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机构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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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93
颗粒名称: (一)税务机构人员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区、乡建立交易所,交易员除代征税收外,参与管理集市及农村税收。
关键词: 税务机构 农村 屠宰税

内容

民国时期,农村无税务机构,宋旗镇辖区无集贸市场,农民应交纳的税款如牙税、屠宰税都在交易地市场交纳;房捐、户捐统一到城区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区、乡建立交易所,交易员除代征税收外,参与管理集市及农村税收。1953年,撤销交易所,部分人员转入市场管理委员会(后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部分转为税务所税干。1958年,各乡配备财税员(税务所委托临时代征员),破木乡有王在林,张坪乡有景开忠,高寨乡有罗华安,1962年,除罗华安转为税干外,其他人员已被解聘。到1992年“建、并、撤”时,原高寨乡税收工作由华严区税务所负责,先后有住高寨税收干部罗华安、胡传正、徐建东、张厚明,破木乡属幺铺税务所负责,住破木税干有何曼平。
  1991年,安顺市开始对宋旗镇实行财政包干体制,工商税收需单独核算,幺铺税务所分设宋旗片区征收点,分出彭建云、周德金、唐文华3人到宋旗片区,由彭建云负责片区工作。1992年宋旗片区征收点租双阳厂房子作办公室,税干有刘仁达、潘胜奎、周德金、宋仁超,刘仁达为幺铺所指导员负责宋旗点工作。高寨片区税收工作仍由华严税务所负责。
  1993年2月,税务机构调整,税务征收点由幺铺税务所分出,并入新建开发区税务分局,由孙学武任局长,宁型芬任副局长,刘仁达任科长负责宋旗征收点的工作,税干除上年的4人外另增加苏宜琼。
  1994年,按照上级国、地税分设,要求地税按行政机构设置的精神,于8月20日正式成立宋旗镇地方税务所。当时税干刘仁达任所长,有刘仁达、潘胜奎共2人,1996年增加潘宜勇、程芳,全所有税干4人,1997年程芳调出增加张锦东,向继红共5人,1998年向继红调出,张彩霞调入。
  1999年,张彩霞、张锦东调出,增加严章奇、王念慧。是年4月税务机构合并,宋旗税务所合并开发区地税分局,刘仁达调局任副局长主持工作,潘胜奎调局工作。宋旗税务所改为征收点,由严章奇负责工作,税干有潘宜勇、王念慧共3人。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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