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政府工作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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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政府工作纪略
分类号: D628
页数: 8
摘要: 从民国时期和乡、人民公社及镇对宋旗镇的政府工作记略的介绍。
关键词: 安顺市 政府工作 纪略

内容

一、民国时期政府工作纪略
  民国19年(1930)省政府开展地方自治,调整行政区划,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镇,乡镇以下设坊、闾、邻。民国24年(1935),民国政府取代军阀统治,废邻、闾、坊而设保、甲,保甲长具体负责地方事务。
  民国时期,乡公所及地方保、甲长主要任务是“抓丁派款”,即根据其上级的要求及任务,将应抓去服兵役或其它劳役的人数,以及各项税收及临时摊派任务数,经过层层加码,最后由甲长召集所辖的人户,或按人头户数,或按贫富情况分派到各家各户头上,限期完成。
  乡公所及保、甲长在完成主要任务的同时,也进行一些常规管理工作,如管理户籍,调解各类民间纠纷,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和发展教育事业,但成效不大。
  二、乡、人民公社及镇工作纪略
  (一)军事管制及建立新的基层政权
  1949年11月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11月23日,派员分赴各区、乡接管,实行军事管制,宣传《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宣布对旧职人员“包下来”的政策,时清白乡、武林乡留用旧职人员16名,各保甲长也暂时留用。
  1953年8月,将原设置的10个区下辖的乡划为87个乡镇,破木乡、龙旗乡、高寨乡等基层政权组织也先后建立。
  (二)土地改革
  1950年初,安顺县抽派武工队(或称文工团)深入农村,开展发动群众,挨户调查,筹建农民协会,进行查田定产等工作。
  武工队(文工团)入村后,采取歌谣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例如:当时文工团教给群众普遍传唱的:“穷人家,真是难,无地又无田,讨地主家几石田;讨田种,真是苦,一石谷子得二斗,吃菜也不够;借一石,还三石,利高无法还;封建社会不合理,穷人生活难。共产党,到这边,穷人把身翻,组织农协来清算,减租查黑田。”和“情河水,哗啦啦,穷人当了家,赶快起来反恶霸,把土匪搞光他。农会枪,掌握好,对恶霸,呱呱叫,一定保存好,别让生锈了。各个村,团结起,对恶霸,要凶狠,共产党到这边,穷人把身翻,组织农协来清算,减租查黑田”两首歌谣,揭露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
  武工队(文工团)宣传发动群众的同时,开展了减租退押查黑田等工作,实行“三五、六五”(俗称“二五”)减租办法,即佃农租种地主一石租田,减除六斗五升,交给地主租三斗五升。又对地主拥有的土地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为开展土地改革打基础。
  1950年,在武工队(文工团)的直接领导下,各村首先成立农协小组,紧接着成立农民协会,由农会主席、委员等人负责村级行政事务,时清白乡下辖之吕旗、龙旗、对门(洋界)、新屯、宋旗、大营、平寨、甘苑、破木、大寨等村共计成立农民协会9个。张坪,猫猫洞、叶家坪寨、上坪、大坡、青杠、白果、石板、兴隆等村共计成立农民协会9个。
  195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将完成土地改革作为本年的中心工作。在经过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安顺县7月5日至10月初全面铺开土地改革工作。上述18个农民协会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但各农民协会人均土改面积不同,有2个按人均土改1石2斗常年产量改,3个则达到人均土改1石8斗常年产量,11个按人均土改1石5斗常年产量,2个按人均土改1石3斗常年产量,1个按1石4斗常年产量。土改运动结束后,以上这些农民协会总户数为1901户,5737人,划分的阶级成分分别为:地主67户,富农78户,贫农、中农1756户。
  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及其多余的粮食和房屋,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分配土地时以乡为调剂单位,村为分配单位,中农利益受到保护,不受侵犯,地主家庭,按人口分给农民相等的土地,令其自食其力。
  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的号召下,积极踊跃支持“抗美援朝”,农村每户捐赠粮食(稻谷)平均达3市斤(十六两秤),共计捐赠稻谷5700余市斤支持抗美援朝。在抗美援朝期间,原高寨乡、龙旗乡、破木乡,共有87人参加中国人民自愿军。至1953年7月27日,抗美援朝结束,有7人受不同等级的伤残,有65人服员回乡支援农业生产。
  (三)农业合作化运动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2年上半年,安顺县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时安顺县第三区龙旗乡、破木乡、第四区高寨乡各村也先后建立生产互助组,截至1954年9月止,经过对互助组的整顿、巩固、提高,累计三个乡共建立常年互助组34个,共计306户,有2028人参加,到1955年常年互助组发展到59个,共计613户,3159人参加。
  1954年9月,安顺县经过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之后,建社工作大规模开展,宣传教育农民,进行土地、农具入社,建立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措施,高寨、龙旗、破木乡所辖各村先后建立21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
