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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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156
颗粒名称: 4.婚姻
分类号: C95
页数: 2
摘要: 对宋旗镇屯堡人婚姻的介绍。
关键词: 宋旗镇 屯堡人 婚姻

内容

屯堡人的婚姻,一般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现虽还如此,但须由男女青年双方同意。境内为安顺市城郊,镇域屯堡人受城市文明影响,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已渐成时尚。订婚时,要杀鸡,然后由男家择吉日报婚期给女家。在举行婚礼时,男家要备猪肉半边(连头带尾),衣服、财礼交给女家,数量多少视男家经济情况争取女家同意而定。结婚前几天,
  姑娘要哭嫁,原来是出阁坐轿,现多为乘车。由女方兄或弟背上轿、车,有上路鸡一只。送亲客为二位妇女。凌晨或清晨出阁,当天到达夫家。下轿后要用鸡点血,然后跨鞍入门。夫家神台上点七芯灯,新娘顶乌云帕进入中堂后,听司仪安排拜堂,先生封诰四句,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夫家要办喜酒,宴请亲朋好友。席散,拥新人进入洞房,新郎给新娘挑“乌云帕”,亲友闹新房。
  第二天,新娘拜亲友,亲友赠礼物。
  第三天,新娘进厨房做饭,亲友品尝,吃团圆饭。
  第四天,新娘“回门”,三日后返。春节新女婿去给岳父母拜新年。
  有女无子之家,可赘,要先立字据入赘随妻姓,继承产业,三代后是否还宗,可自定,不强求。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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