期的人员作多方考察、复核,及时对工作积极、思想表现良好的人员的处分给予撤销,从而达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4)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首先建立宣传网和宣传制度。1950年7月,中共第五区委员会成立后,在区委领导成员中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党的宣传工作。根据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逐步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和宣传制度,各乡成立儿童团、妇女宣传队、花灯队、秧歌队等深入各村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全区有各种宣传队12个,宣传组40个,宣传员700多人。宣传员一般由上级派遣或由各乡干部、党员、积极分子担任,同时,建立报告员工作制度,报告员由各乡选派一名主要领导干部或宣传干部担任,上级定期向宣传员传达当前形势、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再由宣传员向群众宣传。为了使宣传收到深入浅出、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的效果,宣传员往往采用唱山歌,说顺口溜、演花灯戏、出黑板报、墙报、书写大幅标语、广播筒演讲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工作主要结合各历史时期社会生活及社会运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各村还配备政治教导员,人民公社时期各生产小队建立政治宣传员制度。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广播、电视的普及,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读书班等方式对各级干部进行培训,并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广大群众的社会实践中去。
其次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1949年底,配合上级分赴农村各村寨宣传征粮和禁种大烟。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友好条约》签订,即在农村开展宣传和学习,境内有宣传员470人,并成立中苏友好协会蔡官分支会,会员960人。同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全区开展和平签名运动,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全区开展抗美援朝的宣传,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为中心,消除“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号召参军参战,全区共有124人参军。1953年组织宣传队宣传《婚姻法》,同年还大规模地进行农业互助合作、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及关于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宣传。1954年2月10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在全区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1955~1956年,随着“三大改造”在全区的实践,着力宣传农业社的入社建社,推行“小包工”、粮食“三定”和收益分配的宣传。1957年1月13日,蔡官屯区召开转社骨干培训会,要求参会人员到农村中宣传由初级社进入高级社的优越性。同年5月21日,区召开区乡行政干部会议,宣传贯彻财经会议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1958年起,开展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大办人民公社的宣传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拟定的“以‘三面红旗’为中心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具体宣传活动意见”的精神,结合纪念建国十周年,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1959年以前,蔡官屯区委创办《跃进快报》。1959年2月创办《蔡官周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同时也刊发歌颂党的散文、诗歌、方言、民歌、民间故事等文章。1959年11月2日,蔡官屯公社在箐脚管理区召开“跃进”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人民公社大跃进的优越性。60年代初,主要开展“农业六十条”的宣传,在农村普遍开展全民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社教”运动中,区委以《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及《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两个文件为指针,结合全区实际,编写了宣传提纲并以会议形式,召开区四级、公社三级干部会议全面宣传、动员和开展“社教”运动,结合“四清”运动普遍地对干部、职工进行阶级斗争、形势斗争和反对修正主义的教育。1965年宣传工作围绕“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宣传关于“社教”运动的“二十三条”,“纠正”农村中田地单干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并大力宣传毛泽东主席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在60年代,还广泛开展了向雷锋、王杰等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的宣传活动。“文化大革命”时期,宣传工作的中心是组织干部、群众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高潮,仅1966年4月27日,在蔡官屯公社、塘官屯公社、驿马寨公社、小〓街公社、平地场公社等处共发行《毛泽东选集》1892册、《语录》1716册、乙种本读本890册。1967年12月7日,由区委组织2003人集中分组学习毛主席著作。1968年至1971年,广泛开展“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活动,这期间还进行了“农业学大寨”以及关于“革命样板戏”、“工业学大庆”的宣传,“文革”中、后期重点是“斗、批、改”,开展“批修整风”、“批林批孔”等活动。1976年10月以后,区委组织干部、群众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1979年,着力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80年主要宣传放宽农业政策,在全区逐步推行承包责任制。1982年,根据中共十二大精神,在全区各公社、生产大队进行经济形势教育,同时广泛宣传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及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步骤、原则、方针、政策等。此后根据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具体内容进行宣传,同时,下大力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月”、“三优一学”、“创建文明村寨、文明单位”等群众性活动。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深入,各乡(镇)主要采用会议的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同时利用广播、电影、电视、订阅党刊党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从党的方针政策入手,逐步宣传如何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增强社会实力。
(5)干部理论教育
1952年起,建立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初期主要学习时事政治和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政策。1953年,系统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并实行考试制度。1954年到1955年,重点学习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6年,根据中宣部关于1956年到1962年干部理论教育全面规划精神,区委举办了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习培训班、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1960年在各管理区建立学习小组,1962年以后,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是中苏论战中的重大问题和《中共中央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等,增强了反对修正主义的内容,着重学习了毛泽东有关阶级斗争和《认识论》等20多篇文章。1965年以后,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运动。1977年,重点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治经济学,并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0年,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1981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学习社会主义经济理论。1983年,学习《邓小平文选》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9年,集中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1991年后,重点学习《邓小平文选》(一、二、三)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1994~1995年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1998年,镇党委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三讲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标准,认真对照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从而达到教育和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目的。2000年,全镇开展学习“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先进的生产力发展方向,代表中国先进的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活动,并由广大党员和干部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镇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1992年以来,不仅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学习和教育,还组织理论学习考试、法律法规考试,以此来检验学习效果,并且积极鼓励支持全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学习。
(6)纪律检查工作
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整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让党员、干部自觉检查错误和提高认识。1953年通过整党,对党员、干部中错误对待个人婚姻问题、骄傲自满、闹地位问题以及强迫命令的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批评和批判。1954年的整党重点是党员、干部在执行统购统销政策中的问题和农村党员执行不准雇工、不准放高利贷、不准经商、不准出租土地的“四不准”情况。1955~1956年,主要围绕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的认识和表现进行整党。1957年4月,根据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开展整风运动,内容为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通过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划清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在整风过程中运用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进行了反右派形式斗争,这种形式的整风运动持续了一年时间。1959年,在机关进行整风学习后在农村进行整党整团,对“三面红旗”持不同意见的党团员和干部被作为“资产阶级思想”和“右倾言论”对象进行批判和斗争。1960年,结合对人民公社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纠正进行整风整社,批判“五风一化”(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铺张浪费风、官僚主义风和干部特殊化)。1963年以后的整党整风结合“四清”和“社教”运动进行,重点是“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和有各种“资产阶级思想言行”的人。“文化大革命”时期,结合“斗、批、改”开展“批修整风”、“批林整风”等运动。1980年,以贯彻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内容开展整党学习,对党员进行培训和党纪党风教育,反对各种不正之风。1984年以后,结合一年一度的党员培训、评议工作,使党风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超计划生育、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纪和腐败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
1980年以后,随着对极左路线的批判和落实各种政策工作的进行,对建国以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分的党员、干部都进行了改正处理,有的恢复了党籍、工作籍,补发工资。
1992年初,中共蔡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在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抓好全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处理,整顿了党的纪律和作风,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讲情面、不留后患。1996年,党委、政府领导首先上缴了公费通讯工具——传呼机,同时处理了违反党纪、政纪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和干部。1997年,中共中央提出“三讲教育”后,镇党委决定由镇纪委牵头,首先在镇党政几大班子中开展学习“三讲教育”精神,认真检查对照自己,写出学习心得和体会,接着在2000年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写出学习心得、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应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7)信访工作
