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体管理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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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401
颗粒名称: 三、集体管理组织
分类号: F326.376.4
页数: 1
摘要: 集体管理的工程,按“谁建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分为区、乡、村及村民组四级管理。
关键词: 工程 集体 原则

内容

集体管理的工程,按“谁建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分为区、乡、村及村民组四级管理。境内民办公助的小(二)型工程,由政府或主要受益的村组织专人管理,集体投劳集资修建的山塘、电灌站、灌区跨村民组的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管理一般采用承包办法,由承包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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