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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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60
颗粒名称: 第十七章 商贸
分类号: F727
页数: 7
摘要: 宋旗镇商贸,个体商业,供销合作社,商品购销,农副产品收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粮油经营,食品购销,市场。
关键词: 个体商业 方式 日用品

内容

第一节 个体商业
  民国时期,境内的个体商业为一家一户的半农半商,为小手工业商业的小农经济封闭状态。无固定经营店铺,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以人挑、马驮赶转转场的方式进行。经营方式多以物易物,日用品以食盐、燃油、布匹等为旺。经营布匹以自加工自销售为主。织布纺纱各村都有,猫猫洞和张坪寨大部分农户有布机,境内当时有织布机600余台,纺纱车650台。所织品种有粗纱布、中纱布、细纱布。规格为宽一尺或一尺二寸,以六尺为一墨,布有长短,有五墨的长三丈,六墨的长三丈六尺,七墨的长四丈二尺,以刷子布为牢实。布疋除销往安顺城内小布店外,其余部分以赶转转场进行销售,销往省内毕节、水城、紫云、关岭、普定、织金等地。
  境内有个体农副产品长途贩运户120余户,其中贩运畜禽的75户,贩运粮食、桐油、菜油的40余户。贩运畜禽主要从省内织金、普定、兴仁、紫云等地各乡场购买,以人挑马驮到安顺、贵阳出售。从事粮食贩运户主要从普定、马堡、白岩、补郎、马场等乡场购买大米、玉米、豆类、花生等挑回安顺出售。有140余户赶转转场卖小杂货,有30余人货郎担, 20余人挑沙锅,15余人挑煤走村串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50年代,食盐、棉布、糖果、燃油和铁、木制中小农具等物资由供销社经营,境内半农半商等个体商业自然停止。1960年11月,划给农民自留地,恢复家庭工副业,次年,又恢复集市贸易,商业方面又恢复国营、集体、个体三条流通渠道。高寨公社有570户农户重新恢复织布、纺纱业,其中猫猫洞村有154户。半农半商的长途贩运,赶转转场和市场商品流通逐步繁荣。
  1964~1966年,开展“四清”和“文化大革命”,境内个体工商业户受到批判,有的被抄家和没收物资、商品,视为投机倒把分子处理。1965年,高寨公社对30余户养鸭户收归集体,对66户继续织布的禁止织布,农副产品上市交易被视为资本主义泛滥。境内个体工商业的恢复发展被限制和禁止。
  1967~1968年,造反派抓批斗“走资派”和开展夺权斗争。境内的个体商业除织布纺纱业外,个体商业和长途贩运户又开始出现。
  1960~1970年,进行大刹资本主义歪风。1971~1972年,境内部分长途贩运户冒险从事经营活动,当时安顺城内已实行军管,成立了纠察队,限制农民将农副产品进入市内交易,高寨公社出动民兵堵截普定、织金等地农民和本地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对贩运畜禽、鸡蛋、鸭蛋、花生、豆类等农副产品和猫猫洞村农民加工的豆腐干、张坪村农民加工的甜糕、粑粑等一律没收。1975~1977年,个体商业开始恢复,农副产品能够进入安顺市内交易。1978~1979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将原一个月赶四天场改为赶两天场。境内地处安顺城郊,上级安排高寨公社组织民兵进行阻止农民进城赶场,对不执行规定的人,所贩运的农副产品一律没收,高寨公社在一个赶场天出动民兵26人,没收三头猪肉,鸡蛋12.6公斤,活鸡3只,狗肉27.25公斤,豆腐干5038块,甜糕92公斤,凉粉25公斤,菜油5公斤,小秤14把。除没收物资外,还强制贩运者就地参加义务劳动1~2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猫猫洞村的刘怀安、刘玉江,白果村的李有华,大坡脚村的杨奎率先在本村开办个体商业经营铺。随着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入,境内个体商业又得到恢复,部分农民根据过去经商的经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后,走出家门专门从事经商,到1999年底,全镇共有个体商业户521户,从业从员1050人,其中:在境内经营的59户,到省内各县市经营的183户,到昆明、广西等省经营的130户,从事长途贩运149户。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1951年安顺县建立供销合作社,随后在幺铺进行基层供销社试点工作,号召社员入股创办农村基层供销社。每股2元(现时币)股金,部分社员当时将葵花、花生、辣椒折价入股。基层供销社建立后,1952年,幺铺供销社在破木公社所在地设立分销点一个。华严区供销社在张坪公社所在地和高寨公社的大坡脚村设分销点各一个。1956年打纸村、猫猫洞村各设代销点1个;1958年白果村设代销点1个。60~70年代,供销社为开展大购大销,在境内部分村寨设立双代点。80年代初期,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个体商业逐步发展,双代点自然消失。1989年,新建宋旗分销点门市和化肥仓库。1990年将原设在破木分销点搬迁到双阳厂幼儿园旁经营。
