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破木乡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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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199
颗粒名称: 二、破木乡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8
页数: 2
摘要: 1949年至1990年破木乡人民政府的变化情况。
关键词: 破木乡 政府

内容

1949年11月至1950年6月,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破木、宋旗、大营、对门、平寨、大寨、干河、老凹、甘苑、赵家、对门等村均属城关区清白乡所辖,1950年7月,按数字排列行政区属第三区清白乡所辖,1953年8月,建立破木乡,属第三区所辖,设乡长1人,副乡长1人,乡文书等。1956年8月,将按序号编的区级行政单位改为所在地名称,将部分乡合并,时龙旗乡和破木乡合并为破木乡,属幺铺区所辖,乡设正副乡长各1人,民政、公安和武装干事各1人。时破木乡辖吕旗、龙旗、新屯、大营(包括对门村)、老凹、甘苑、大寨(包括干河)等村。
  1958年7月1日,建立安顺市,破木乡划归市所辖,将原安顺县、市的9个区并为9个人民公社,下辖63个管理区,1958年12月29日,撤销安顺县并入安顺市,破木管理区属于杨家桥人民公社所辖,时龙旗、对门(洋界)、新屯、吕旗村从破木管理区划分出,设龙旗管理区,隶属杨家桥公社。管理区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文书、武装部长及公安、民政助理各1人,破木管理区下辖破木、对门(包括大营)、甘苑(包括老凹)、大寨(包括干河)、平寨(包括赵家山)、宋旗(包括石头寨)等生产大队。
  1961年8月,缩小人民公社规模,破木公社属幺铺区下辖的一个人民公社,1962年8月,撤销幺铺区,建立幺铺区协作委员会,10月,改建幺铺工作委员会,破木人民公社属幺铺工作委员会所辖。公社称公社管理委员会,设正副社长及文书、公安员、武装委员、会统、勤杂各1人,编制为10人。
  1963年1月,撤销安顺市建置,合并为安顺县,撤销幺铺工作委员会,置幺铺区,破木人民公社辖6个生产大队38个生产队。
  1966年3月,县、市分设,重建安顺市,1966年7月,对幺铺等区的部分公社进行调整,破木人民公社更名为宋旗人民公社,在破木人民公社基础上扩大了辖区范围,将原方牛人民公社所辖的吕旗、新屯、龙旗、对门(洋界)划归宋旗人民公社所辖。“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为公社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数人,公社行政机构人员10至15人。
  1979年3月4日,国务院批复,扩大安顺市区域,宋旗人民公社划入安顺市,国务院66号文件批准,将普定县余官人民公社所辖的打纸屯大队划入宋旗人民公社管辖。
  宋旗人民公社辖赵家山、破木、大营、宋旗、平寨、洋界、大寨、甘苑、龙旗、对门、老凹山、吕旗、新屯、打纸屯、干河等15个生产队45个自然村。
  1980年4月,宋旗人民公社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宋旗公社管理委员会属安顺市幺铺区所辖。1984年6月,撤销幺铺区,将宋旗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宋旗镇,下辖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镇人民政府成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90年3月,撤销原安顺县、市建置,建立新的安顺市,宋旗镇辖区未发生变化,直至1991年12月,撤销原宋旗镇、高寨乡,建立新的宋旗镇。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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