1950年7月建立信访制度后,区委指派区委办公室秘书负责此项工作,主要处理人民来信,接待来人来访,立案调查,提供信息等。1950~1965年,来信来访主要是检举、批评社队干部在工作中的强迫命令、违法违纪以及要求解决社队纠纷、生活困难、返销口粮、退还被占用的房屋、宅基地等问题。1957年5月16日,马官屯332名社员集体到区乡请愿,主要反映该社帐目不清问题,后经区、乡两级共同解决,于5月20日平息。1976年10月到1983年,收到人民来信近千件,主要要求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后的上访均以个人上访为主。1984年以后,各乡(镇)平均每年接待来人来信近100人次,主要反映建房问题,邻里纠纷,荒山林地使用权以及经济管理等问题,1998年建立领导接待制度后,每年要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20余人次,并责成有关领导或部门给予妥善处理。
[群团组织]
青少年组织
(1)民国时期的青少年组织
童子军、三青团:民国期间,安顺县在各乡镇中心国民小学中普遍建立童子军组织,唱“童子军”歌,进行童子军训练。
20世纪30年代末期,安顺建立“三青团”组织,农村主要在中学师生、员工中发展成员,民国36年(1947)并入国民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青少年组织
共产主义青年团:1949年11月下旬,建立安顺县青年工作委员会后,五权乡开始逐步发展青年积极分子入团。1951年3月,在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安顺县临时委员会,第五区设区团支部。1952年12月,正式成立青年团安顺县委员会,1957年蔡官屯区设区团工委,各乡设团总支,下设23个团支部,同年7月,将青年团安顺县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顺县委员会,蔡官屯区青年团工委也相应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蔡官区委员会,各乡团总支、团支部也相应更名。1962年以后,相继在各公社建立团委,各大队建立团支部。“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团的活动停止,一度被新成立的“红卫兵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简称红代会)”取代。1973年以后,陆续恢复区和各公社团组织。
主要活动:发展团员,建立团的支部,壮大团队伍。1957年3月,蔡官区团工委下设7个团总支23个团支部,有团员821人,其中塘官乡设2个支部,团员53人,蔡官屯乡有8个团支部,团员253人;小〓街乡设团支部2个,团员74人,箐脚乡有团支部2个,团员83人;跳蹬场乡有团支部2个,团员53人;郭家屯乡有团支部3个,团员124人;大洞口乡有团支部3个,团员157人。各乡设团总支。1957年4月16日,蔡官区团工委召开全区团支部书记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积极发展、动员广大青年团员要充分发挥青年团的骨干作用,要求广大团员要积极投身到当前农业生产中去,用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思想去支持农业生产工作。1961年10月11日,市委组织部任命焦才兴负责蔡官区青年工作。1982年8月,全区整团建团工作结束后,全区有农村团支部78个,团员1621人,其中女团员423人,少数民族团员197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1992年,蔡官镇有团支部58个,其中51个村团支部,1个机关支部,6个学校团支部。自1962年成立公社团委开始,到1991年的各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其团委成员均由团代会选举产生,任期内如有变动,则由同级党委指派或任命并报上级组织备案,区团委书记由上级任命。1992年后,蔡官镇团委仍由团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到2002年12月,蔡官镇团委已召开四次团代会。
20世纪50年代初,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区80%以上的团员帮助家庭订立爱国公约,捐献支前。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员参加斗争。互助合作运动中,75%以上的农村团员、青年积极带头参加互助组、合作社,成为积极骨干。1963年,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区团委和各公社团委表彰了在各个时期成绩突出的“五好”青年,“四好”支部,优秀辅导员等。在1964年开展的社教运动中,向青少年进行忆苦思甜,回忆对比以及村史、家史教育。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青少年中着重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两个文明”建设教育、法制教育,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做新长征突击手”、“争做星火计划带头人”、“做合格共青团员”,发起“向张海迪学习”等活动。1993年,组织各单位青年团员向蔡官镇敬老院捐款1000多元,1997年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向贫困学生捐款2000余元。每年“五·四”青年节时,组织广大团员开展篮球、歌咏、象棋、拔河、知识竞赛、电影晚会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学校团支部还组织团员进行演讲、参观革命烈士故居,悼念革命烈士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
组织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53年8月19~24日,鼠场发生大面积水稻锈病后,广大青年团员在党员的带领下,按照技术人员的指挥操作,及时控制了病情蔓延,使损失降到最低点。1975年冬,塘官公社组织6个大队改修塘官河道(将弯曲的河岸改直),广大团员积极参与。1972年6月11~18日,塘官连遭三次大雨,广大团员积极冲到抗洪第一线。1992年起,镇团委每年组织广大团员到林场参加植树造林。1994镇团委成员集资在金银山承包50亩荒地种植杜仲,人们称为“团员杜仲林”。
(3)少年先锋队
1950年,五权乡在各小学中建立少年儿童队(俗称儿童团),吸收9~15岁的少年儿童参加。1953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全国第二次代表大会决定:少年儿童的组织定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受同级团支部的领导,指导少年先锋队的活动是团工作的一部分。此后,在各学校中建立少年先锋大队、中队。“文化大革命”时期,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取代。1978年,根据中国共青团十一届一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全区各学校先后恢复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组织成立后,按照“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的“五爱”要求,向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各种活动。
妇女组织
1949年12月,在中共安顺县委的领导下,设立安顺县妇女工作部,负责妇女工作。不久,即成立安顺县妇女联合工作委员会,原妇女工作部成为妇女联合工作委员会的实际工作机构。经过宣传发动,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建立起来, 1952年9月,成立蔡官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改称为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区妇联,各公社配妇女干部1名,专管妇女工作。1958年12月30日,任命许议群、万发珍、韩秀华3人为区妇联委员,负责全区妇女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停止活动,1973年恢复妇联机构。1992年以后,蔡官镇妇联设主任1人,委员5~7人不等,至2002年12月,蔡官镇妇联共召开四次妇代会,每次妇代会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上届妇女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妇女联合会委员及主任。
蔡官妇联成立后,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在抗美援朝时期,妇女动员丈夫、孩子参军参战,做布鞋袜垫等慰问部队亲人。1963年9月15日,蔡官区召开全区妇女工作会议,并发出《关于做好“三秋”生产中妇女工作的意见》,旨在发动全区妇女要积极投身于“三秋”生产中,努力搞好“三秋”工作。以后,区及区以下各级妇联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贯彻《婚姻法》,提高妇女地位,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有关妇女、儿童、家庭问题、虐待妇女、老人等社会问题,在“人民公社化”、“大兵团作战”搞深耕时期,精心护理照顾好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认真组织搞好妇女扫盲班,努力提高妇女文化素质。1999年和2002年,蔡官镇妇联组织两期绿色培训班,参学妇女300余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广大妇女参加学理论、学知识、学技术、搞科学种田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蔡官镇妇联积极配合司法、综治、法庭、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0世纪80年代,针对出现的拐卖妇女、儿童、虐待妇女、老人、遗弃女婴等社会问题,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80年代后,妇联工作认真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在一年一度的“三·八”节期间,镇妇联、各村妇委会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还利用表彰“五好”家庭,“优秀妇干”、“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女能手等形式激发和鼓励广大妇女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同时,各村成立“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既维护了家庭的团结,又维护了村寨的安宁,不仅充分体现了当代社会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而且充分表现了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其他组织
(1)1958年12月30日成立蔡官公社时,设科学研究所,所长吴明鑫。1996年蔡官镇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各村建立科技协会,科技协会的成立为推广科技兴农起到积极作用。
(2)计划生育协会,1984年蔡官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全区有会员500余人,负责宣传计划生育的好处和摒弃“重男轻女”和宣传“少生优生,提高人口素质”等的思想。
(3)农民组织:民国30年(1941)8月15日,五权乡成立乡农会,负责人宋瑞兰,时有会员200人,办公地点设在五权乡公所,成立的宗旨是协助政府推行一切国防生产政令,农会章程规定会员交纳常年会金,农会开展的活动为提倡新生活运动,推行国民月会及各种纪念会,策动应服兵役等。
1950年9月,第五区在布置开展“五大任务”(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征粮)时,要求同时发展农会组织。10月,区、乡干部入村,筹备成立农民协会的工作普遍开展。1950年底,在全区建立农民协会60个。通过农民协会,开展各项中心工作,进行土改、复查、建立农村自卫武装。1953年,开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社会工作主要通过互助组和农业社进行,农民协会渐渐失去作用而自行消失。1964年,在“四清”运动中一度建立贫下中农协会,“文革”时期继续保持,“文革”结束后,该组织亦自行终止。
(4)中苏友好协会,1951年11月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安顺分会后,蔡官设一个分支会,有会员960人。1953年后逐渐停止活动。
(5)老龄委员会:1990年10月18日,成立蔡官区老龄委员会,主任邹基华,常务副主任张祖安。负责老龄工作的协调、慰问以及其他老龄工作。
(6)关心下一代协会:1991年9月2日,成立蔡官区关心下一代协会,代世龙任主席,张祖安、胡国方二人任副主席,负责协调、处理和关心下一代青年、儿童的就业、入学、健康等事宜。
(7)工会组织:1995年成立蔡官镇职工委员会,主席李兴专。负责解决职工的医疗、福利,解答职工提出的有关质疑和问题等诸项事宜。
[人民代表大会]
1991年以前蔡官区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0年7月建立蔡官区(第五区)公所到1958年12月30日,区公所主要领导成员均由上级委派任命或免职。1958年12月30日,改蔡官区公所为蔡官屯人民公社(俗称大公社),于1959年5月9日召开蔡官公社第一届人民代表(时称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有关决议、章程和办法、报告,选举产生公社社长、副社长等。本次会议既是蔡官区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也是最后一次,此后未召开过区人民代表大会。1961年8月取消公社(大公社)称谓,恢复区建制,区公所主要领导成员仍由上级组织任免,这一委派制一直延续到1991年撤销区公所为止。
1984年安顺县第八届第一次人代会后,设蔡官区人大联络组,1986年3月13日,任命杨德昌为区人大联络组组长,副组长吴启荣。
1990年3月,安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仍在各区设人大联络组,组长杨德昌。
1991年以前各乡、人民公社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至1958年3月,各乡召开过三次人民代表大会,1960年12月各管理区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3月各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11月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11月各公社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到1990年各乡(镇)召开过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9月,各乡全面展开普选工作,于1954年初选举工作结束,同时召开各乡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全区各乡共选举产生乡人民代表318人,其中女代表53人,少数民族代表67人。本次各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并通过有关决议、议案和报告,选举产生各乡正、副乡长,并讨论本乡重大事项,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人。此次各乡代表情况如下表:
第二届各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1956年9月前后相继召开,各乡会议听取和审议上届乡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各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正、副乡长、人民陪审员。同时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人。箐脚乡于1956年10月17~19日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总数61人,其中女代表5人,党员代表22人,团员代表1人,非党团代表38人,选举杨德昌为乡长,张发科、熊克明二位为副乡长。