  高寨分销点60年代初期设在大坡脚村,60年代后期,供销社又将分销点从大坡脚搬迁到青杠林村租民房经营。70年代后期,华严区供销社拨款在高寨公社所在地上坪寨新建门市部1个。1992年,建、并、撤后,华严区供销社将高寨门市部变价处理给上坪村村民为民房使用。
  1965年,撤销张坪公社,张坪分销点从原张坪公社住所搬迁到张坪老学校经营。1988~1989年,华严区供销社拨款新建分销点门市部在烈白公路边(现张坪小学大门口经营)。70年代初期,安顺县成立工矿贸易公司,在双阳厂设立商店,1979年,双阳建商店,1986年后,商店移交工厂。
  第三节 商品购销
  一、日用工业品购销
  幺铺区、华严区供销社在境内设有分销点,日用工业品的调拨大部分通过百货公司二级批发站调拨给两个基层供销社,两个基层供销社安排分运到各分销点供应农民。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部分日用工业品供应紧缺,实行凭票证供应,将供应数量从区分到公社,再由公社分到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由生产队分到农户。1978年后,工业品货源充足,取消凭票证供应。
  二、棉布供应
  从5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计划供应,由县商业局负责发放布票,1954年每人发布票3.2尺,1954年3月至8月每人发2尺,1962年8月发3.1尺。特殊困难户补助1.5尺。1962年9月至1963年8月,每人发2.6尺,1963年9月至1965年8月每人发2.6尺, 1964年9月至1965年8月每人发5.1尺。农业人口每人另发鞋面布票0.5市尺,1965年9月至1966年12月,每人基本定量为9.7尺,农业人口另发0.7尺鞋面布票,1967年每人定量12.7尺,1968年每人定量7.9尺,1969~1983年,每人每年定量15.7尺,境内农民领取的布票可到安顺城内百货公司或境内基层供销社分销点购买布疋。棉布的调拨由纺织品公司调进,调拨到幺铺,华严供销社运送到境内分销点供应农民。1984年后,不再发布票供应棉布。
  第四节 农副产品收购
  50年代,境内的农副产品收购统一由供销社或境内代销点收购,收购的品种有葵花、花生、干辣椒、烤烟、畜产品等,有时也兼收购粮食油料。烤烟收购由供销社或县土产公司收购。60年代至70年代,农副产品收购采取每年召开2~3次物资交流会,以好棉布等物资进行交流兑换,部分农副产品采取分配任务到生产大队、生产队、定购收购,并给予化肥等物资奖励收购。1980年后,市场放开,农副产品收购不再由供销社统一收购。
  第五节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50年代起,境内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由幺铺供销社、华严供销社调拨给境内分销点经营,主要有化肥、农药、铁、木制中小农具等。
  一、化肥供应
  1954年,县、区供销社调进硫酸铵供应农民,1955年,化肥使用得到逐步推广。60年代初期,华严区供销社建铵水池调运铵水供应,推广使用,效果良好。公社、大队、生产队陆续建铵水池,高寨公社建铵水池13个,各生产队积极与供销社联系调入铵水使用。60年代后期,除使用铵水外,尿素、硝酸铵、碳酸氨等氮肥和钾肥、磷肥、复合肥逐渐调入供应使用,由于供不应求,仍采取分配供应指标到生产队。1980年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化肥供应采取农户交售公余粮任务后奖励的办法,凭票供应,到指定的分销点购买。从1995年开始,随着省内化肥产量增加,农民所需化肥得到满足,取消化肥凭票供应。
  二、农药、药械、地膜
  1956年,幺铺、华严区供销社调拨“六六六”粉销售。60年代农药主要以农资公司和供销社独家经营为主,时为紧俏商品,境内供销社分销点只有少量农药销售,80年代后,农药、药械、地膜货源丰富,满足了农民的需要。
  三、铁、木中小型农具供应
  民国时期,境内农民使用的铁、木中小型农具以市场选购为主,部分农民购买锄头、镰刀在安顺大龙井洪家订打。
  1953年,安顺县供销社组织部分铁、木、竹,原料供农具生产合作社生产农具,统一调拨安排到基层供销社及分销点供应农民。供应的农具品种有锄头、镰刀、钉耙、生铁大铧口、小犁口、熟铁小犁口、龙骨车(水车)、风车、挞斗、粪桶。竹制品有撮箕、牛料箩、晒席、围席、米箩、藤箩等。水车、挞斗由区供销社直接销售。1980年后,铁、木中小农具市场开放,供销社设立的分销点经营的铁、木中小农具逐渐减少。
