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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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38
颗粒名称: 二、户籍管理
分类号: E289
页数: 2
摘要: 宋旗镇对户籍管理的两种制度。
关键词: 宋旗镇 户籍管理

内容

(一)常住户口管理
  1955年,区、乡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制度。1958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农村实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四项登记制度。1963年,建立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户口簿一式两份,高寨公社和宋旗公社都是由公社秘书、生产大队会计管理。1988年12月,宋旗镇派出所成立后,配户籍警专门对宋旗镇辖区户口进行管理(当时境内厂、场的居民户口仍由春雷派出所管理)。1990年,宋旗镇派出所接管春雷派出所对原镇属辖区内的厂、场单位的户口管理工作。1991年12月,建镇、并乡、撤区后,高寨乡辖区的户口管理也随之移交宋旗镇派出所管理。1999年宋旗镇共有4738户,24028人,其中:男性11833人,女性12195人,死亡221人,其中:男性117人,女性104人。迁入57人,其中:省内迁入38人,省外迁入19人。迁出111人,其中:迁往省内76人,迁往省外35人。
  (二)暂住人口管理
  按照《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外来人口暂住3个月以上的必须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领取暂住证的规定。1995年,境内暂住人口108人,流动外出人口149人,无暂住人口犯罪现象。1998年,境内暂住人口89人,流动外出人口87人。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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