第三届各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4月前后相继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上届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各乡第三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正、副乡长,选举出席第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小〓街乡于1958年4月4日召开小〓街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共有人民代表23人,其中女代表4人,党员代表11人,团员代表2人,非党团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选举梁志成为乡长,梁尚成为副乡长。
各管理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1日前后相继召开,按照人民公社下辖的管理区的原则分别召开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席安顺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和议案,以及管理区工作报告。选举管理区主任、副主任。塘官管理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1日在塘官召开,代表总数54人,其中女代表8人,回族7人,苗族6人,党员代表26人,团员代表6人,非党团代表22人,选举董仲才为主任。
各人民公社分别于1963年3月选举出席安顺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8人。同时召开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会议时间等如下表:
第五届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1月相继召开,选举公社正副社长和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公社监察委员会,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选举产生各公社财粮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民兵武装委员会,治保委员会,人民培审员等。其代表情况如下:
驿马寨公社本次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公社社长:丁富良(回),副社长:董仲才,委员:张发元、董登发、董汝荣、董天秀(女)、毛仕英、叶明英(女)、王志成(苗)。
监察委员会:主任:董汝荣,委员:马云先(回)、张金荣。
财粮委员会主任:丁富良(回),副主任:董汝荣,委员:金忠成、李世学、王志成(苗)、陈忠辉、张永奎、杨少先(回)、唐明俊。
文教卫生委员会主任:丁富良(回),副主任:董登博,委员:刘兴成、丁富恒(回)、马志奎、王志成(苗)、杨茂荣(苗)、李炳云、董汝仪。
民兵武装委员会主任:董仲才,委员:李世学、袁永德、董汝华、唐明华、李德华、丁富恒(回)、杨有贵、董登文。
治保委员会主任:董仲才,委员:杨茂荣(苗)、王少明(苗)、张永奎、唐明俊、陈德明、丁富恒(回)、陈兴华。
民政调解委员会主任:董仲才,副主任:董汝荣,委员:陈有益、张永奎、董汝仪、杨少先(回)、李世学、陈中辉、王志成(苗)。
人民陪审员未登记而塘官公社则选举娄洪阶、倪仲云2人为人民陪审员。
驿马寨公社选举张荣(回)、董仲才、叶明英(女)三人出席安顺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塘官公社选举产生县代表5人:董仲昌、董汝礼、马东庆(回族,县下选代表)、娄洪阶、刘柴氏(女)。
“文革”期间,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停止召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被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
1979年10月以后,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召开。1979年10月10日止,蔡官区各乡镇共选举66名县代表参加1979年11月1日~5日召开的安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其中有女代表10人,少数民族代表13人,县代表具体分布情况是:蔡官屯公社17人(其中苗族1人,女2人),塘官公社12人(苗族2人,回族1人,女2人),小〓街公社5人,平地场公社7人(苗族1人,回族1人,女1人),白坟公社9人(苗族1人,回族1人,女2人),跳蹬场公社16人(苗族4人,布依族1人,女3人)。各公社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如下表:
此次会议选举产生各公社社长、副社长,此届会议后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前后相继召开,此次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安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8人,其代表情况如下表:
第八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乡镇长、副乡镇长。塘官乡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8月22~24日在塘官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余承和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本届代表大会共有代表55人,其中女11人,回族代表5人,白族代表1人,苗族代表4人,党员代表32人,团员代表2人,列席代表36人,本次会议选举余承和为塘官乡乡长,陈德平为副乡长。其它乡(镇)也相继召开人代会,本届各乡镇人民代表总数295人,其中蔡官镇55人,塘官乡55人,小〓街乡40人,平地场乡40人,轿子山镇45人,跳蹬场乡60人。
第九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6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选举了各乡(镇)正、副乡(镇)长,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有关会议决议和议案,并选举出席安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人,具体分布情况是:蔡官镇4人(其中女1人,少数民族1人,非党1人),塘官乡4人(其中女1人,少数民族1人,非党2人),小〓街乡3人(其中女1人,少数民族1人,非党1人),平地场乡3人(其中女1人,非党2人,少数民族1人),跳蹬场乡5人(其中女1人,非党2人,少数民族1人),轿子山镇4人(其中女1人,非党2人,少数民族1人)。
第十届各乡(镇)第一次会议分别于1990年4月27日至5月10日之间召开,此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各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各乡(镇)人民政府正、副乡(镇)长,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常设人大主席团,同时选举产生兼职或专职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及其成员。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过二次会议,分别于1991年4月前后相继召开各乡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1年12月以后,蔡官镇人民代表大会情况
1991年12月6日,正式撤销蔡官区及其所属乡(镇)的同时,建立了新的蔡官镇。
蔡官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人。其中女代表13人,少数民族代表12人(苗族8人,回族3人,白族1人),非党团18人,列席代表107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92年1月至1993年4月,只召开过一次代表大会。
蔡官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2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张昌富所作的《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展望未来,为新建蔡官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筹建蔡官镇政务工作报告,关于筹建蔡官镇选举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选举办法。会议选举唐德超为人大主席团主席,汪仁华为副主席,选举邹基华等7人为人大主席团成员;选举张昌富为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元祥、杨超文2人为副镇长。
第二届镇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71人,其中女代表12人,少数民族代表16人(苗族12人,回族3人,白族1人),非党团代表27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17人,初中36人,小学18人;40岁以下28人。列席本届代表83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93年4月至1966年1月共召开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4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唐德超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张昌富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有关选举办法和草案,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主席唐德超,副主席汪仁华,选举产生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昌富,副镇长刘元祥、杨超文2人。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4月23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作的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唐德超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同时答复了二届一次人民代表的提议案和拟办的实事完成情况。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3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唐德超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并答复了二届二次人代会上人民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以及办理完成情况。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人民代表72人。其中女13人,少数民族16人(其中苗族10人,回族4人,白族2人),国家干部19人,村干部37人,大专4人,高中、中专19人,初中31人,小学18人,40岁以下33人,列席代表72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96年1月至1999年1月共召开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月1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张昌富代表上届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龚元龙代表上届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邹朝忠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有关人大、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办法、决议等。本次会议选举张昌富为人大主席团主席,代士龙为副主席,李兴专等5人为成员;选举龚元龙为镇人民政府镇长、杨超文、董天文、胡生立等3人为副镇长。同时答复二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以及有关办理完成情况。
第二次会议于1997年3月13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龚元龙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张昌富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邹朝忠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并通过有关议案决议,同时答复三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及其办理情况。
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4月1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龚元龙代表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张昌富代表镇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徐士芬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通过有关议案决议。同时答复了三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其所办理的完成情况。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人民代表72人。其中女代表15人,少数民族代表11人(其中苗族6人,回族2人,白族3人),非党团代表24人。国家干部19人,村干部35人,其他18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5人,高中、中专20人,初中33人,小学14人,40岁以下24人,列席代表20人。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从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共召开三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99年1月22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代表上届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李兴专代表上届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士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选举张昌富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汪应富为副主席,杨超文等5人为成员的人大主席团;选举李兴专为镇人民政府镇长,董天文、胡生立、王家成3人为副镇长,并通过有关选举办法及方案的决议。同时答复了三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张昌富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李兴专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仕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有关选举办法、议案等的决议,补选吴林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同时答复了四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29日举行。