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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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12
颗粒名称: (七)“文化大革命”
分类号: D628
页数: 2
摘要: 1967年6月底至1976年安顺县开始文化大革命运动。
关键词: 安顺县 文化大革命

内容

1967年6月底,高寨公社“造反派”夺取党委权力达一年之久。后破木公社、高寨公社的管理委员会均改为公社革命委员会,各生产大队亦改为革命生产委员会。1968年,高寨公社革命委员会的“造反派”组织部分民兵参加“八一五”和“红战团”的武斗。1970年初,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八五部队到安顺“支左”下,安顺各地的武斗平息。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国掀起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高潮,1968年初,读毛泽东语录,唱毛泽东语录歌,跳“忠”字舞达到狂热程度,公社革委会机关,学校的墙上,办公室里无不书写“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四无限”(无限热爱毛主席,无限忠诚毛主席,无限崇拜毛主席,无限信仰毛主席)的永久性标语,农村住房墙上随处可见用红土等写成的“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等大幅标语,从1968年3月起,公社革委会机关及学校在集会、上课、上班、饭前,必须面对毛泽东像进行“早请示”,即背诵“老三篇”(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唱语录歌和跳“忠”字舞,下班、饭前、下课及睡前同样表演一番,称为“晚汇报”,4月,人人胸前佩戴毛泽东像章。
  “文化大革命”中,根据公安部的“公安六条”,叛徒、特务、走资派、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等人不准参加“文化大革命”,1968年5月,“清理阶级队伍”,即清理“十八种人”(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原国民党的军、警、宪、特人员、反动社团骨干、新生资产阶级分子、阶级异己分子、新生反革命分子、资产阶级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对他们进行批判斗争,查抄家产,关押,遣送下乡或送“五七干校”劳动,时安顺地区在宋旗公社与小屯公社的交界处开办“五七干校”,地区许多干部被送到此地劳动。
  1964年,毛泽东号召“农业学大寨”,安顺县开展以治山改水,推广良种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工作,破木公社、高寨公社及所辖各生产大队纷纷办“样板田”。1966年上半年,开展兴修水利,修筑道路,“加高加厚”田坎,坡土改梯地,推广优良品种的群众运动。1969年,又组织“农业学大寨”,并组织大队以上干部,参加市、县革委组织的到山西大寨参观学习。高寨公社号召“远学大寨,近学大洋(原华严区大洋大队)”。1972年后,宋旗公社、高寨公社各生产大队普遍开办知青农场,接纳城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至1978年,共接收47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1973年10月,“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进一步开展,1975年9月,安顺市、县组织“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到宋旗公社、高寨公社开展路线教育,批判“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即只抓生产,不讲政治路线)思想和“白猫黑猫”论。10月,提出“大干苦干三、四年,建成大寨县、市”口号。1976年元月开始“反击右倾翻案风”,“农业学大寨”基本转为政治运动,将生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在大砍“资本主义尾巴”中,高寨公社猫猫洞大队因社员磨豆腐卖,被公社革委会收、砸铁锅15口以上。同时,铲除社员开荒地、自留地中的农作物,公社革委会派人堵截社员赶场,没收交易物资,限制社员养殖家畜。此时,很多大队都办起了集体林场、茶场、养猪场。这些集体林场、茶场、养猪场等在1979年陆续停办。
  1976年,中共安顺地委决定在境内十五里山坝上坪、兴隆、下坪、干河生产队部分旱地搞农业学大寨改土造田样板点,以大批判开路,组织高寨、宋旗两公社的社员投入搞“万亩机耕大田”,组织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投入人力物力支持。到1977年末能实现“大寨县(市)目标。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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