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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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60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经济管理
分类号: E289
页数: 13
摘要: 从国民经济计划和工商管理两个方面介绍的降级管理。
关键词: 国民经济 工商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
  地方计划管理的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保证计划顺利完成。县(市)计划委员会对各乡、镇直接下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镇政府负责对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起草工作,对镇属各村、各工作部门等执行计划单位进行协调和指导,应用经济杠杆做好“统筹、协调、服务、监督”。
  “一五”计划期间(1953至1957年),在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发展工农业生产,扩大商业。此间,破木公社1954年粮食总产量1410吨,人均产粮518公斤;高寨公社1954年粮食总产量992吨,人均产粮455公斤。1955年,破木公社粮食总产量1514吨,比1954年增长7%,人均产量503公斤;高寨公社粮食总产量1056吨,比1954年增长了6%,人均产粮334公斤。
  “二五”计划期间(1958至1962年),按上级要求,农业生产年平均要增长30%左右,工业生产年平均增长要在53%左右,确定钢铁和其他工业产品产量。1958年是“二五”计划的第一年,当年破木公社粮食产量908吨,人均产粮275公斤;高寨公社粮食总产量612吨,人均产粮173公斤。1959年,破木公社粮食总产量969吨,人均产粮287公斤;高寨公社粮食总产量503吨,比1958年减少109吨,人均产粮141公斤。1960年,宋旗公社粮食总产量1274吨,人均产粮377公斤;高寨公社粮食总产量573吨,人均产粮180公斤。1961年,破木公社粮食总产量647吨,人均产粮185公斤;高寨公社粮食总产量509吨,人均产粮156公斤。1962年“二五”计划末,破木乡粮食总产量958吨,比“二五”计划初期增长5.5%;高寨公社粮食总产量513吨,比“二五”计划初期减少101吨。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为完成计划任务,加强了农业的经营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三年内基本垦复了丢荒的耕地,维修水利工程,增添灌溉工具,添置耕畜农具,增施肥料,逐步推广优良品种和科学种田。1963年虽然遭到连续180天的大旱灾,1964年秋收时持续40天的低温阴雨天气,1965年又遭受雹灾,由于充分利用丢荒地,获得增产,农、林、牧、副、渔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1965年与1962年相比,粮食产量增长51.2%,油菜籽产量增长8倍以上,耕牛头数增加37%,生猪头数增加2倍以上。粮食、油菜籽、肥猪等主要农产品收购都完成了计划,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在校学生增加,医疗卫生等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三五”计划期间(1966~1970年),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仍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按农、轻、重顺序进行。强调地方工业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与农村经济紧密结合,首先保证简单再生产,然后进行扩大再生产,既要注意生产的数量和速度,又要注意质量和效果,从各方面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计划安排留有余地。“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计划失去控制,经济管理体制混乱,社会经济生活陷入混乱和困难。
  “四五”计划时期(1971至1975年),1971年全国计划会议提出了整顿经济秩序的若干具体措施,县、市机关抽调干部下到农村,着手纠正一些“左”的政策,要求农村人民公社不能把国家政策允许的多种经营当资本主义批判,同时为一些遭受打击的干部恢复名誉、安排工作,这些重大决策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计划纲要的基本方针、任务是贯彻执行“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和“准备打仗”。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执行随着政治形势动荡起伏不定。
  “五五”计划期间(1976~1980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工作重点开始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调减指令性种植计划,尊重社队自主权,发展多种经营,调整不适应生产发展的规章制度,改“统”为“包”,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高寨公社1980年粮食总产量计划442万公斤,实际完成350万公斤;宋旗公社1980年粮食总产量计划445万公斤,实际完成355万公斤。
  “六五”计划(1981~1985年)是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时期,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对粮油等20多种主要农产品的播种面积和产量从原来的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农民的劳动热情。1982年高寨公社和宋旗公社农民人均纯收入256元,比1978年增加1倍。
  “七五”计划期间(1986~1990),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又上一个新台阶。农业方面对粮油等多种主要农产品实行市场调节。1989年,宋旗镇粮食总产量为2338吨,高寨乡为2030吨。1990年,宋旗镇粮食总产量2680吨,农业总产值377.61万元,人均产值354.30元;高寨乡粮食总产量为2333吨,农业总产值456.61万元,人均产值452.04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新体制,特别是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后,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推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
  “八五”期间(1991~1995年),农村改革经过探索和不断完善,已逐步形成以家庭联