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张昌富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李兴专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仕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通过会议议案的决议,答复了四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执行和办理的完成情况。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72人。其中女代表13人,少数民族代表15人(苗族6人,白族6人,回族3人),国家干部9人,村干部49人,其他14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4人,高中、中专15人,初中45人,小学8人,40岁以下34人,非党团代表40人,列席代表54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至2002年12月底,只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月18日召开。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胡生立代表上届镇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陈军前代表上届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徐士芬作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有关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办法和有关议案的决议。本次会议选举胡生立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董文彬为副主席,董天文等5人为成员的人大主席团,选举陈军前为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家成、吴林、谢睿、庞佐齐等4人为副镇长。答复了四届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人民政府]
区公所
(1)沿革:1949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安顺,开始接管民国时期的政权。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临时将全县划设为千峰、永靖等5个区,当时五权乡(即今蔡官镇辖地)隶属于永靖区(后来的二铺区),为军事管制时期的政权。
1950年7月,全县重新划设区级行政区划,并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全国县以下区之名称均以数字排列称呼”之规定的精神,将新设立的蔡官区称为第五区,下辖千峰乡(今跳蹬场一带)、五权乡。
1955年11月,按照上级规定,区级行政单位改按驻地称呼。第五区正式更名为蔡官区,下辖11个乡(将五权乡、千峰乡辖地划为11个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于同年12月30日成立蔡官人民公社(时称大公社,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下辖7个管理区。从1950年7月成立第五区(蔡官区)以来,到1958年12月30日之前,区公所的正、副区长均由上级组织任命。成立人民公社(大公社)后,于1959年5月9日召开安顺市蔡官屯公社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时称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公社正、副主任。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划小人民公社,安顺市蔡官屯人民公社改为安顺市蔡官区公所,下辖6个人民公社,区仍称区公所,区长、副区长仍由上级组织任命,编制和机构不变, 1963年1月1日,恢复安顺县后,安顺县蔡官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时期,区公所被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区革委)取代,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区公所仍用区革委称呼。1979年改为区公所。1966年5月到1984年3月,蔡官区公所下辖6个人民公社,1984年至1991年12月,下辖2镇4乡。1991年12月,撤销区公所及其所辖乡(镇),建立新的区(局)级镇——蔡官镇。至此,从1950年7月正式建立蔡官区公所开始,到1991年12月领导农村各乡镇、人民公社工作长达41年之久的蔡官区公所完成了作为县(或市)的派出机构的历史使命,其称谓也随之消失。
(2)内设机构:1950年7月成立蔡官区时,设正、副区长各1人,下设组织、宣传、公安、武装、财政、民政干事(助理干事)和文书等,1951年建立供销社, 1954年建信用社。1958年12月成立人民公社,由于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具有管理行政和生产的职能,公社机关称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原区长、副区长改为公社主任、副主任;内设公社办公室、生产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或财贸科)、文教卫生委员会(或称文教卫生科)、保卫委员会(或称武装保卫科)、农林科、工交科、内务人事科、科学研究所、畜牧业科、福利科、基建科等。1961年设区人民法庭。1982年取消公安特派员,建立公安派出所。1990年蔡官区公所下辖的单位(部门)有:区公所办公室、武装部、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土地管理所、教育办、乡镇企业管理办、卫生院、广播站、文化站、粮管所、农推站、林业站、农机站、兽医站、中心完小5所、初级中学1所。市驻区的单位有:公安派出所,司法办、税务所、工商所、农行营业所、供销社、邮电所、信用社。
乡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
1950年7月建立第五区时,在原来的五权乡和千峰乡建立乡公所,分别设正、副乡长各1人,配有公安、民政干事(助理干事)。当时五权乡乡长孙开昌、千峰乡乡长吴允。1952年3月民主建政时,撤销千峰乡和五权乡,划为11个乡,其中五权乡划为8个乡即蔡官屯乡、交椅乡、王家庄乡、塘官乡、小〓街乡、大坡乡、鼠场乡、郭家屯乡;千峰乡划为木头寨乡、跳蹬场乡、大洞口3个乡。1956年6月,重新调整乡的行政区划,同时更改部分乡名,乡建乡公所,设乡长1人,副乡长1~2人,内设公安、民政、武装干事或助理干事各1人,此时,大坡乡和鼠场乡合并为箐脚乡、王家庄乡和交椅乡同时并入蔡官屯乡;木头寨乡并人郭家屯乡,6月,将于1952年民主建政时划归二铺区管辖的驿马寨乡并入塘官乡仍隶属于蔡官区。
1953年普选之前,各乡正、副乡长均由上级任命委派。1954年之后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普选后,正式设立了民政、调解、治安、武装、妇女、青年等工作机构。
1958年9月将蔡官屯乡改为和平人民公社,塘官乡改为幸福人民公社,箐脚乡和小〓街乡合并为丰富人民公社,跳蹬场、大洞口、郭家屯乡合并为红专人民公社。12月30日撤销蔡官区公所建立大公社,并将上述4个人民公社分别按原7个乡的区划改设为7个管理区,称管理区机关为管理区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秘书、武装部长及公安、民政助理各1人。1961年8月,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60条”的精神,撤销大公社,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机关称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1人,副社长1~2人,下设秘书、武装部长、公安员、民政助理等各1人,编制为6~9人。同时将大洞口管理区并人跳蹬场建立跳蹬场人民公社,改箐脚管理区为平地场人民公社,郭家屯管理区搬迁至云盘称云盘人民公社。其他管理区则相应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时全区共有6个人民公社。
1962年5月,云盘公社搬迁至白坟办公,1963年1月改称为白坟公社。1963年2月将原驿马寨乡从塘官分出建立驿马寨人民公社。3月,将原大洞口管理区从跳蹬场分出,建立大洞口人民公社,全区有8个人民公社。
1966年6月,大洞口公社并入跳蹬场公社,驿马寨公社并入塘官人民公社。蔡官区辖6个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各人民公社于1967年10月前后相继被“夺权”,改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公社革命委员会(简称公社革委),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数人。公社行政机构人员10~15人。此时,各公社革委的组成人员,由各群众组织协商推荐,经上一级革命委员会批准。随着当时政治形势的发展,全区各公社革委经过两次重要的调整,一次是1970年初的“补台”,在公社革委中增加了“革命干部”和调整群众组织代表。另一次是1971年以后在公社革委中恢复党委制。各公社革委党、政分开,公社革委只行使政府职权。
1976年10月至1979年9月,各公社仍保留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形式。1979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精神,于同年10月取消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称呼,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名称,全区6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分别改称为相应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但仍然为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1984年3月,根据政治和经济管理分开的精神,取消人民公社,恢复乡人民政府建制,根据乡(镇)建制原则和标准的规定,蔡官区6个人民公社分别改建为4个乡人民政府和2个镇人民政府。即塘官乡、小〓街乡、跳蹬场乡、平地场乡、蔡官镇、轿子山镇(由白坟公社更名而来)。乡(镇)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由同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内设政府办公室(配秘书1人)、公安员、计生员、武装部、财政、广播、电影放影员、乡(镇)企业人员等。
1991年12月6日,正式撤销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新的蔡官镇人民政府。
蔡官镇人民政府
1991年撤销蔡官区及其下辖的6个乡(镇)政府后,于同年12月6日正式将原蔡官镇、塘官乡、小〓街乡、平地场乡等1镇3乡合并,建立新的蔡官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由同级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上级任命镇长助理1人,下设政府办公室、武装部、民政股、计划生育股和计划生育指导站、文教卫生股、教育辅导站、土管所、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简称经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农推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林业站、乡镇企业管理站(简称企业站)、卫生院、粮管所、供销社、财政所、食品站、文化广播站、中学1所、中心完小五所;上级派驻镇的机构有:法庭、派出所、税务所、农行营业所、信用社、邮电支局、水利站、司法所、乡村建设管理站等行政事业单位。
1993年,食品站转制后解体。1996年政府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并称为党政办公室,有关单位由“股”改为“办”,民政股改为民政办公室,文教卫生股改为文卫办公室,计划生育股改为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辅导站改为教育办公室。1994年10月,税务所分为地税所和国税分局(全称是安顺市国家税务局蔡官分局),地税所办公地点设在轿子山镇,撤销经科办。2000年,工商所办公地点搬迁到轿子山镇,农行营业所撤销,邮电支局分为电信支局和邮政支局,水利站改由主管局垂直领导为镇政府领导管理。
2002年,将民政办公室改设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农推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水利站合署办公成立农业服务中心,另新成立经济发展办公室等机构。
1992年撤并建后,在原各小乡镇的基础上设片区工作组,片区设组长1人,工作人员3~4人。1996年改设为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若干,2002年11月,撤销办事处,改建村公所,设所长1人,工作人员由机关干部、村公所所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等组成。
村民委员会
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之初,暂时沿用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和留用旧保甲长。1950年10月,由县、区、乡派出干部入村,筹备成立农民协会和农民小组。1950年12月,在各保中建立农协小组,同时废除保甲制,建立行政村,蔡官区共有42个行政村,行政村设村长。这一时期的农民协会负责组织土地改革、复查、建立本村人民自卫武装等中心工作。1953年开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后,农民协会渐渐失去作用并消失,由村长负责本地事务。不久,随着农村互助组的迅速发展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各项工作主要通过社长及农村互助组、农业合作社来管理完成。1954年8月全区建立了15个第一批农业合作社。1956年10月,全区建立5个农业高级合作社,113个农业初级社。1957年6月,箐脚乡建立高级社10个,入社户数1000户,人口4275人。1953年到1957年整个农业合作化时期,特别是1956年冬至1957年春完成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后,基本上改变了农业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由个人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1958年人民公社化,行政村变更,改称为生产大队,小组或自然村改为生产小队。生产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各1人,下设会计、出纳、保管、民兵连长等,生产小队设正、副生产队长,会计(兼计分员)、保管等,这时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作为村级行政组织,负责处理本生产队发生的群众纠纷、生产管理、利益分配、人口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的登记上报等行政事务。“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大队、小队也分别建立革命生产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职务。1984年3月,取消人民公社的同时,也取消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分别改称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设主任或副主任各1人,下设会计、民兵、治保、团支部、妇委会、调解等组织,村民小组设小组长1人。村民委员会按组织法规定由本村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主任和副主任及其组成人员。村民小组长由本村民小组协商推荐。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蔡官镇共设51个行政村,222个村民小组。1995年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各村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巩固和充实,在村委会中配设了民兵,治保、青年、妇女、禁毒、调解、科技协会、老协会等组织。
