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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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唯一号: 230031020230000010
机构名称: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文件路径: 2300/01/object/PDF/2300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05.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1949年9月
结束时间: 1954年9月

机构描述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即告结束。194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 1950年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后撤销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定,为了适应1953年即将开展的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的领导,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下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置地质部、从重工业部分设第二机械工业部(主管国防工业),将原贸易部分设为新的对外贸易部和商业部。为此,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机构也做了相应调整,撤销了中央财经计划局、中央技术管理局、中央外贸企业局、矿产地质勘探局。 1953年,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办公厅,分别指导有关财经方面各部门的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了国务院第三办公室、第四办公室、第五办公室、第六办公室、第七办公室和第八办公室,协助国务院总理分别掌管工业、交通、财贸金融、农林部门的工作。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出版者:重庆瑞华印刷厂

全国制药工业会议于一九五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始,九月一日结束,历时八日。出席各有关机关及各地区代表七十四人。计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央军委卫生部、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代表共二十三人,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监委会、财政部、重工业部、全国总工会等代表共十二人,华东、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各地区卫生部、工业部、公私营药厂代表共三十八人,中国医药公司代表一人。另有特邀专家代表四人,国药业及各地区列席代表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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