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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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325
颗粒名称: 三、林政管理
分类号: S7-49
页数: 1
摘要: 宋旗镇90年代,林政管理开始进入以养护为主,严格控制林木采伐的时期。
关键词: 森林 买卖 护林

内容

民国时期,森林属村有、族有、户有,可自由买卖。“文化大革命”中,林业管理不当,森林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乱砍滥伐现象。1981年实施“定山林权,定自留山,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政策,由集体造林转向个体造林、联户造林、乡村林场三级造林,护林和造林体系不断完善。
  90年代,林政管理开始进入以养护为主,严格控制林木采伐的时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采伐计划,控制林木采伐量,1992年至1999年,无一年超过采伐限额。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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