2002年11月,蔡官镇在西秀区率先试行“合并村党支部,建立村公所”。将51个村党支部合并为12个村公所,村公所设所长1人,暂由镇党委派遗任命(原则上由合并后的原各村支书、主任中协商推荐任命),村公所其他工作人员由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公所所辖村支书、主任组成。
附:蔡官区委、区公所、各乡镇、人民公社党委(或支部、总支)、政府主要领导变动情况
1.中共蔡官区委书记、副书记、蔡官区公所(公社)区长、副区长(社长、副社长、主任、副主任)领导人变动表(1949年11月~1991年12月):
2.1952年~1991年,蔡官区各乡,人民公社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变动表:
蔡官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及变动情况
1.党政办公室
原蔡官区委、区公所各下设秘书1人,1958年至1961年8月,设蔡官公社办公室主任1人,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后,设区委、区公所秘书各1人,从1950年至1991年,原蔡官区委、区公所秘书时而分开,时而合并。1992年建镇后,设党委办、政府办主任各1人,1996年党委办与政府办合并称为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其主要领导如下: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秘书
1991年,正式成立蔡官镇人大主席团,其办公室秘书如下:
3.武装部
蔡官区(镇)武装部长历任名单:
4.团委
蔡官镇团委的前身是蔡官区团委,成立于1950年,其主要领导如下:
5.妇联
1973年以来蔡官区(镇)妇联主要负责人如下:
6.综治办
蔡官镇综治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全称为“蔡官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负责人是:
7.蔡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蔡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前身是蔡官镇民政办公室,成立于1950年,从1950年到1992年1月,蔡官区民政办公室设1名民政助理员。1991年撤区并乡建镇后,改蔡官区民政办为民政股,1996年改民政股为民政办,2002年11月改民政办为社会事务办,同时设置民族宗教事务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如下:
8.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
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1997年与文卫办合并,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9.科教文卫办公室
1992年成立文卫股,1996年改称为文卫办公室。1997年与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即经科办)合并。称为科教文卫办公室,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0.财政所
蔡官镇财政所建于1984年。在此之前,区设财经助理员或财经会计员1人。建所后设所长或副所长各1人。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1.计生办(站)
蔡官镇计生办正式建于1986年,1992年改计生办为计生股,1996年改计生股为计生办,负责行政指导工作,1994年设置计生站,负责业务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2.土管所
1992年正式成立蔡官镇土管所,此前,蔡官区配土管员1人,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3.教育办公室
1968年以前设区教育视导员1人,1968年设区学办,1984年改区学办为区教育办公室,1992年改为镇教育辅导站,1996年改为镇教育办公室。
14.企业管理站
1985年成立蔡官区企业管理站,1992年正式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站,主要负责人如下:
15.文化广播电视站
蔡官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前身是文化广播扩大站,1992年改为文化广播电视站。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6.林业站
蔡官镇林业站建于1968年,他的前身是蔡官区林业站,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7.农业技术推广站(简称农推站):
蔡官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建于1952年,当时有2名工作人员,1966年集中到县农业局参加“文化大革命”,1967年恢复开展工作,1968年原区农推站人员集中到双堡参加“五七干校”学习,业务工作停止,1970年恢复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8.畜牧兽医站
1980年以前,畜牧兽医站与农推站合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站,1980年从农推站分出,成立畜牧兽医站,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19.水利站
蔡官镇水利站成立于1992年,在此之前,区公所设一名水利辅导员,一般由副区长兼任,1992年成立水利站后,由原安顺市水利局直管,1998年4月由蔡官镇管理,主要负责人如下:
20.农机站
1992年成立蔡官镇农机站,1992年~1994年由企业站代管,其主要领导如下:
21.卫生院
1955年成立蔡官卫生院,卫生院地址在王家庄,1971年迁到长山。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2.供销社
蔡官供销社成立于1951年,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3.粮管所
蔡官粮管所成立于1950年,其主要领导如下:
24.食品站
1963年,建立蔡官食品站,解体于1994年。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5.信用社
蔡官信用社成立于1988年,此前,1954年合作化时期区辖各乡已成立了信用社,1992年各乡信用社合并入蔡官信用社,1998年11月,蔡官信用社合并入轿子山信用社。自成立蔡官区信用联社以来的主要领导如下:
26.蔡官营业所
蔡官营业所建于1953年。1951年至1953年设流动组,隶属于七眼桥营业所。2000年撤销蔡官营业所,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27.税务所
蔡官税务所成立之初称为千峰税务所,搬到蔡官后,称蔡官区税务所。1994年税务所分为国税分局和地税所。
28.地税所
1994年成立蔡官地方税务所,1994年至1997年由粟荣美(男、汉族)任蔡官地税所所长。1997年与轿子山税务所合署办公,改名轿子山地税所。
29.国税分局
1994年成立安顺市国家税务局蔡官分局,其主要领导如下:
30.法庭
蔡官法庭成立于1961年9月。庭长由刘洪美区长兼,1966年~1973年“文革期间”停止工作,1973年恢复,其主要领导如下:(1961年以前资料不详)
31.司法所
蔡官司法所成立于1982年,从成立至2002年均属县(市、区)司法局垂直领导。其司法助理员(指主要负责人)如下:
32.派出所
1951年配设公安特派员1人,1982年取消公安特派员,设置派出所。其主要领导如下:
33.工商所
工商所的前身为市管会(即市场管理会),1965年称蔡官区工商所,2000年蔡官工商所与轿子山工商所合并,办公地点设在轿子山镇。其主要领导如下:
34.邮政电信支局
1953年成立蔡官邮政代办所,1958年划归蔡官公社管理,1962年改为邮电所,隶属于跳蹬场邮电支局,1973年改设为蔡官邮电支局,1998年邮政、电信分设为邮政支局和电信分局,其主要领导如下:
35.办事处
1991年“撤区并乡建镇”工作结束后,蔡官镇在原四个小乡(镇)辖区内设“片区工作组”,设组长1人。1993年改“片区工作组”为“办事处”,设总支部书记1人。1996年改为总支委员会,2002年11月撤销办事处,改设为村公所,设村公所支部书记1人,所长1人。各有关主要负责人如下:
36.学校校长(负责人)
37.村公所
【施政纪要】
[清及清以前]
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始于元朝(土司即当地人为官)。明朝初年,贵州仍实行土司制。洪武五年(1372),原普定路女总管适尔归附明朝,朝廷置普定府,任适尔为知府。次年,朝廷派驻流官二员,不久又停止。明朝为稳定大局,推行中央集权,对土司进行笼络,渐次施以教化,令土司子弟入学就教,不入学者朝廷不予保袭。明洪武十四年(1381),朝廷派颖川侯傅友德、沐英率军征讨元朝在云南的残余势力梁王,并攻克叛附梁王的普定府继任土知府安锁后,于洪武十五年(1382)建普定卫城,加强了军事统管。旨在插入土司地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时普定知府改由者额继任。洪武十七年(1384),命令者额遣其子吉隆及下属土司之子16人入太学。明正统三年(1438)。升安顺州为贵州布政司直隶州,并设流官治理。成化中年(1465~1487之间),安顺州治迁到卫城,州、卫同城,土流并治。明朝万历三十年(1602),安顺州升为安顺军民府后,则由流官治理。时下设的千户所、百户所、各寨仍由土人(当地人)任土守备、土千总、土外委和寨长官。
明万历年间,朝廷将土知州张承祖降为州同知。此后,张氏势力日渐衰落。明、清更迭后,清朝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对土司实行压制,逐步减少土司官员名额。乾隆年间进一步规定土司子弟不得任用为流官,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对土司统治给予种种限制和多方掣肘,不断加强流官的节制能力。改土归流受到土司官员普遍抵制,其间屡屡发生土司豪强率众反叛事件,清王朝则不惜以重兵讨伐,经过多年用兵,土司势力萎缩,流官制度得以巩固。雍正四年(1726),新任云贵总督鄂尔泰提出“剪除夷官,清查田土,以增赋税,以靖地方”,进一步打击土司,将大土司占领的地方改设府、州、县,驻以军队和流官,将弱小土司的地属并入邻近州县。随着土司的消失,行政区划也有所改变。牛角寨、鼠场、谷尺、坝道、谷坝纳(今谷灯坝),樟树寨一带归镇宁县管辖,隶属于安顺府。嘉庆十四年(1809),裁安顺府属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6员,道光元年(1821)裁安顺府属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5员,此后陆续裁去当地的土官土目,至道光二十年(1840),安顺府属的土司、土官、土目全部革除。
屯田制和封建地主所有制
1.军屯和民屯
明朝进军贵州后,建省划区,设官定制,留驻军队,推行屯田。明代驻军,推行“三分戌守,七分屯种,有事则战,无事屯田,以兵养兵”的政策。军队所驻扎的地方,设置卫、所、屯、堡,垦殖荒地,屯兵耕作。今蔡官有董官屯、塘官屯、马官屯、王家屯、张官屯等5个屯军之地。屯军逐步形成专事耕作的军户后,按职授田,但官长有土而不耕作,士兵长期耕作而成为农民。清朝初年,继续推行屯田制度,划荒地、余田和没收反抗者的土地给屯军耕作,规定纳粮任务。时5个屯军之地有屯田千余亩,按军户给田,每户上等田6亩,中等田8亩,下等田10亩,每年纳粮完赋。按亩计征,上等田纳粮1斗,中等田纳粮8升,下等田纳粮6升。
自明洪武年间开始,除调集大量军人平定南方(俗称调北征南)而外,又从内地将破产的流民和平民,大批地强迫移往贵州等地(俗称调北填南)。迁入之平民,亦划区定点授土垦殖,世代耕作,纳粮完赋。称之为民屯。民屯田与其他私田称“科田”,可以买卖。
2.土地私有化
清朝前期及以前的屯田,是朝廷授予军户和民户。康熙年间撤卫置县以后,军屯制度逐渐解体。朝廷将屯田改为私田,准许屯户买卖。官、绅、商借此大量收购土地,成为地主,大多数丧失土地的屯户逐渐沦为佃户。康熙二十六年(1687),朝廷通令编审户口,府、县没收“绝户”田产,收缴荒地,占民田以设“官庄”,令农民耕种,官收七成以上。今蔡官有贝家庄,段家庄、王家庄、梅家庄、潘家庄、樊家庄、侯家庄、张家庄等“官庄”。此期间,为扩大耕地,清朝廷下诏招民垦荒,所开垦的土地,发给印照,永为己业,乾隆年间,规定山头、地角、土丘及土浅力薄之地,由农民耕种,永免升科,新垦水田,六年后始完课赋,于是耕地渐渐增多,耕作方法亦不断改进,促进了人口和商贸兴盛。这一期间,出现了以姓氏命名的山头和地块。如赵家坡、郭家冲、张家大地、胡家大田等,有些地名仍沿用至今。同时在农村兴起了部分集贸市场如鼠场(今鼠场村)、鸡场(今鸡场大寨村)、牛场(今小〓街村小牛场自然村)、长山狗场(今长山村上院对面)。
为适应土地私有化的发展,清廷明令改革税赋制度,每年向佃户征收秋粮和地丁两项,秋粮征收“正米”和“耗米”,地丁以银计,有“条编银”(将力役计入田亩征收)、“马馆银”(地方驿站徭役费)之分。时,今蔡官有驿马站(今称驿马寨),养马场(今梅家庄附近)一处。手工业、家庭作坊等逐渐呈繁荣昌盛之势。民间纺织得到较快发展,有“民间纺织,甲于黔省”之称的“顺布”名操一时。嘉庆、道光年间,安顺发展为黔省棉纺织中心和贸易中心,蔡官境内的家庭纺织发展较快,在今鼠场,村前有一条水沟称“刷布沟”;仲家坝与毛交坡辖地上办有铁厂等。
禁烟初举
贵州种植鸦片,始于19世纪20年代。安顺始种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始为富裕人家种植以供观赏,后有食其幼苗者,数年后受外地影响,渐有吸食和栽种者,至咸丰六年(1856),鸦片种植已是弥山漫谷,几乎无地不种,无人不吸,本地农民除自吸外,还将剩余的大烟送往安顺府城进行交易。自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朝官吏转而以抵制洋烟入口和防止白银外流为借口,鼓励种植鸦片,实行“寓禁于征”政策,增加厘金,将战争赔款转嫁于农民,农民亦“赖种罂粟易银以补丁粮之不足”。然而普遍吸食、种植和经营鸦片,民间种烟相习成风,粮食产量大幅度减少,粮价日高,烟民悉为病夫,日益贫困,朝廷令设卡收厘金,官府、地方头目、绅士趁机包揽,除厘金外,增收“厘谷”,有规定“十取其一”,而地方官绅则常“十抽其五”。咸丰十一年(1861) ,驻安顺提督田兴恕亲督抽收,令每石谷折收净银一两七钱,安租者抽一石,耕种者亦抽收一石,名曰“余谷”。民众恕怨日炽,但不敢言,乡民一旦言不满或拖廷,即遭治罪。此后,农民日贫,破产日多,新兴的地主、官绅趁机巧取豪夺,兼并土地,巧设“投庄”,将不能自保的农民沦为自己的佃户。豪门大富户为保护自身利益,建立私人武装。农民破产日见增多,社会动荡不安,从咸丰四年(1855)起,本地破产农民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聚集抗捐抗粮,劫官掠商,围攻官府,把种植鸦片的积弊暴露无遗,此时,清政府不得已又下令禁种鸦片,但由于地方势力和官绅的层层勾结作弊,农民种烟又相沿成习,虽有禁烟之举,却久禁不能绝。
[国民党的官僚政治]
推行“新县制”
民国24年(1935),吴忠信任贵州省主席后推行新县制,安顺为一等甲级县,县以下仍设乡(镇),镇以下设保甲,镇长、保甲长由政府指派;26年(1937),吴鼎昌任省主席后强调对保、甲长实施训练,27年(1938),重新划设乡镇,整编保甲后,五权镇改称五权乡,此后,五权乡乡长、保长、甲长分批选送参加省、县的干部训练班受训,乡也自办保、甲长训练班,训练内容有:政治训练、精神训练,军事训练等。国民党政府基层政权干部,虽经各种形式的训练,然积习难改,营私舞弊、敲诈勒索,仗势行凶、卖放兵役、摊派兵款、扣押壮丁、贿买保长等事屡屡发生,乡民忍无可忍,积怨益深。
对人民的反抗实行“剿抚兼进”政策
民国25年(1936),杨森军驻安顺,辟东校场为运动场,鼓励民众开展体育运动,开办国民中心小学,免费招收少数民族子女及贫困民众入学。27年(1938)贵州省府通令禁烟,但各级官僚事先大量收购囤积,大发横财,相反,烟价特贵,烟民叫苦不迭。30年(1941)用选举办法成立县参议会,以示“民主”精神。然议员均为本地党政官员以及地主、绅商,与一般民众无缘。五权乡有邹俊等绅士为议员。34年(1945),杨森任省主席时推行“新生活运动”,强行“民族同化”政策,在安顺搞“移风易俗”,激化民族矛盾。抗战以后,党政合一,愈趋独裁,抓丁抓壮、派兵派款,苛捐杂税,民怨沸腾。于是有撒明先(又名撒二明,今蔡官镇樟树寨村人)等人聚众反抗,官方多次出动军警殚压,加以“匪名”,进行剿灭,然而民众的反抗斗争,终不止息。
