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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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80
颗粒名称: 一、财政机构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
摘要: 财政机构设置于县或市,区级设财粮助理员或财务会计,负责各区所属的农业税决算和行政人员工资发放。
关键词: 财政 财务会计 农业税

内容

1950~1984年,财政机构设置于县或市,区级设财粮助理员或财务会计1人,负责各区所属的农业税决算和行政人员工资发放。
  1984年上半年以前,安顺市的财政收支统一由市或原县核算,各乡镇未设置财政机构。1984年下半年,农业生产体制发生变化,农业税由1980年107个生产队为征收单位,土地承包到户后,农业税征收涉及到3800多农户,宋旗镇始建财政机构,有财政人员2人。高寨乡建财务所,聘用财政专职会计1人。财政人员负责乡镇的农业四税征收决算,协助税务部门征收工商各税。领发本级政府各单位的工资,管理本级政府的各项财务活动。
  1988年,县级财政实行“财政包干、定收定支”的财政政策,建立高寨乡财政所,聘用财政人员3人。宋旗镇财政所人员增到4人,到建、并、撤以前,有基层财政机构2个,财政人员共7人。
  1992年,新建宋旗镇财政所,有财政人员8人。由于财政体制下放,镇财政所已成为镇的财政实体,负责全镇的财政收支工作,编制每年的财政预算。
  1995年,有财政人员10人。1999年,有财政人员12人。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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