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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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3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森林保护
分类号: S7-49
页数: 2
摘要: 护林防火是森林保护工作的一大重点,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初都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具体措施安排。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安排协调森林防火工作。
关键词: 森林 保护 工作

内容

一、护林防火
  护林防火是森林保护工作的一大重点,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初都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具体措施安排。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安排协调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站协助各村制定护林防火公约并监督实施,保证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1990~1999年镇辖区内未发生过森林火灾。
  二、病虫害防治
  境内发现的主要病害有:花叶、赤枯、叶斑、落叶。主要虫害有:杉小蛀、天牛、象鼻虫、小卷叶蛾等。
  主要防治措施以营林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及物理防治为方向,化学防治为急救措施。主要方法有:清除病株、梢枝、伐除病树;保护和招引益鸟;喷撒化学药剂等。
  1990~1999年镇内林区未发生过大面积病虫害。
  三、林政管理
  民国时期,森林属村有、族有、户有,可自由买卖。“文化大革命”中,林业管理不当,森林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乱砍滥伐现象。1981年实施“定山林权,定自留山,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政策,由集体造林转向个体造林、联户造林、乡村林场三级造林,护林和造林体系不断完善。
  90年代,林政管理开始进入以养护为主,严格控制林木采伐的时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采伐计划,控制林木采伐量,1992年至1999年,无一年超过采伐限额。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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