  1954年9月至1957年2月,在建立初级社的过程中,根据中共安顺县委的指示,不断地对初级社进行整顿和提高,逐步将部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至1957年2月全部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农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基本完成。
  (四)大跃进、人民公社
  1957年11月,《人民日报》发表《发动人民讨论四十条纲要》,安顺县制定了《十年农业规划指标》,发动全县农村掀起了以兴修水利和积肥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1958年2月,破木乡、高寨乡的乡、社干部参加县组织的到金沙县参观学习。并在全乡贯彻县四级干部会议提出的“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精神,提出“学金沙,赶金沙,超金沙”的口号,各农业社大幅度提高了粮食生产指标,并掀起兴修水利热潮。在乡人民政府及后来的人民公社组织领导下,三合水库以及其它村寨的山塘得以修建完成。
  1958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化”,联乡并社,建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设营、连、排,组织、行动军事化,生产搞“大兵团”作战,以营为单位办集体食堂。群众的自留地、牲畜、大型农具、林木果树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料收归集体所有。中共中央召开的成都会议精神,把“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全县普遍制定了钢铁计划产量和粮食计划产量高指标,1958年10月全县掀起大炼钢铁、大办工厂热潮,据统计,高寨乡、破木乡共抽调1000余人(占当时劳动力的26%以上)到双堡梅旗等铁厂“大炼钢铁”,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由于大量伐木烧炭,致使大部分林木被毁,农户被迫将部分金属锅瓢捐交,作为废钢铁捐献支援“大炼钢铁”工作。
  在农业生产方面,公社组织“大兵团”战三秋。1958年10月初,学习推广安顺县二铺区小红山试验种植小麦“卫星田”的做法,一时间各公社、营(大队)以及单位迅速效仿,白天支援“钢铁元帅”,晚上挑灯夜战搞深耕。破木乡与高寨乡累计搞深耕面积850亩,即由乡组织各生产大队抽调劳力集中起来劳动,破木乡集中在宋旗和破木两个大队,高寨乡分配深耕任务到各队组织进行。各生产大队也分别搞样板田(卫星田),将耕田深挖三尺,将肥土层深埋地下,黄土翻上来,小面积内施用大量肥料,播撒大量种子,预计亩产要达到1万至5万公斤,由于耕作方法缺乏科学依据,最后深耕均以失败告终。
  1958年11月,为了使“大跃进”的局势持续开展,县、市委部署“拔白旗、插红旗”运动,浮夸风盛行。到11月,高寨管理区和破木管理区,共计办了48个食堂,由于铺张浪费严重,加上当年粮食减产约30%左右,1959年初,市委发文废止放开肚皮吃饭的办法,但粮食短缺已极严重。4月,中共中央转发《关于做好当前人民生活工作中的几项紧急通知》,安顺市在缺粮的困境中,对集体食堂允许“大集体、小自由”。允许社员带私菜进食堂吃,也允许社员打饭回家吃。后来,口粮供应越来越紧张,各地食堂只得把每天的定量粮发给群众,让他们拿回去掺和代食品充饥,6月,70%食堂散伙。
  1959年9月,在党内开展“反右倾”运动,批判部分干部的“右倾思想”,贯彻“反右倾、鼓干劲”指示,层层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市委组织工作队,下乡督促整顿和恢复公共食堂。“反右倾”助长了个人专断作风,干部群众不敢讲真话,虚报浮夸和形式主义又一次出现。各生产大队的粮食产量又一次出现“跃进”式上升,在高指标高征购下,1960年初恢复的农村食堂面临停火断炊。各农村食堂在虚报浮夸风的影响下,想办法提高“出饭率”,即要求1斤大米要做出5至10斤饭,其办法是将米煮熟之后,上饭甑蒸熟,又返回锅内用水再煮,这样反复几次,幻想能把1斤大米做出5至10斤饭来,但实际上办不到。为了做到高“出饭率”,干部及食堂的工作人员只有暗地里加进更多的大米,才能达到要求。
  1959年粮食再次减收,远远未能达到年初的计划指标,缺粮形势越发紧张,为维持食堂的存在,公社、管理区干部一再压缩社员口粮标准,先压到人均每天10两(十六两秤),继而8两、6两、4两,社员只有采梧桐、皂角、洋槐等树的叶子、树皮掺饭吃。12月,市委号召城乡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称之为“瓜菜代”运动,群众纷纷上荒山野地挖蕨根及其他树皮草根代替粮食充饥,很多人出现浮肿和中毒,至1961年农村食堂解散为止,累计破木管理区和高寨管理区因饥饿造成的死亡人数达960余人。
  (五)整风整社
  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广大干部群众着实高兴过一阵子,开始都认为已经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但到年底,才发现理想中的共产主义迟迟未能实现,相反,竟连维持生命延续的食品也越来越缺乏。在这样的情况下,社员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热情减退,破木管理区宋旗生产大队的10余个男劳动力,在“挑灯夜战”晚上犁田时,将牛拴在山坡上,人睡在蓑衣上,轮流发出吆喝声,象在犁田,实际在睡觉休息。社员的情绪已远不如前,消极怠工现象严重,大多数人出工不出力,认为“干不干,一天两顿饭”。部分基层干部也开始对公社产生怀疑。
