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体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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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个体商业
分类号: F727
页数: 2
摘要: 宋旗镇个体商业民国时期,境内的个体商业为一家一户的半农半商,为小手工业商业的小农经济封闭状态。
关键词: 布匹 食盐 农户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的个体商业为一家一户的半农半商,为小手工业商业的小农经济封闭状态。无固定经营店铺,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以人挑、马驮赶转转场的方式进行。经营方式多以物易物,日用品以食盐、燃油、布匹等为旺。经营布匹以自加工自销售为主。织布纺纱各村都有,猫猫洞和张坪寨大部分农户有布机,境内当时有织布机600余台,纺纱车650台。所织品种有粗纱布、中纱布、细纱布。规格为宽一尺或一尺二寸,以六尺为一墨,布有长短,有五墨的长三丈,六墨的长三丈六尺,七墨的长四丈二尺,以刷子布为牢实。布疋除销往安顺城内小布店外,其余部分以赶转转场进行销售,销往省内毕节、水城、紫云、关岭、普定、织金等地。
  境内有个体农副产品长途贩运户120余户,其中贩运畜禽的75户,贩运粮食、桐油、菜油的40余户。贩运畜禽主要从省内织金、普定、兴仁、紫云等地各乡场购买,以人挑马驮到安顺、贵阳出售。从事粮食贩运户主要从普定、马堡、白岩、补郎、马场等乡场购买大米、玉米、豆类、花生等挑回安顺出售。有140余户赶转转场卖小杂货,有30余人货郎担, 20余人挑沙锅,15余人挑煤走村串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50年代,食盐、棉布、糖果、燃油和铁、木制中小农具等物资由供销社经营,境内半农半商等个体商业自然停止。1960年11月,划给农民自留地,恢复家庭工副业,次年,又恢复集市贸易,商业方面又恢复国营、集体、个体三条流通渠道。高寨公社有570户农户重新恢复织布、纺纱业,其中猫猫洞村有154户。半农半商的长途贩运,赶转转场和市场商品流通逐步繁荣。
  1964~1966年,开展“四清”和“文化大革命”,境内个体工商业户受到批判,有的被抄家和没收物资、商品,视为投机倒把分子处理。1965年,高寨公社对30余户养鸭户收归集体,对66户继续织布的禁止织布,农副产品上市交易被视为资本主义泛滥。境内个体工商业的恢复发展被限制和禁止。
  1967~1968年,造反派抓批斗“走资派”和开展夺权斗争。境内的个体商业除织布纺纱业外,个体商业和长途贩运户又开始出现。
  1960~1970年,进行大刹资本主义歪风。1971~1972年,境内部分长途贩运户冒险从事经营活动,当时安顺城内已实行军管,成立了纠察队,限制农民将农副产品进入市内交易,高寨公社出动民兵堵截普定、织金等地农民和本地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对贩运畜禽、鸡蛋、鸭蛋、花生、豆类等农副产品和猫猫洞村农民加工的豆腐干、张坪村农民加工的甜糕、粑粑等一律没收。1975~1977年,个体商业开始恢复,农副产品能够进入安顺市内交易。1978~1979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将原一个月赶四天场改为赶两天场。境内地处安顺城郊,上级安排高寨公社组织民兵进行阻止农民进城赶场,对不执行规定的人,所贩运的农副产品一律没收,高寨公社在一个赶场天出动民兵26人,没收三头猪肉,鸡蛋12.6公斤,活鸡3只,狗肉27.25公斤,豆腐干5038块,甜糕92公斤,凉粉25公斤,菜油5公斤,小秤14把。除没收物资外,还强制贩运者就地参加义务劳动1~2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猫猫洞村的刘怀安、刘玉江,白果村的李有华,大坡脚村的杨奎率先在本村开办个体商业经营铺。随着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入,境内个体商业又得到恢复,部分农民根据过去经商的经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后,走出家门专门从事经商,到1999年底,全镇共有个体商业户521户,从业从员1050人,其中:在境内经营的59户,到省内各县市经营的183户,到昆明、广西等省经营的130户,从事长途贩运149户。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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