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图书馆
安顺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安顺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视频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七节 食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7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食品购销
分类号:
F727
页数:
1
摘要:
宋旗镇食品购销,收购,猪肉供应等具体情况介绍。
关键词:
食品
交易
政策
内容
一、收购
历史上,肉食、禽蛋产销均为上市自由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50年代初,国家对食品实行派购政策,境内的生猪收购由区供销社负责组织收购。1956年以前,肥猪收购随行就市,1956~1962年猪肉纳入国家计划经营,执行议购议销政策,高寨公社1962年交售肥猪65头。1963~1970年,收购肥猪又采取与优先供应工业品挂钩。1963年,高寨公社交售肥猪63头,1964年交售肥猪160头,1971~1979年又执行“购五留五”的派购政策,1972年高寨公社交售肥猪562头。这段时期,境内农户交售的肥猪是由区食品站采取毛斤定等级,“毛斤计价”收购。1978年,华严区食品站在高寨公社设收购点进行收购,每周星期五由华严区食品站安排人员到点上定时收购,宋旗公社肥猪上调任务仍由幺铺区食品站收购,1982年,宋旗公社交售肥猪566头。
二、猪肉供应
1958年后,境内猪肉供应由上级食品部门和供销社统一经营,食品部门负责计划收购供应,区供销社搞议购议销。1968~1978年,肉食供应全部由食品部门独家经营供应。按照有关供应标准定量供应,按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国庆节,元旦节分别供应0.25公斤,春节每人供应1公斤,对镇内的农业人口只限于产妇、病号供应猪肉,凭公社证明到食品站购买猪肉2公斤,生猪油1公斤。病号供应0.5~1公斤。1975年后,取消对农村产妇和病号的猪肉供应。境内妇女计划生育作手术后,凭证明供应猪肉0.5~1公斤。1978年9月开始,农民完成肥猪派购任务后,凭“三证”可在市场上出售猪肉。1985年以后取消肥猪派购任务和肉食供应。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阅读
相关地名
宋旗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