  1959年2月,开展人民公社的整顿巩固工作,纠正对人民公社的错误认识,规定社员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宅旁的零星树木、小农具、小家禽仍由社员保留。允许社员有“大集体,小自由”,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缓解了干部与群众的紧张关系。到8月份,“反右倾”运动又开展起来,干部个人专断作风在党内盛行,层层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瞎指挥、浮夸风又一次重演。12月,高寨、破木管理区在中共安顺市委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了整风整社工作。发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矛头指向基层干部和部分社员,对他们进行批判、斗争。高寨管理区受到批判的大、小队干部有22人,破木管理区有37人。
  1960年下半年,针对普遍存在的浪费、干部多吃多占和个人专断作风,开展了“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发动基层干部相互检举、揭发和自己坦白交待问题。原领导“大办食堂”、“大兵团作战”的基层干部大多数被撤换。
  1961年3月,将有些核算单位过大、村寨分散、工作吃力、生产长期掉队,群众生活困难的核算单位划小。7月,贯彻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粮食生产、购销和土地、生产资料以生产队为单位,推行“三包一奖四固定”,深受社员欢迎。8月,对反右倾、“三反”、整风整社中受各种处分的干部分别进行复查、复议,部分减轻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处理。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在这三次运动中被处分、批判斗争的干部落实了政策。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9年底,1980年以后,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六)四清运动
  1964年12月20日,破木公社、高寨公社的“四清运动”开始,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四清运动“前十条”,中共安顺县委调鸡场、双堡两区的部分大队支书及地、县区机关部分干部到破木公社、高寨公社开展工作。1965年5月,工作结束。9月,中共中央下发“后十条”,改变原来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开展运动的规定,强调发动群众解决干部中的问题。1965年初,中共中央又发出“二十三条”,提出重点是整那些混进党内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安顺县又派出工作队到破木公社、高寨公社的社、队进行补课,解放大多数干部,取消包产到户到组。以上的四清运动称之为“面上四清”。
  1965年9月22日,安顺县开展农村点上四清运动试点,称“面上四清”。破木公社、高寨公社为第一批开展工作的公社之一,公社设工作队,大队设工作组,省委、地委、行署机关和县都抽调干部参加,并在11月集中在安顺培训,培训的同时,各工作队派出先遣队,提前1个月入村,秘密观察农村动态,收集社、队干部材料。12月中旬,工作队入村,在大队、生产队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公社机关腾出办公室接待,组织学习“二十三条”,让干部联系思想和实际,揭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找问题,“梳辫子”,凡积极分子检举揭发干部的罪行,只可信其有,不可疑其无,要反复追查到底,这样一来,社队90%以上的干部都作了检查,反复多次不能过关,1966年2月,各生产大队学习云峰公社“双斗”(斗阶级敌人、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经验,纷纷召开贫下中农大会,对干部的“政治、经济、组织、思想”四不清问题、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等问题进行检举、揭发、批判,此后,以公社为单位,各工作队把内定的“走资派”揪出来,召开群众大会,由武装民兵押解,进行揭发、批判、斗争,持续1个多月。“双斗”告一段落后,对一般干部在“两条道路斗争中的表现”,要求基层干部人人过关。在“四清运动”后期,对农村的阶级成分重新评审,一些无辜群众被错划家庭成份,遭到批斗。1966年7月“四清运动”结束。
  (七)“文化大革命”
  1967年6月底,高寨公社“造反派”夺取党委权力达一年之久。后破木公社、高寨公社的管理委员会均改为公社革命委员会,各生产大队亦改为革命生产委员会。1968年,高寨公社革命委员会的“造反派”组织部分民兵参加“八一五”和“红战团”的武斗。1970年初,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八五部队到安顺“支左”下,安顺各地的武斗平息。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国掀起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高潮,1968年初,读毛泽东语录,唱毛泽东语录歌,跳“忠”字舞达到狂热程度,公社革委会机关,学校的墙上,办公室里无不书写“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四无限”(无限热爱毛主席,无限忠诚毛主席,无限崇拜毛主席,无限信仰毛主席)的永久性标语,农村住房墙上随处可见用红土等写成的“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等大幅标语,从1968年3月起,公社革委会机关及学校在集会、上课、上班、饭前,必须面对毛泽东像进行“早请示”,即背诵“老三篇”(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唱语录歌和跳“忠”字舞,下班、饭前、下课及睡前同样表演一番,称为“晚汇报”,4月,人人胸前佩戴毛泽东像章。