反共应变
民国35年(1946)后,南京政府加强西南军政部署。对贵州实行“黔人治黔”之策。实施“反共应变”计划,37年(1948),谷正伦任省主席兼省保安司令,韩文焕为省保安副司令时,任用许多可靠旧部及黄埔生为各级党、政、军、警、学的要职,以乡党巩固政治,实施“戡乱救国应变计划”,作出“退出城市、坚守农村、组织游击,等待时机”的计划准备,任命五权乡乡长董登厚(又名董波文,今蔡官镇兑沙地人)为“国民党反共救国军”第四总队支队长,负责组织境内国民党特务、土匪等以备暴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军事管制和民主建政
1949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五兵团西进大队八大队一中队接管安顺,同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顺军事管制委员会。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23日,即派佘书辰为千峰区分委书记,秦玉朴为区长,陈勇为副区长,(永靖区分委书记李经正,副书记李清泉,区长高福顺),五权乡乡长孙开昌进行接管,实行军事管制。经过接管,除留用部分旧职人员外,接管了文书档案,田赋清册,在军事管制期间。用召开会议的形势宣传《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宣传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禁用银元,贯彻禁种鸦片政策和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建立区、乡剿匪联防小组。推选出席安顺县第一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代表,五权乡有今王家庄村的杨进先(苗族),蔡官村的杜益清,交椅的王少益、陈德昌等人参加。
1950年7月,正式建立蔡官区(第五区)委和区人民政府。1952年3月,全区开展民主建政工作,将五权乡划为8个小乡,千峰乡划为3个小乡,全区共建11个乡人民政府,1952年9月,协商选举谢和德、刘少荣、郭德华、孙建臣等11人出席安顺县第六届各族各界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土地改革
(1)减租退押
1950年9月,贯彻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贵州省减租实施细则草案》和《贵州省退押实施办法草案》等文件,县派出工作组,区、乡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入村开展工作。工作队入村后,筹建农民协会,发动群众,挨户调查,自报公议等工作,全区首先在木头寨抓试点,成功后在全区普遍实行“三·五、六·五”(俗称“二五”)减租办法,即佃农租种地主一石租田,减除六斗五升,交给地主地租三斗五升。“二五减租”较之过去的“对半分”、“倒四六”(地主占六成),农民少受一些剥削。减租后全区农民得利较多,人均约获1.9万元(旧币)。
1950年以前,五权乡农民向地主租田耕种实行保金(押金)制,地主以农民可能不交或交不齐租为由,事先向农民索取一定的保证押金。由于农民向同一地主多系连续租种,年复一年,押金一直放在地主手中,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有的虽中途退租,部分地主凭借权势,拒退押金。195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颁文规定:地主无论何时以何种形式向农民索取的押金,应一律退还农民。因此,区、乡工作队通过成立的各村农民协会召开退押大会,通知地主和佃户参加,凭押金收据一一清退。是年全区退押每户平均4647元(旧币)。在减租退押的同时,开展废债、清退帮工粮和没收地主浮财等工作。根据中央《新解放区农村债务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一切债务,经过说理斗争,算剥削账,清退帮工帮粮,没收地主浮财,由农民协会评发给困难的贫雇农,进而步入土地改革。
(2)土地改革
1951年6月,蔡官区选拔区、乡干部、农民协会(简称农会)干部,农民积极分子参加安顺县组织“土改”集训,学习中央《土地改革法》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以及省、地、县的有关文件,回村后作为实施土改的骨干力量。7月,全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过程的重要环节有三点:一是发动群众,宣传政策;二是调查情况,划分阶级成分;三是按照政策,结合人口,分配土地。划分成份后即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及其多余的粮食和房屋,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分配土地时以乡为调剂单位,村为分配单位。中农利益受到保护,不受侵犯;地主家庭,按人口分给与农民相等的土地,令其自食其力。境内土改运动于1951年9月23日基本结束,其间完成了查田评产等工作。土改后全区人均占有土地情况是:地主1.5亩,富农1.4亩,中农1.7亩,贫农2亩,雇农1.7亩,其他0.2亩。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7月,新成立的第五区积极响应城区的万人签名活动,1951年4月,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指示,第五区在县“抗美援朝分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宣传、和平签名、订立爱国公约等活动。9月,派代表参加安顺县第一次抗美援朝代表大会。抗美援朝运动推动了订立爱国公约、增产节约、防疫卫生、参军支前等各项工作。今蔡官镇有入朝参战人员72人。
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中央提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和对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根据总路线精神,第五区采取“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进行农业、手工业和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称三大改造)工作。其中主要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工作。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农村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第五区根据上级指示试办了一批互助组,为土改后农民生产劳动指明了方向。1952年,有计划地发展互助组,建立常年互助组和季节性互助组。1953年1月,县委召开干部整风大会后,在全区传达和学习中央、省、地、县对农村生产和互助合作重要意义的指示精神,统一干部、农村积极分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推进互助合作工作,同时举办了互助合作训练班,贯彻以发展生产为中心,整顿、巩固、提高互助组和“积极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采取多形式、多办法开展工作。1954年2月6~9日,召开了对1953年中涌现出来的劳动模范的表彰大会,到会代表152人,从而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进程。1954年4月,全区有互助组674个,入组户数4638户,占农户8106户的57.2%。1954年8月,建立第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15个,通过宣传教育,将农具入社,建立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措施等,进一步完善了土改工作。深入传达和学习中央《关于大量发展,猛烈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举办各种建社培训班,9月,建社工作大规模开展。
1955年,根据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建社运动,并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判农业合作化问题中的右倾思想和“小脚女人”作法,把建立、发展初级社的工作列为重点工作。
1956年,蔡官区组织大量人员作为宣传队员,广泛入村宣传党中央、毛主席的决议和报告,跑步进入社会主义,掀起了全区农业合作化高潮,举办农村积极分子骨干培训班,试办高级社,到1957年10月,全区已办起5个高级社(蔡官镇有交椅、蔡官屯、马官屯3个高级社),113个初级社。1957年1月13日,召开转社(从初级社转入高级社)骨干培训会,进一步加大了建立高级社的工作力度。1957年7月,建立高级社88个,初级社2个,入社户数8532户(其中入高级社的8477户,初级社55户),占总户数8760户的97.4%。
经过1956年冬和1957年春的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改变了农业生产关系,由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入社后,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了入股耕牛死亡、跌膘、社员不关心集体财产,造成了经济损失。区委要求各乡认真采取措施解决好。此外,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由于工作做得不细。民族政策贯彻执行不够好,一些具体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部分群众产生抵触情绪。
同年5月16日,蔡官屯乡马官屯社有332名社员到乡、区集体上访罢工,主要反映该社帐目不清,干部作风不民主,不勤俭办社等问题,后经区、乡两级积极解决,于5月20日平息。1957年5月21日,蔡官区召开了全区、乡行政干部会议,会议主要贯彻财经会议精神和贯彻公安工作意见以及其他有关会议精神。
反右斗争
1957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后,蔡官区根据安顺县委《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意见》精神,各乡党员分批进行培训。此时,报纸上刊载各界党外人士提出帮助共产党整风的意见,各大报纸原文发表,称“鸣放”。6月9日,又发表工农兵学商各界声讨、反击右派的报道。蔡官区的整风运动,重点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和中共中央关于反击右派分子的指示。9月2日,中共安顺县委召开机关干部整风反右运动大会后,正式开展机关反右斗争,蔡官区成立反右整风领导小组,召开各种形式的大小会议、骨干会议和积极分子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鼓励大胆、坚决、彻底地开展“鸣放”工作,运用大小字报、漫画等形式对右派进行揭发、检举、批判和斗争,对各级(区、乡)干部进行排队管理,划清左、中、右各派,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划分右派分子的六条标准和划分极右分子的四条标准,对干部进行排队划分。对划分出来的右派分子不准参加国庆观礼,教师中的右派分子不准担任班主任和授政治课,极右分子不准授文学、历史课。1958年12月,在全区441名党员中,有部分党员受到处分,其中开除党籍的9人,留党察看的5人,严重警告的6人,警告处分6人,撤销职务的4人,另有采取大会批判、批斗、批评的45人,免予处分的16人,其他形式处理的30人。1961年经过复查甄别,恢复了部分党员的党籍,摘掉了部分“右派”分子帽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右派分子”全部进行了复查,并分别作了平反,恢复工作籍等善后工作。
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
(1)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7年11月,《人民日报》发表《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蔡官区和各乡均制定了十年或五年发展规划,发动农村掀起以兴修水利和积肥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1958年1月,学习中共中央“南宁会议”精神,批判右倾保守思想、乡干部要加强发展经济的思想认识。同时派员参加县委组织到金沙县参观学习金沙破除右倾保守思想、把1958年的粮食增产指标由10%上升到130%的经验和“司令员上前线”、“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红旗竞赛和评比活动”的作法。各乡认真贯彻“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学金沙、赶金沙”的口号和“宁愿少活五年,战死沙场、绝不能掉下队来”的决心,在全区拉开了“大练钢铁”、“农业搞深耕”、“大放卫星田”等序幕。
于是,蔡官区先后在平地场、小〓街等地建铁厂,并抽调近千人参加县办的铁厂大炼钢铁,同时组织区、乡干部和社干部,农村积极分子,党员等深入村寨宣传总路线和“七年超英、八年赶美”的决心,在全区形成“以追求高指标,高速度”为特征的大跃进局面。在跃进初期,蔡官区修建了部分小二型水库,疏通了沟渠,修了简易公路和马车道20条约240华里。
“钢铁元师”上马和“粮食元师”升帐之后,男女老少齐上阵,“抓晴天,抢阴天,毛风细雨当好天,灯笼火把当白天,一天功夫抵两天!”“白天千军万马,晚上灯笼火把!”是当时最响亮的生产口号。
8月底,报纸上刊登毛泽东视察河南农村提出的“还是人民公社好”。于是,蔡官区于同年9月将7个乡合并为4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营、连、排,组织行动军事化;生产搞“大兵团作战”,以营为单位办集体食堂,自留地、猪、牛、马大小牲畜、大型农具、林木果树以及其他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月底,传达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精神,“钢铁元帅”产品出不来,于是“粮食元帅”让路,动员全部劳动力伐木烧炭,上山挖铁矿石,支援炼钢作然料、原料。一时间,全区大部分林木被毁,钢铁任务还是完不成,或质量低劣,于是动员群众“捐献废钢铁”,人在食堂吃饭,家里闲置的锅瓢等铁器具都要捐交。1958年12月,成立蔡官屯人民公社(大公社),原4个公社按原乡的辖地设为7个管理区,在公社设团,领导下辖的营、连、排作战搞深耕,蔡官团下辖7个营34个连124个排。1959年3月1~4日,蔡官屯公社召开全社四级干部会议,主要安排农业生产,要求一般田地每亩水稻达2000斤,小麦每亩达1500斤。卫星田要深挖三尺,亩施肥10万斤,水稻亩产达5000斤,小麦亩产达3000斤的指标。农业工作要实行“四光”:即田间毛稗秋草拔光,田间虫害老鼠要抓光,地里害虫要捉光,田埂地边的草要割光。卫生工作要严格除掉“四害”,如第四营(平地场)在2天的时间内抓老鼠21395只,逮麻雀12356只,消灭蚊子13.5斤,苍蝇15.6斤(时每斤为16两)。
“深耕”期间,把肥土埋下去,黄土翻上来,违反科学规律,没有一块“卫星”田成功。1958年11月,为了使大轰大干的局面持续开展,根据县委部署的“拔白旗、插红旗”运动,对此持有怀疑态度的干部,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批斗,同时推进了“跃进”工作,制定了各种“跃进”计划,指标分解到各区社,于是造成层层加码,浮夸风严重泛滥。
为了强调和宣传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和“一大二公”的优越性,蔡官创办《跃进快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办大批公共食堂,托儿所(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等。年底,蔡官公社有162个集体食堂,7个敬老院,有76个无依无靠的老人入院,13个幼儿园,入园儿童346人,156个托儿所,入托儿童2284人,兴办畜牧场4个,1个奶牛场。
由于“大炼钢铁”劳而无功。“深耕”失败,公共食堂让人放开肚皮吃了几个月,粮财耗尽,无米下锅,无休止的超负荷劳动,社员体质严重下降,失去信心,工作遇到阻力。于是,蔡官遵照上级指示,开展了人民公社整顿、反右倾、干部整风等一系列工作。
(2)公共食堂和“瓜菜代”