  1992年,镇政府制定了“八五”计划和十年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目标是:在1991年农业总产值的基础上,10年内平均每年增长6.2%:财政收入在405934元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增长10.5%;力争在“八五”期间全镇粮食产量达到810万公斤,到本世纪末达到1024.8万公斤,人均吃粮达470公斤,平均年递增25%。1992年计划任务数实际完成情况:杂稻推广计划任务9300亩,实际完成9975亩;推广杂交玉米计划种植29600亩,实际完成5030亩;烤烟种植计划1000亩,完成729亩,农业总产值计划936万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实际完成957万元,人均产值454元;全年粮食总产量5414吨,人均产量257公斤。完成农业税139031元,农林特产税4456元,契税1700元,其他收入2000元,工商税等共完成62万元。
  1993年以后,镇党委、政府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农业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增加对农业的投入,1993~1995年全镇投入农业资金150973元,同时合理引导农民转变种植观念,增强科技致富意识。1994年4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大讨论”,组织发动党、团员、机关、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脱贫致富奔小康大讨论,增强全镇农民群众奔小康的意识,致富奔小康目标措施进入千家万户,形成户与村、村与镇上下谈目标,找差距,议路子,求发展的大气候。通过讨论,各村结合实际,制规划,定措施,树典型,因地制宜发展经济。1994年5月,镇党委、政府制定小康村发展规划和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规划。计划在2000年全镇24个行政村(当时甘苑、对门、破木尚未划归开发区)全部实现小康村。
  1994年经济计划指标:全镇乡镇企业总产值2230万元,实现利税额388万元;财政收入146.7万元;农业总产值1062万元,粮食总产量6153吨,人均吃粮300公斤。1994年各项计划指标均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1992年完成财政收入62万元,1993年完成139.79万元,比1992年增加125.5%,1994年为157万元,比1993年增加12.3%。1994年农业总产值为1168万元,1995年为1200万元,比1994年增加2.7%。
  “八五”计划结束后与1990年相比,农业总产值由834.22万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增长到1200万元,增加43.8%。种植业、畜牧业分别增长42%和9.6%,渔业产值增
  长25%;经济作物油菜籽、烤烟的产量都有增长,耕作机械、运输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使用率有了提高。1995年农民人均收入975元,粮食总产量逐年增加,1990年粮食总产量为5013吨,1995年,达到6479吨,人均产量从1990年的241公斤增加到1995年的314公斤,1995年人均吃粮320公斤。1995年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3403.4万元,为年计划的3390万元的100.39%,其中,工业总产值完成2791.1万元,为年计划2590万元的107.76%,镇办工业总产值完成244.95万元,为年计划300万元的81.65%,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完成2546.15万元,为年计划2200万元的115.7%。实现销售收入4035万元,完成计划3870万元的104.26%,实现利税547.95万元,财政收入571348万元,完成计划38.8%万元的147.3%。“九五”计划期间(1996至2000),这一时期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1996年经济计划目标是:农业总产值1246万元,粮食总产量6600吨,油菜籽产量1376吨,计划完成烤烟发展基金7.8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4860万元,财政收入力争达到53.5万元。实际完成情况:农业总产值1194万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计划1246万元的96%。粮食总产量6802吨,为计划任务6600吨的103%。农民人均收入达1155元比1995年增加180元;乡镇企业总产值5600.41万元,为计划任务数的115.2%;财政收入1113807元,为计划任务53.5万元的208.2%。
  1997年,经济计划为:农业总产值1256万元,粮食总产量7020吨,油菜籽总产量666吨,种植烤烟600亩,烤烟收购量1200担,斤烟斤粮折款上交7.8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000万元;财政收入92.41万元。实际完成情况:农业总产值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1274万元,为计划数1256万元的101.4%;粮食总产量6980吨,比1996年6802吨增长178吨,比计划任务少40吨(减产原因是遭受旱灾、水灾和雹灾);油菜籽产量完成827吨,为计划任务的124.2%,比计划666吨增加161吨;完成烤烟种植面积845亩,为市政府下达任务数600亩的140.8%,烤烟收购1392.8担,创产值36万元,完成斤烟斤粮折款上交7.8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454万元,为计划任务7000万元的106%;完成财政收入109万元,为计划任务92.41万元的118%;1997年农民人均收入124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人均比1996年1155元增加91元。
  1998年经济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农业总产值计划数为1230万元,实际完成1334万元(按90年不变价计算),占目标计划的108%,粮食总产量计划为7280吨,实际完成7318吨,占计划任务的100.5%;油菜籽总产量计划为800吨。实际完成939吨,占计划数的117.3%;烤烟种植完成目标任务数217亩,总产值达13.2万元;完成本级财政收入115.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1364元,比1997年增118元。
  1999年与1995年的“八五”计划末期相比,农业总产值由1200万元增长到1404万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了17%,粮食总产量逐年增加,1995年粮食总产量为6479吨,1999年达到7581吨,增长17%,人均产量从1995年的314公斤增加到1999年的362公斤。1995年人均吃粮320公斤、1999年增加到401公斤。人均纯收入达1735元。种植业和畜牧业增长较快,农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财政收入方面,1995年财政收入57.13万元,到1999年上升为188.44万元,财政收入中工商税所占比重逐年增大,农业税逐年减少,乡镇企业总产值从1995年的3403.4万元上升到1999年的9068万元。