  “文化大革命”中,根据公安部的“公安六条”,叛徒、特务、走资派、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等人不准参加“文化大革命”,1968年5月,“清理阶级队伍”,即清理“十八种人”(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原国民党的军、警、宪、特人员、反动社团骨干、新生资产阶级分子、阶级异己分子、新生反革命分子、资产阶级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对他们进行批判斗争,查抄家产,关押,遣送下乡或送“五七干校”劳动,时安顺地区在宋旗公社与小屯公社的交界处开办“五七干校”,地区许多干部被送到此地劳动。
  1964年,毛泽东号召“农业学大寨”,安顺县开展以治山改水,推广良种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工作,破木公社、高寨公社及所辖各生产大队纷纷办“样板田”。1966年上半年,开展兴修水利,修筑道路,“加高加厚”田坎,坡土改梯地,推广优良品种的群众运动。1969年,又组织“农业学大寨”,并组织大队以上干部,参加市、县革委组织的到山西大寨参观学习。高寨公社号召“远学大寨,近学大洋(原华严区大洋大队)”。1972年后,宋旗公社、高寨公社各生产大队普遍开办知青农场,接纳城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至1978年,共接收47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1973年10月,“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进一步开展,1975年9月,安顺市、县组织“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到宋旗公社、高寨公社开展路线教育,批判“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即只抓生产,不讲政治路线)思想和“白猫黑猫”论。10月,提出“大干苦干三、四年,建成大寨县、市”口号。1976年元月开始“反击右倾翻案风”,“农业学大寨”基本转为政治运动,将生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在大砍“资本主义尾巴”中,高寨公社猫猫洞大队因社员磨豆腐卖,被公社革委会收、砸铁锅15口以上。同时,铲除社员开荒地、自留地中的农作物,公社革委会派人堵截社员赶场,没收交易物资,限制社员养殖家畜。此时,很多大队都办起了集体林场、茶场、养猪场。这些集体林场、茶场、养猪场等在1979年陆续停办。
  1976年,中共安顺地委决定在境内十五里山坝上坪、兴隆、下坪、干河生产队部分旱地搞农业学大寨改土造田样板点,以大批判开路,组织高寨、宋旗两公社的社员投入搞“万亩机耕大田”,组织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投入人力物力支持。到1977年末能实现“大寨县(市)目标。
  (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宋旗公社、高寨公社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从1980年开始,经历了三个阶段。到1984年,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稳定和巩固。
  1.放宽农业政策,调整生产队规模
  1980年1月至3月,根据安顺市、县人民政府文件,调整了生产队规模,将生产队规模由大划小,尊重和保护生产队的自主权,扩大社员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鼓励农户发展工副业,宋旗公社的生产队由1979年的45个划为75个,高寨公社生产队划为81个。
  2.推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
  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和贵州省委关于放宽农业政策的文件,各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宋旗公社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有70个,以生产队统收统分的有5个,高寨公社实行包干到户的有75个,以生产队统收统分的有6个。到1981年春,普遍推行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初,绝大部分农户解决了吃粮问题,有的还自给有余,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有了提高。
  3.完善、稳定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年初,安顺市、县集中力量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签订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将粮食生产计划、粮食征购任务、承包面积、干部报酬、计划生育等一一落实到户,以合同形式明确农民的责、权、利。1984年初,为彻底解除农民怕政策变化的思想包袱,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将延长耕地承包期、提高生产力水平作为农村工作重点,土地承包合同一定15年不变。1984年底,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得到稳定和巩固,改变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1996年宋旗镇人民政府又进行了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工作,将土地承包期一定30年不变,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促使农业粮食生产一年上一个新台阶,粮食总产量和农业总产值始终保持在7%以上的增长速度。
