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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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69
颗粒名称: 二、农业合作化
分类号: F323
页数: 2
摘要: 从1953~1957年间,进行了农业合作化运动。
关键词: 农业合作化 运动

内容

1952年,通过土地改革后,破木乡、高寨乡分别建立了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各村建立了村级组织,从1953~1957年间,进行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的过渡。从1953年开始,境内的破木乡、高寨乡就出现了互助组组织形式。1953年,宋旗村李天顺,破木村张兴伍率先分别试办初级社各1个。1954年,破木乡有常年互助组25个,参加农户235户,人口1005人。有季节性互助组49个,参加农户333户,人口1715人。1955年,有常年互助组19个,参加农户173户,人口800人。有季节性互助组35个,参加农户293户,人口1295人。1954年,高寨乡有常年互助组9个,参加农户71户,人口313人;有季节性互助组59个,参加农户417户,人口1865人;1955年有常年互助组40个,参加农户440户,人口1900人;有季节性互助组40个,参加农户310户;人口1082人。互助组所获得的劳动成果归各农户所有。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从1954年春天开始,境内有的村又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当时初级社的规模一般在30户左右,方法上采取将土地、耕畜、农具入股,社员参加分红。土地按股计酬,劳动力按投计酬。1954~1955年,破木乡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7个,高寨乡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4个。1957~1958年,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又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当时破木乡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6个,高寨乡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4个。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农户将土地、耕畜、农具均分别折价入社。农业合作社运动后,农业生产资料从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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