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留级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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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528
颗粒名称: 2.留级制度
分类号: G40
页数: 1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宋旗镇的留级制度。
关键词: 宋旗镇 留级制度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政府规定,中学不及格三科留级,仅两科不及格不留级,分数在40分以下留级,40分以上准予补考,补考1科不及格可暂准升级,次学年不及格的留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无严格的学习考查制度,升留级制度取消。1978年后,恢复升留级制度,但无统一标准。1985年实施《国家义务教育法》,中小学一律不准留级。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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