  (九)兴办乡镇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宋旗镇、高寨乡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筹资兴办了宋旗机砖厂、大坡砖厂等乡镇企业,同时,鼓励个人筹资兴办各类企业。高寨乡范仲奎在1984年创办手工制砖厂的基础上,改手工制砖为机械制砖,使砖厂年产成品砖140万块,年产值110万余元,年纯利润3万元,解决了100余名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张坪村发展蜡染服装服饰生产,到1999年已发展蜡染专业户30余户,年产值80多万元,大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10余户,年产值30多万元。
  1992年,全镇已有各类企业599个,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1428.31万元;1993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718.9万元;1994年乡镇企业总产值2153.54万元;其中:乡镇工业产值1563.43万元(镇办企业产值94.66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2.5万元;1995年乡镇企业总产值3380.99万元,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2791.1万元(镇办工业产值完成244.95万元,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2546.1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余万元(含技改资金),建成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以上企业2个(汽车配件厂,宋旗镇农贸市场)。1996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5013.3万元,其中:乡镇工业产值391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02万元(含技改资金),建成固定资产投资5万元以上企业3个(宋旗工艺品厂、青杠标砖厂、关口砖厂),1997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7454万元,乡镇企业销售收入10068万元,乡镇企业利税总额912万元,建成固定资产投资5万元以上企业4个,新增固定资产投入602万元;1998年完成乡镇企业营业收入13096万元,乡镇工业产值7274万元,其中:镇办工业总产值123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470.3万元;1999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9068万元,其中:镇办工业总产值850万元,完成乡镇企业营业收入1583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183万元。组织劳务输出452人,带回资金92万元。
  (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认真贯彻“三为主”,推行“三结合”。1992年完成计划生育“四术”1188例,1993年完成1761例,1994年完成1020例,1995年完成1011例,1996年完成1491例,1997年完成1389例,1998年完成1411例,1999年完成计生“四术”任务808例。人口自然增长率始终保持在13‰以下。
  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狠抓普教和农教,1992年,适龄儿童入学率95.26%,巩固率97.45%,普及率93.13%,毕业率94.98%,1993年适龄儿童入学率97.42%,巩固率97.16%,普及率96.75%,毕业率100%,投入16.7万元进行学校危房改造;1995年完成兴隆学校新建320平方米,张坪学校改建240平方米;1996年完成下坪、猫洞、张坪学校新建工程,完成高寨完小操场、围墙、宋旗完小校门新建工程和吕旗小学屋面维修(200平方米),1998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2%,巩固率100%,毕业率100%,15周岁完成率96.92%,17周岁完成率84.49%,1999年投入20万元,对学校教学环境进行改善;小学入学率达97.6%。
  民主与法制建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的创建和巩固工作,组织干部参加“三五”普法学习,参学率达97.3%。积极开展无毒村、无毒单位创建活动,1999年共有无毒村18个,无毒单位25个,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
  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镇建立公开宣传专栏24块,建立健全各种职责制度。对财务、计划生育、土地审批、民政救济等按时向群众公开。
  科技兴镇工作,全镇80%以上的劳动者都能熟练掌握1至2门致富技术,1999年,宋旗镇通过地、市科技创先达标验收。
  农村广播电视通信工作。1999年,全镇有7个村安装了地面卫星接收站,4个村开通了程控电话。
  医疗卫生工作,新建了卫生院大楼,建立了24个村级卫生室。1999年完成“四苗”接种319例,接种率达95.6%,单苗接种服苗率98%。
  民政优抚工作,认真开展民政救济,“爱心献功臣”等活动,推行殡葬制度改革,1992年到1999年完成火化630具。严格婚姻管理登记,办理结婚登记1894对。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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