  第六节 粮油经营
  一、网点
  1965年以前,华严区粮管所在张坪村公社设立粮油供应点。1966年后,将张坪粮油供应点迁至高寨公社所在地。1987年成立市城郊粮管所,双阳飞机制造厂建立双阳粮店,负责厂区职工和宋旗镇机关干部、教师及非农业户2100户,6162人的粮油供应,供应量为83943公斤。
  1988年,安顺县玻璃瓶厂倒闭。将建在张坪村厂址转让给华严区粮管所建仓库。1990年设在高寨乡的粮店迁至张坪村。
  二、收购
  1.公粮 民国时期,境内多数土地集中在地主手里,佃户以租率向地主租种,地主向官府交纳田赋。有的村寨,佃户代地主交后结算。租田一般是以粮食产量的二分之一或更少一些的粮食为租者之酬。佃户向地主交纳租率分五等,最高率为“二八”开,(地主得八成,佃户得二成),较高率为“三七”开,中等率为“四六开”,次等率为“对半开”,最低率还有“倒四六开”。较差的田土,佃户能分到六成。1951年,根椐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改革地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了查实田土,评定产量,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工作,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组织完成粮食任务,1956年初级社农户公粮仍采用累进制,高级社采用比例税制。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粮食征购以生产大队为单位计征,税率按常年产量的15%为平均税率,并按正税的12%附加地方公粮,与正税同时计征。1961年,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改为以生产小队为单位计征,负担税率最高不超过总产量的30%。自留地和附加地方粮一律免征,1966年,为稳定农业税负担,在原基础上,增加2%的机动数作实欠减免。1979年,农业税实行起征点、减免、税额一定三年不变,境内猫猫洞村因1958年修建水库,良田被淹没,承担的1175公斤农业税公粮给予免征。
  2.余粮统购、派购、议购、定购 余粮统购在1954年采取随征带购,“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1955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规定对农户实行“三定”,1965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稳定农民粮食负担,进一步搞好粮食工作的安排意见》,粮食征购任务实行“一定三年”的办法,把1959年的粮食征购任务基数进行调整。1979年对粮食征购政策进行了调整,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对农民交售的超购粮,加价幅度从原来的30%提高到50%。同时对部分村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减免了猫猫洞村统购任务。1985年后,由于粮食生产和销售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境内合同定购任务为农业税公粮和余粮45万公斤。1995年划出甘苑村、破木村、对门村归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宋旗镇公粮、余粮共计为40万公斤。
  3.油菜籽收购 油菜籽收购从1953年开始,实行计划收购。“大跃进”时期,油菜籽产量大幅度减产,收购量也减少,1961~1965年实行先留后购的政策,油菜籽产量和收购量又回升。1966~1978年,虽然执行合理统购及合理提价,超购加价,奖售粮食等政策,但因收购价格偏低,收购量很少。从1980年开始,油菜籽种植面积和产量逐年增加,油菜籽收购量回升。
  1990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上级政府和农技部门引进优良品种,推行油菜下田,小麦进地,油菜籽产量逐年递增,境内的油菜籽70%为个体户、周边粮店收购。