  第二节 工商管理
  1963年3月,安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后,在各区设置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管理、工商企业登记、打击投机倒把等工作,当时破木公社(宋旗公社)属幺铺区所辖,高寨公社属华严区所辖。1989年,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境内的双阳厂成立双阳工商所,负责境内的工商管理工作。1991年11月2日经上级部门批准,双阳工商所更名为宋旗镇工商所。
  一、工商企业管理
  建国初期,境内无工商企业。1965年后,公社、生产队兴办“小集体”企业,以劳动服务、加工和生产小商品为主。至1978年宋旗公社集体企业有9个,从业人员32人,资金32800元;高寨公社集体企业有6个,从业人员28人,资金20000元。截止1999年在宋旗工商所登记的私营企业有5户。外出个体工商户在所在经营地申请登记。
  二、个体工商户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个体商业以走村串寨、短途运销赶“转转场”为主,有手提肩挑、沿街叫卖的小贩。1953年,中共中央制定“一化三改”(社会主义工业化,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开始,个体小商小贩分别加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有的还“升级”、“过渡”到国营或公私合营企业当职工。1956年底,社会主义对私有改造基本完成,城乡的个体工商户所剩无几,且经营品种单一,服务项目减少,服务质量下降,营业时间缩短,传统的手提肩挑、走村串寨、服务上门的经营方式也几乎消失,给群众生活带来许多不便。此后对个体经济严加“限制”,并颁布了“七不准”即:不准经营批发业务,不准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准超过规定的活动地区,不准任意增加网点,不准增加人员,不准违犯国家的价格政策,未经批准,不准到市场上和外地采购。农兼商业(或称弃农经商)、副业、手工业(或称弃农从工从副),被视为“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严加禁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个体工商户被取缔。到“文化大革命”后期,出现了“吃饭难”、“做衣难”、“修理难”等情况,加剧了许多事没人干,许多人没事干的矛盾,无证经营增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济得到全所未有的发展,1981年宋旗公社有个体工商户23户,高寨公社有个体工商户14户,以后逐年增加,经过10余年的发展,1993年宋旗镇已有个体工商户228户,从业人员318人,注册资金31.54万元。其中:从事工业手工业的30户,从业人员45人,注册资金9.45万元;个体工商业户124户,从业人员150人,注册资金18.32万元;个体饮食业50户,从业人员78人,注册资金1.89万元;个体服务业9户,从业人员25人,注册资金0.31万元;个体修理业10户,从业人员15人,注册资金0.30万元;其他行业的5户,从业人员5人,注册资金1.27万元。到1999年全镇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54户,从业人员389人,注册资金48.17万元;其中:个体工业手工业户45户,从业人员57人,注册资金12.78万元;个体商业100户,从业人员160人,注册资金30.18万元;个体饮食业47户,从业人员80人,注册资金2.50万元;个体服务业30户,从业人员50人,注册资金0.91万元;个体修理业30户,从业人员40人,注册资金1.08万元;其他行业的有2户,从业人员2人,注册资金10万元。个体工商户在各行业的发展,满足了消费衣食住行和文化娱乐等方面需要,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1992年8月11日,成立宋旗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助工商所开展工作,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排忧解难,组织会员参与社会活动,组织个体工商业主进行法制教育及技术培训等。
  三、市场管理
  民国35年(1946年),境内的新屯在村门口百步石设市场一个,破木村在马家庄设市场一个,市场交易不到3年就自然解散。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无集市贸易市场,也无专门的工商管理机构,村民赶集要到安顺城内、织金、普定等地集市进行商品交易,有的商贩通过赶“转转场”收购农特产品,销售手工业商品。1958年,市场管理受“左”的思想影响,取销私商贩运,禁止弃农经商。农副产品不准上市,1962年后,国家又允许个体商贩和手工业者开展经营活动。1965年,境内建立了双阳机械厂,厂区自然形成菜市场一个,为加强市场管理,1966年6月,幺铺区建立“义务市管网”(当时宋旗公社属幺铺区所辖)。全区各大队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发展市管员193名。其中:宋旗公社义务市管人员有43人,由一名副社长负责本公社义务市管网的领导工作。各大队成立义务市管小组,由大队长(或支书)和贫协主席担任正副组长,各小队由1至2名为义务市管员。义务市管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幺铺工商所进行市场管理工作,随时分析本社投机倒把活动的情况,并向当地政府和工商管理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对弃农经商人员进行规劝和组织他们投入农业生产;对发现投机倒把、长途贩运、转手倒卖、高利贷等行为,向当地政府和工商管理部门反映。“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严加限制、取缔,导致商品供应紧张,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大砍“资本主义尾巴”,高寨公社出动武装民兵堵截四乡赶场农民,没收赶场交易的农副产品。90年代,青松烟厂搬迁至境内后,烟厂家属区形成小市场一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积极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市场建设,发展城乡集市贸易。1988~1989年,高寨公社在大坡村新建市场一个,不到半年后自然解散。其间,境内市场随着厂、场的发展而发展,市场经营的主要商品有蔬菜、副食、肉类、水果,1993年,市场全年成交额为454.63万元,1999年成交额增加到569.39万元。
  宋旗工商所自成立后,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个体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对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近年来,境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品流通渠道畅通无阻,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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