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图书馆
安顺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安顺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视频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兵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兵役
分类号:
E289
页数:
2
摘要:
从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两个时间的兵役介绍。
关键词:
兵役
募兵制
内容
一、民国时期兵役
中华民国建立之初,贵州处于军阀统治,连年军阀混战,各军阀拥兵自重,其兵源主要来自招募,实行募兵制。
民国22年(1933),民国政府颁布第一部《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凡年满18至45岁的男子,除服常备兵役外,其余服国民兵役,此制度从民国25年(1936)起执行,国民兵役分为初期国民兵役,甲种国民兵役,乙种国民兵役三种。男性年满18岁服初期国民兵役。役期两年,在所在地参加军事训练。初期国民兵役期满后,凡适合服常备兵役、补充兵役之外的,服甲种国民兵役,每年进行2至3个月的军事训练,初期国民兵役期满后,凡未服常备兵役、补充兵役和甲种兵役的,服乙种国民兵役,进行适当的军事训练,国民兵在战时或非常事变时要接受召集,担任补充作战、防空、勤务、维护地方秩序,必要时参战。
常备兵役分为现役、正役、续役,服役年龄20至45岁,平时征集20至45岁的男性,入营服现役,役期为两年,期满转为正役,服正役6年后转为续役,年满45岁转为甲种国民兵,服正役和续役的常备兵均不在军营中,但平时必须按规定参加点阅和军事训练,这种训练必须入营集中进行,战时随时应征入营。
民国32年(1943),国民政府颁布第二部《兵役法》。民国35年(1946)又颁布第三部《兵役法》,规定男性皆有服兵役的义务,兵役分常备兵役、补充兵役和国民兵役三种。补充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现役由适合常备兵役的超额男性,每年征集部分进入军营,由常备师或管理区进行4至6个月的军事训练,期满退役转为预备役至45岁退役。
抗日战争后,国民政府征兵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乡级在民国36年(1947)建立有兵役协会,协助县、乡行政机关征集兵员,按户进行壮丁登记,强行抽抓,有权势人家可免缓兵役,小康人家买丁顶替,贫穷人家则被强行抽抓,或为生活所迫,以身卖兵。民国后期,在境内共被抓丁506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兵役
1955年以前实行志愿兵制。境内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人员现有56人健在。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第一部《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服现役由国家定期征集年龄、身体、政治审查合格的青年。
预备役为: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的男性公民,具有专门技术的女性公民,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的军官和士兵,未被征集服役和平时免服兵役的应征公民,经兵役机关登记后服预备役,为预备役军人。1978年3月,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第二部《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役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有义务被征集服兵役,当年未被征集,在22岁以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女性公民根据军队建设需要,征集服现役,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在当年9月30日前,进行兵役登记,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服现役,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服预备役,预备役分为军官和士兵两类,预备役军官按规定服满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预备役士兵分为一类和二类预备役,年龄18至35周岁,第一类预备役服役人员包括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28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预备役服役人员包括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9至35岁的退出现役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服第一类预备役年满28周岁的士兵,29周岁转为服第二类预备役,至35周岁退役。
1998年12月,颁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现在我国兵役制度是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并取消超期服役的规定。改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满10年后退出现役的,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连续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的年龄由18至25周岁调整为18至22周岁,对城乡义务兵家属给予优待等。每年需征集入伍服现役的人员任务数,分配到乡、镇。在这一级征集的大多数是农村适龄的、身体及政治条件合格的男性青年。1992年建镇、并乡、撤区后,宋旗镇从1992~1999年12月,共为部队输送84名合格青年。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阅读
相关地名
宋旗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