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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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763
颗粒名称: 第六條
分类号: D922.182
页数: 1
摘要: 犯前條各款罪行之次要分子,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被脅迫或被欺騙而犯前條之罪行者,得按情節輕重及悔過程度,處一年以下之徒刑或施以勞動敎育。
关键词: 西南区 民政文件 暂行条例

内容

犯前條各款罪行之次要分子,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被脅迫或被欺騙而犯前條之罪行者,得按情節輕重及悔過程度,處一年以下之徒刑或施以勞動敎育。

知识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西南軍政委員㑹民政部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三十日通報各(市)人民政府各區人民行政公署—— 近據部份的省、行署、市和縣,送到召開谷界人民代表會議的總結報吿,其中有些問題,在認識上或執行上,是值得提供谷地注意和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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