1958年7月,蔡官各村在生产大协作浪潮中,为解决分散生活与大跃进生产的矛盾,先后出现了村村办集体食堂。人民公社化后,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食堂成为公社一个职能部门,各公社以营为单位普遍建立食堂,称“公共食堂”或“集体食堂”。为保证食堂用粮,县委遵照地委文件指示,粮食要掌握“适当多供应一点”、“统销指标不够可先斩后奏”。秋收各公社交公余粮后,由公社统一调配部分粮食在食堂,实行“供给制”,社员可以不花钱地“放开肚皮吃”。铺张浪费严重,各公社食堂吃粮标准失控。红专公社的大洞口食堂有547人吃饭,从9月12日到12月4日共84天用粮59639斤(16两称,以下相同),平均每天用粮710斤,大人小孩平均每天每人1.3斤,超指标8106斤。年底,在162个食堂中,粮食紧张已在大部分食堂中开始露头, 1959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废止放开肚皮吃饭的办法,但为时已晚,缺粮“车”已难刹,4月,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对集体食堂允许“大集体、小自由”。社员可以带私菜进食堂吃,也允许社员打饭回家吃。后来,口粮供应越来越紧张,各管理区食堂只得把每天的定量粮(实质是定量饭)发给群众,让群众拿回去掺和瓜、菜等作食品充饥。6月,食堂“一风吹”垮台60%。
1959年上半年,蔡官公社用大鸣大放的方式,批判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上存在的种种“怀疑论调”,肯定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成绩,消除群众与干部的紧张关系。5月,要求各管理区“书记挂师,政治挂帅”,大搞穷队赶富队、超富队运动。集中农作物于“卫星田”、“高产田”应付检查,虚报粮食产量。9月,在党内开展“反右顷”运动,批判部分干部的“右倾思想”,接着贯彻“反右倾,鼓干劲”的指示精神,各管理区、生产大队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反右倾助长了个人专断作风,干部群众不敢讲真话,虚报浮夸和形式主义又一次出现,千斤田、双千斤田越来越多。实际上,蔡官公社上等水田平均亩产为601斤(新10两制市斤),后来市委要求各食堂按人口定量,计划到户,集体保管,凭证吃饭。实行粮、菜、主、杂掺吃,但缺粮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还提出了1斤大米做饭5~10斤,提高“出饭率”,市委还组织全市各公社、管理区到箐脚管理区奶子山大队参加召开“跃进”经验交流现场会,学习奶子山食堂和其他跃进经验,然而各食堂从未用1斤米做出5~10斤饭来(当然稀饭除外)。
由于“反右倾”导致虚报浮夸,高指标、高征购农民的大部分粮食,1960年初,食堂再次面临断炊停伙的境地,各管理区再次压缩吃粮标准,最后不得不停伙,停伙后,社员采火麻、枇杷叶、洋槐、蕨菜根、芹菜和其他树皮、枝叶、野菜掺饭充饥,社员不同程度中毒和浮肿,患病者日趋增多,死亡随时都在发生。3~4月,缺粮面进一步扩大,浮肿病人和因浮肿而死的人增多,春耕,春种工作受到影响,部分田土弃耕丢荒。秋后粮食总产为1957年的20%,面对严峻的缺粮形势,压缩干部月供应粮(从27斤压缩到23斤)。又一次精减部分人员, (蔡官区在1958年2~3月份时精减过一次,干部自己提出申请到农村去支援农业建设)。12月,号召群众上荒山野岭挖蕨根、葛根、吊杆麻根以及其他树皮、草根作粮食充饥。1961年2月,贯彻“政治进食堂”和“干部下伙房”方针,再次对食堂进行整顿,但公共食堂已时过境迁,各地形式上应付检查,干部检查一过,又散伙,下半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农业六十条),各管理区公共食堂彻底解散消失。
(3)整风整社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曾让广大群众和干部兴奋过一阵,年底,理想中的共产主义未实现,社员家庭中的生活资料进入食堂后已耗尽,一年到头,家中连个针线筒都买不起,人们的情绪越来越低,部分人认为“干不干,两顿饭。”基层干部思想动摇,对公社产生了怀疑。
1959年2月,全区开展对公社和管理区整顿工作,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纠正对人民公社的性质、体制等方面“全民”的错误认识,规定社员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小农具、小家畜、家禽仍由社员保留,发动社员、干部掀起大鸣大放高潮,批判种种对人民社会的怀疑论调,肯定三面红旗,改变过去的一些强硬的错误做法。8月,贯彻中共中央庐山会议精神,布置“反右倾,鼓干劲”工作,传达毛泽东主席“及时抓紧八、九两个月,鼓足干劲,坚决反对右倾松劲情绪,厉行增产节约”指示。于是个人专断作风盛行,处处批判右倾保守思想,搞瞎指挥,浮夸风再一次重演。12月,按照庐山会议精神,展开了全社的整风整社工作。
整风整社工作,一开始是发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矛头对准基层干部和部分社员。用回忆、算帐、对比的方法,集中火力进行批判、斗争。为达到彻底把有“资产阶级思想和右倾言论的人搞臭”的目的,批判斗争要斗到被斗人彻底检查,完全认错,使“人民公社制度巩固,人民群众觉悟提高”方才罢休。基层干部被花样翻新的运动牵着鼻子转,强迫命令盛行,官僚主义严重。在“放开肚皮吃饭”的岁月里,造成大浪费,粮食紧张,干部又多吃多占,成为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1960年下半年,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巩固人民公社,又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三反”运动开始后,部分干部被拉出来批判斗争,撤销职务,对基层干部也进行大换班,原来领导“大办食堂”、“大兵团作战”、“大炼钢铁”的不少营连长、大小队长因或多或少的“三反”问题被撤换、批斗,社员戏称“积极分子犯错误,吊二郎当当干部”。
1961年2月,蔡官公社参加市委三级干部会议后,认真组织全社清理和解决“五风一化”(一平二调共产风、干部违法乱纪风、瞎指挥风、浮夸风、铺张浪费风和干部特殊化)问题,发动群众帮助整风,5月,宣传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7月,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着重讨论“三包三定”、“生产备荒”等问题。此后,粮食生产、购销和土地、生产资料等以生产队为单位,推行“三包一奖四固定”,深受社员欢迎。8月开始,按照市委安排,对1959年以来三次政治运动(反右倾、三反、整风整社)受到处分的干部进行复查,对处分偏重的进行复查甄别,撤销了部分处分。在“反右倾”、“整风整社”和“三反”运动中被处分、批判斗争的干部和群众,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平反或恢复名誉。
四清运动
1965年9月22日,中共安顺地委在安顺县农村开展点上四清试点工作,从地委、行署机关和各县抽调干部3824人打“歼灭战”,全县分两批进行。蔡官作为第一批参加四清运动,在区设四清运动工作分团,公社设工作队,大队设工作组。同时,省委直接派工作组到蔡官区大洞口公社进行试点,加快了蔡官四清运动的速度。大批工作组提前一个月进入农村,全面开展工作。
工作队入村后,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组织群众学习“二十三”条,让干部联系思想,实际揭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找问题、“梳辫子”,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干部检查时要联系自己受资产阶级思想腐蚀,走上了资本主义和和平演变的道路。召开大、小会议组织培养积极分子队伍,以“背靠背”形式,深入揭发、检举、批判干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行。凡积极分子揭发、检举干部的罪行,只可信其有,不可疑其无,要反复追查到底,令其彻底交待。从区、社到大队90%以上的干部都作了检查,反复多次不能过关。1966年1月,为集中力量“攻坚”,县工作团从蔡官区白坟、平地场两个公社的工作队中抽队员去充实其他工作艰巨的社队。2月,以公社为单位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吸收积极分子参加,让各级干部“洗手洗澡”彻底交待问题,主动“下楼”;同时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训,形成“打虎队”,学习云峰公社“双斗”(斗阶级敌人,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经验,各生产大队亦要学习,召开贫下中农大会,对干部的“四不清”(政治、经济、组织、思想)、阶级路线和两条道路等问题进行斗争、检查、揭发、批判。以公社为单位,各工作队把内定的“走资派”一个个地揪出,召开群众大会,由武装民兵押解,进行揭发、批判、斗争。2月23日,蔡官区召开万人大会,批斗区公所一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副区长和“清洗”出来的11名干部。清算一般干部在“两条道路斗争”中的表现,基层干部无人不被清洗。是时,蔡官被清洗的11人,撤职的5人,调降原职的26人。运动后期,对农村的阶级成分重新进行评审,一些无辜群众被任意提高家庭成分,挨批遭斗。部分群众工余从事编织、养殖等副业,亦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遭到批斗。4月10日,蔡官屯公社原有各级干部324人,被清洗的4人,撤职的3人,落选的2人。重新划定阶级成份:总户数1713户,地主49户,富农31户,富裕中农45户,中农395户,下中农237户,贫农937户,其他19户。7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四清”运动结束。
文化大革命
(1)“清理阶级队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部公布“公安六条”,明令叛徒、特务、走资派、五类分子,原国民党军警宪特中的连长保长宪兵以上的人员不准参加“文化大革命”,将这些人的子女归为“黑五类”,另外划“红五类”与之相对立,形成最初的派性。1968年5月,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受清理的“十八种人”: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原国民党的军警宪特人员、反动社团骨干、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反革命分子、资产阶级分子、蜕化变质分子等。四处“深挖”各种阶级敌人,揪出了一大批人进行游街串寨批斗,对这些人进行“口诛笔伐”和查抄家产。仅平地场公社就划出地主34户,富农40户,反革命6人,坏分子11人,逮捕8人,管制3人,劳教2人。
(2)上山下乡
1968年10月,响应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号召。大批的知识青年(简称知青)来到蔡官,到各公社、生产大队、小队与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按劳动记分,按分计酬。1972年以后,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列为正常工作开展。因前期下乡的知青离开家庭生活无保障,动员工作阻力很大,规定不下乡或下乡不足两年的不予就业、参军、升学。因此蔡官区在白坟、金银山等地办了知青点,开办知青农场、林场、改部分知青为集体生活。1976年,蔡官知青约300余人。1978年以后,下乡知青普遍回城,大多数参加工作,知青点、农场、林场由区或公社管理。
(3)农业学大寨
1964年,毛泽东号召“农业学大寨”,全区各公社开展以治山改水,推广良种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工作,区、公社、大队和学校均开办“试验田”作示范。在“四清”运动中,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大搞兴修水利,修筑道路,田坎“加高加厚”,坡地改梯地和优良品种推广的群众运动。此间,安装了一部分堤灌站,有力地支持农业生产。1969年8月,蔡官区在白坟公社搞“农业学大寨”试点,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开展各种经营,各公社积极响应,如塘官公社第一次规划设计修改塘官河岸,准备将湾河改成直河,1970年,塘官公社开始修改河岸,蔡官、白坟两个公社建起了拖拉机站搞机耕,区和各公社组织大批群众到金银山、交椅山、轿子山等处植树造林。
1975年11月19日,蔡官召开608人参加的“农业学大寨”代表动员会。第二次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始。此间,各公社大办腐殖酸类肥料厂,平地场在原县煤厂址处办起了腐殖酸类化肥厂(简称腐肥厂),区提出“三年时间建成大寨区”,要求各公社:三年不行,就四年,四年不行,五年总可以吧,一定要建成大寨社”。1976年,粮食要上《纲要》。区委提出到1980年全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于是塘官于1975年冬到1976年春第二次重修拉直加固塘官河岸。1976年1月的整风和“反击右倾翻案风”,把农业学大寨”运动转为政治运动,砍“资本主义尾巴”,打击“新生反革命”等批判大会风起云涌。到处都在铲除社员开荒地和自留地上的农作物,堵截社员赶场,没收进集市交易的物资,限制社员养猪养羊,大办集体林场、草场、养猪场,学校师生、机关干部营造“大寨田”。到1977年,建大寨区的目标没有实现。
改革经济体制,放宽农业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蔡官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步。
首先贯彻中央两个农业文件、尊重和保护农民的自主权。1980年,县政府批准,对各大队进行调整。平地场公社由原来的7个大队划为8个大队,小〓街公社将8个大队划为9个大队,塘官公社将12个大队划为19个大队,蔡官屯公社将12个大队划为13个大队;各生产小队的规模划小,如水塔大队从原来的5个生产小队划为8个生产小队。生产队规模划小后解决了干部难管理、社员居住分散而造成的矛盾,纠正了“一大二公”的错误,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区委和各公社党委于3月中旬组织大队干部、党员群众就《关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中央两个农业文件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意见》以及生产队组织规模的划小,尊重和保护生产队的自主权,扩大社员“三地”(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鼓励农民群众发展工副业,解决群众建房用地、订购任务等要一次定下后不再加码的规定的学习。
其次是推行包产到户和包于到户。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困难之后,包产到户在各生产队中此起彼伏,时明时暗,连续不断地表现出它的优越性来,只是当时如被发现,将被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进行批判,并强行扭转,因此不敢公开。1980年6月,区委根据上级要求,于3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农业生产包产问题。7月28~31日,小〓街公社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了“先搞包产到组,生产队规模划小,土包产,田统一;耕牛可分户使用,养用合一,折价保本,增值分成;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集体所有;山林树木先不准分到户,煤厂实行社队联办,不准私人开采小煤窑”等问题。之后,中央和省、地、县对放宽农业政策的指示下达,各地农民大胆地搞起了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
1981年1月16日、2月21日,区委分别召开两次常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和部署如何善始善终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各公社,大队生产责任制的步伐。8月3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和讨论全区林业“三订”工作。此后在全区全面推开,并作为全县林业“三订”工作的榜样推广,受到表彰。
1982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定15年。1996年到期后,中央规定继续延长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此基础上一定50年不变,再次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
