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猪肉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76
颗粒名称: 二、猪肉供应
分类号: F727
页数: 1
摘要: 1958年后,境内猪肉供应由上级食品部门和供销社统一经营,食品部门负责计划收购供应,区供销社搞议购议销。
关键词: 猪肉 食品 供应

内容

1958年后,境内猪肉供应由上级食品部门和供销社统一经营,食品部门负责计划收购供应,区供销社搞议购议销。1968~1978年,肉食供应全部由食品部门独家经营供应。按照有关供应标准定量供应,按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国庆节,元旦节分别供应0.25公斤,春节每人供应1公斤,对镇内的农业人口只限于产妇、病号供应猪肉,凭公社证明到食品站购买猪肉2公斤,生猪油1公斤。病号供应0.5~1公斤。1975年后,取消对农村产妇和病号的猪肉供应。境内妇女计划生育作手术后,凭证明供应猪肉0.5~1公斤。1978年9月开始,农民完成肥猪派购任务后,凭“三证”可在市场上出售猪肉。1985年以后取消肥猪派购任务和肉食供应。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阅读

相关地名

宋旗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