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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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45
颗粒名称: 三、人民调解
分类号: E289
页数: 2
摘要: 1987年至1999年安顺市司法局派员驻镇,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文书,调解疑难纠纷。
关键词: 安顺市 人民调解

内容

1950年3月,城关区组建了调解委员会后,各乡也相继组建了调解委员会,各调解委员会建有处理民间纠纷的登记簿、问话记录及会议制度,人员由工人、青年、妇女及地方人士组合而成。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各级调解组织调整充实,掀起订立爱国公约运动,当时在民间流传:“爱国爱社如爱家,爱国模范人人夸,公约制订到了户,逐条执行亦不差,人民调解为人民,有了纠纷莫进城,只要找到调委会,消除隔阂是非清。”1963年,破木公社各村共有调解人员39人,调解民间纠纷11件。1964年,高寨公社有调解委员会8个,调解人员42人,共调解民间纠纷17件。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调解工作被扣以“阶级调和论”的帽子,组织陷于瘫痪状态。
  1981年,对公社和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恢复人民调解工作。1982年,以公社为单位分别进行造册登记,调整充实调解人员,公布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名单。1983年后,每年都分期分批培训调解人员,并不断进行组织整顿。1989年,国务院第四十次常务会议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并公布施行,同时废止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的性质要求等。1992年,全镇有农村调解组织24个,人员72人。1999年,全镇共有23个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74人。
  1987年至1999年安顺市司法局派员驻镇,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文书,调解疑难纠纷,帮助群众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解决群众“告状难”、“请律师难”、“办公证难”的问题,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46件,其中:打架127件,土地纠纷112件,婚姻56件,其他51件。法律宣传92次,解答法律咨询232次,代理民事诉讼22件。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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