放宽农业政策,改变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制,以实行包干到户的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得到稳定巩固和发展。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科学种田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蔡官区(镇)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种田技术,指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1979年,蔡官区在金银山建人工防雹点,使境内雹灾损失降到最低点;从1982~2002年,在加强对所有水库、河流、沟渠的维修管理,安装堤灌站等水利设施方面共投入资金50万元。另外是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划定保护区,杜绝非农业用地的侵占和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农民劈石造田。毛交坡村从1987年到1997年10年时间内劈石造田430余亩,人均增加耕地2亩,人均收入翻两番。
1987年,蔡官区农推站在王家庄村试种水稻良种南优3号、台中31号,亩产861市斤,试种威优64杂交水稻,亩产900市斤,均获成功,后在全区推广。同时指导农民采取两段育秧、分厢、宽窄行栽插等科学技术,从而提高种子利用率和亩产量。1994年在全镇实行4——8——5拉绳打点定距插秧。此后陆续引进杂交水稻威优77、汕优77、金优77、新香优80等高产优质良种,进一步提高了水稻产量。20世纪80年代中期,蔡官区引进高产玉米良种在全区种植,随后陆续引进安单136、交三单交等多个优良品种推广,种植方式一改过去的种“大窝包谷”为营养块(球)育苗,实行单株移植、单株定向合理移植等技术。
宣传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蔡官区(镇)坚持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鼓励晚婚晚育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最好,提倡优生优育,破除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树立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思想、新观念。蔡官区于1980年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会员960余人组成,一方面带头执行计划生育,另一方面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的知识和政策,全区人口数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1986年2月,蔡官区首次对怀孕妇女进行健康检查,降低了妇女和新生儿的死亡率,保证了新生儿的健康。此后,“妇检”(妇女健康检查)工作逐步正常开展,检查范围扩大到45周岁以下的已婚妇女。
1995年,蔡官镇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三结合”即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帮扶工作。2002年,落实计划生育“村为主”(“村为主”即由镇党委、政府领导,计生部门指导,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干部为主,主动承担并常年不间断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在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了村民自治管理目标。
民政事务
蔡官镇在抓好村民委员会自治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协调安置、慰问军人家属以及扶贫济困等日常民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少数民族、宗教等事务管理。
蔡官镇始终坚持贯彻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时刻关心着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状况,鼓励少数民族努力发展经济和文化。1982年,支持樟树寨村回族阿訇张荣在该村开办回文学校,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编的《古兰经》为教材,主学阿拉伯文;同年,支持梅家庄村苗族妇女杨金秀参加中国古代技术展览团到加拿大表演蜡画艺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蔡官民政、民族事务工作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积极开展民政福利事业。1994年成立敬老院,使全镇孤残老人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随时组织社会各界为贫困儿童、贫困学生入学捐款捐物。如1995年为对门坡村娄启霞入学捐款计3000余元,1996年为小坝头村防病捐款物计4000余元,1999年为崩角村温礼华治病捐款物计3000余元。同时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调整、调查等事务。
文化卫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蔡官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教育工作:改善学校教育环境。从1985~2002年,全镇共投入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或新建教室、操场、围墙、课桌椅、建教师宿舍等)教育经费286.5万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送优秀民办教师脱产培训学习,清退少数不称职教师,实行校长负责制,推行教育改革,实行优化组合,未位淘汰制。严格执行各项教育制度,积极寻求各种办学方式,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1988年建蔡官初级中学,20世纪90年代后,为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初级中学开设农业知识教育课程,镇政府选派农技人员授课,同时开办各种学习班,举办“绿色证书”培训班和农民学校。2002年与安吉厂联合开办高级中学。
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1991年开通有线电视,2002年开通加密闭路电视,其覆盖全镇8个行政村。
卫生工作:1998年蔡官镇进行改水、改厕工作。加强日常疫情防治,控制病源传染。蔡官镇从抓医疗环境和提高医疗技术着手,1998年投资28万余元新建集办公、门诊、病房为一体的卫生院综合楼,7月投入使用,并引进配套医疗设备。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步伐
2001年,蔡官镇组织全镇广大党员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在学习中,要求广大党员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并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行动,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在支部会议上和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汲取别人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把理论同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努力发展经济,加快“两个文明”建设步伐。
为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蔡官镇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投工投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维修境内蔡官——乐平、蔡官——平地场、平地场——鼠场、蔡官——小〓街、蔡官——青山、蔡官——张官、七眼桥——跳蹬场过境段、普定——平坝过境段等主干公路,修通谷灯坝——水塔、大坡硐——驿马寨等多条村级公路;抓好人畜饮水工程,在巩固和加强原有水厂的管理维修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各村根据自身地理和自然环境改善人畜饮水;完成农村用电并网改造,该工程自1999年启动以来,已完成48个村的电网改造,保证了农村正常用电,降低了电耗电损和电价,为农民节约了开支;积极支持和协助电讯部门开通程控电话,建立通讯转播发射塔,至2002年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两家通讯公司在境内已各建了一座发射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于2001年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当年农民人均减少负担45元。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和便于开展工作,1992年在境内设立片区工作组,1993年7月将片区工作组改为片区党总支部,1996年3月改设为办事处党总支部,到2002年11月止,撤除四个办事处,将51个行政村党支部撤并为12个村公所党支部,合并后的村公所党支部书记由国家工作人员担任,支委成员由原村支部书记等组成,实行集体办公、统一由镇财政按月发薪。这些机构的设置,为全镇经济及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兴办乡镇企业
1985年12月,全国农村会议强调“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指示,结合县确定“兴办乡镇企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精神,蔡官区组建了乡(镇)企业发展办公室,各乡(镇)设企业管理站,负责指导本乡(镇)企业发展。区及各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发出的《关于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到集体企业单位、乡镇企业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化1988年农村改革的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做好服务,包括财政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全区各乡镇村以及农民分别根据自身条件(资金、技术、资源),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独办、联办、领办等方法,先后兴办了煤厂、砖厂、复合肥厂、农产品加工厂等一批集体与个体企业,各种日杂百货用品商店、门市等遍布每个村寨,消失多年的农村集贸市场重新兴旺发达了。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流通,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经济迅速发展,有了个人购买汽车、合法个体诊所的开办,农产品加工以及其他服务行业如饮食、服装、理发、自行车、汽车修理、酿酒、磨面等的兴起和发展。
1997年以前,蔡官镇有大小煤矿89个,为蔡官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97年,根据国务院有关矿山管理、关井压产的规定,在完善设备、加强管理、提高技术、节约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上下大力整顿改造了一部分小煤窑,2002年12月,蔡官镇有上档次,上规模,年产3万吨以上的煤矿21个。
合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其从第一产业中转移出来,从事第二、三产业,今蔡官镇七个农(集)贸市场上,摆摊设点、经营各种商品的妇女占60%以上。同时组织了向外输送劳务,每年有大批的青壮年外出打工,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电视机、卡拉OK等家用电器也在农家普及,电话、传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也进入百姓家中。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要素组合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从1992年开始,蔡官镇始终把发展经济建设作为全镇的主要工作,全力以赴抓经济建设,从推广农作物的良种良法和科学种田着手,保证粮食产量逐年提高,并适时调整种植结构,引进经济作物竹荪、蘑菇、山药、韭黄、楠竹、核桃、花椒、板粟等。还发展了远近闻名的崩角山药,马鞍山李子,樟树寨金银山云雾毛峰茶等优质农特产品。林业工作也得到较快发展,2001年,启动第一期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500亩, 2002年12月启动第二期退耕还林还草工程3000亩。在养殖业发展方面,蔡官区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引进“长白猪”、“苏联猪”等优良品种进行家庭饲养。2000年,引进三元杂交猪种“杜洛克”和牛品种改良(冻配)技术,2001年引进杂交种公牛“安格斯”一头。
档案管理
(1)档案状况
民国及民国以前,蔡官档案无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工作得到重视,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管理上的不足,被遗失或毁坏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经多次移交上级档案部门,但至今存放在西秀区档案馆的档案仍然为数较少。
1992~2001年档案已收集整理装订成册。
(2)档案管理
1999年5月,档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档案工作得到高度重视,经请示上级档案部门同意后,决定将1992年1月以后的所有档案清理、鉴定、装订成册上柜保管。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领导小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专抓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制定了档案管理、借阅、收集归档、鉴订等工作制度,于1999年11月30日向原安顺市(今西秀区)档案局提出验收申请,12月2日验收,原市档案局于12月30日以“安市档复字(1999)20号”批复,蔡官镇档案管理达县级三级标准。
编纂地方志
蔡官无志存史。2002年8月,蔡官镇第一次启动地方志编纂工作,于14日召开编纂动员大会,并成立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和编篡组,16日召开编纂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蔡官镇志》的编纂事宜;21日邀请西秀区史志办领导来镇指导培训编纂组成员,26日编纂组成员分赴各村寨采集资料,历时一个多月,走访3000余人次,记录有关资料50000余字。
在西秀区档案局、安顺市图书馆、市档案局等单位查阅有关资料3000余卷,参阅《咸同军事史、》、《平黔纪略》、《贵州省志·司法行政志》、《贵州通志》、《安顺府志》、《续修安顺府志》(采访稿)、《安顺市志》、《安顺县组织史》、《政协志》、《安顺市民族志》、《安顺市民政志》、《镇宁县志》、《安平县志》、《普定县志》、《安顺文史资料》、《安顺市法院志》(稿)、《安顺市司法行政志》(初稿)、《安顺市公安志》(初稿)等文史资料。
2002年12月底完成初稿。
本次修志起止时间:上限不限,下限为2002年12月31日。
知识出处
《蔡官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蔡官修志,亘古未有,此次修志始开历史之先河,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该志的完成,为蔡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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