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事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军事机构
分类号: E289
页数: 2
摘要: 从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两个时期对军事机构的介绍。
关键词: 军事机构 国防教育

内容

一、民国时期
  民国22年(1933),贵州省政府发布训令,各乡、镇成立保安团,乡、镇保安团中队长或副中队长由县保安团教导队招收培训后,由县保安团指挥部委任。保安团人数10至20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61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破木公社、高寨公社分别建立公社人民武装部,公社人武干部为预备役军官,称武装部长和武装干事,人民武装部在人民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接受公社党委和上级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人武干事的人选由公社党委提出,其待遇与公社干部相同,训练由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负责,公社干部编制总数包括人武干部,人武干部不属公社行政编制,由上级另配编制。1984年8月,宋旗镇人民公社改称为宋旗镇,高寨公社改称为高寨乡,武装部也改为乡(镇)人民武装部建镇、并乡、撤区后,改为宋旗镇人民武装部,配武装部长、副部长、武装干事、参谋,人选由镇党委提出,市人民武装部任命。
  1962年1月,破木公社、高寨公社相继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的成员由人民公社的组织、公安、武装、宣传、青年、妇女、民政等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公社党委副书记担任。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的任务是: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审查公社人武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民兵建设计划和组织有关部门协同进行民兵工作,研究改进民兵工作方法,讨论年度的征兵、退伍和研究战时人力动员方案,开展国防教育等。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阅读

相关地名

宋旗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