  4.粮油销售 从1953年开始,国家实行粮油统销。1955年,国务院规定对非农业人实行居民口粮分等定量供应。发给粮油供应证,凭证到指定粮店购买。居民人口粮食供应标准是:特重体力劳动者粮食定量22.5~27.5公斤,重体力劳动者17.5~22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3~17公斤,机关工作人员,公私合营企业职员,店员及其他脑力劳动者12~14.5公斤,大、中学生13~16.5公斤,一般居民和10周岁以上的儿童11~13公斤,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儿童8~10.5公斤,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儿童5.5~7.5公斤。食油供应从1978年以后每人每月定量供应250克,城镇居民仍然保留供应。张坪粮店,高寨粮店,双阳粮店,承担辖区内工人、机关干部、教师居民的粮油供应。同时承担民政救济粮供应。1993年后,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粮油供应逐渐消失,粮店按上级粮食部门安排开展议购议销业务。
  5.粮油仓储 民国时期,境内没有粮仓,农民交公粮都用人挑马驮送交安顺城内的西府仓和东府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70年代初期,高寨公社粮食入库交安顺市粮食局的直属粮库和东关粮食加工厂。1978~1990年,华严区粮管所利用高寨公社上坪寨王姓祠堂作为仓库收粮,由于仓容较小,边收购边调运到安顺市粮食局仓库和宁谷粮站仓库。1991~1999年,华严粮管所在张坪村建粮仓一幢,收购宋旗镇部分村的粮食任务17.3万斤,同时收购轿子山镇部分村寨入库任务粮。1987年以前,宋旗镇粮食入库送交幺铺粮管所仓库,1987年后,安顺市城郊粮管所在双阳厂建立双阳粮店,宋旗镇将22.7万公斤粮食交双阳粮店代收,调运安顺市城郊粮管所。
  第七节 食品购销
  一、收购
  历史上,肉食、禽蛋产销均为上市自由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50年代初,国家对食品实行派购政策,境内的生猪收购由区供销社负责组织收购。1956年以前,肥猪收购随行就市,1956~1962年猪肉纳入国家计划经营,执行议购议销政策,高寨公社1962年交售肥猪65头。1963~1970年,收购肥猪又采取与优先供应工业品挂钩。1963年,高寨公社交售肥猪63头,1964年交售肥猪160头,1971~1979年又执行“购五留五”的派购政策,1972年高寨公社交售肥猪562头。这段时期,境内农户交售的肥猪是由区食品站采取毛斤定等级,“毛斤计价”收购。1978年,华严区食品站在高寨公社设收购点进行收购,每周星期五由华严区食品站安排人员到点上定时收购,宋旗公社肥猪上调任务仍由幺铺区食品站收购,1982年,宋旗公社交售肥猪566头。
  二、猪肉供应
  1958年后,境内猪肉供应由上级食品部门和供销社统一经营,食品部门负责计划收购供应,区供销社搞议购议销。1968~1978年,肉食供应全部由食品部门独家经营供应。按照有关供应标准定量供应,按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国庆节,元旦节分别供应0.25公斤,春节每人供应1公斤,对镇内的农业人口只限于产妇、病号供应猪肉,凭公社证明到食品站购买猪肉2公斤,生猪油1公斤。病号供应0.5~1公斤。1975年后,取消对农村产妇和病号的猪肉供应。境内妇女计划生育作手术后,凭证明供应猪肉0.5~1公斤。1978年9月开始,农民完成肥猪派购任务后,凭“三证”可在市场上出售猪肉。1985年以后取消肥猪派购任务和肉食供应。
  第八节 市 场
  境内的新屯村在民国35年(1946)在村门口百步石设市场一个,猫猫洞村在民国35年(1946)设市场,破木村在马家庄设市场,因税赋重和产品匮乏,市场交易2~3年后,自然解散。
  1965年,国家在境内大营村建立双阳机械厂(后更名为春雷飞机制造厂),厂区内形成菜市场一个,主要上市农副产品以蔬菜为主。70年代起,随着安酒厂扩建,安顺青松卷烟厂从平坝高峰区迁入,在青松卷烟厂家属区形成菜市场1个。1988~1989年,高寨乡在大坡脚村新建市场一个,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和周边市场的影响,不到半年自然解散。
  1992年,宋旗镇根据双阳飞机制造厂菜市场地处双阳厂职工医院和浴室中间的一段通道污染严重,影响交通的实际情况,经与双阳飞机制造厂协商,本着发展经济,服务工厂居民,带动周围村寨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报经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立项,安顺市工商局办理,规划部门设计,宋旗镇人民政府筹集资金200余万元,新建宋旗镇贸易市场,市场内建有固定摊位248个,固定经营铺面43个,1995年6月12日开业使用。该市场搬迁后,少数村民因个人利益和传统习惯防碍和阻止搬迁,使新建的宋旗镇贸易市场到1999年底未能投入使用。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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