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婚姻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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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59
颗粒名称: 六、婚姻登记管理
分类号: E289
页数: 1
摘要: 1950年4月,中央颁布《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行一夫一妻制。
关键词: 婚姻法 一夫一妻

内容

1950年4月,中央颁布《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婚姻自由。1954年,内务部正式颁布《婚姻登记法》。按登记法规定,凡结婚男女须到当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1980年后,按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1992年补办结婚证92对;1994年办理结婚登记314对;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241对;1996年办理结婚登记235对,清理违法婚姻8对;1997年清理违法婚姻21对;1998年办理结婚登记256对,清理违法婚姻22对;1999年,办理结婚登记278对,依法清理违法婚姻10余起,补办结婚证10余个。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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