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2744 |
颗粒名称: | 第六條 |
分类号: | D922.182 |
页数: | 1 |
摘要: | 凡屬工人,手工業者,貧苦自由職業,貧苦革命烈家屬,貧苦革命軍人家屬與呼寡、孤、獨、殘廢等,因缺乏勞動力而出租全部或一部份土地,不超過當地一般中農所有土地的平均數者,可由政府與農會協議,酌情少減或不減。 |
关键词: | 西南区 民政文件 减租条例 |
西南軍政委員㑹民政部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三十日通報各(市)人民政府各區人民行政公署—— 近據部份的省、行署、市和縣,送到召開谷界人民代表會議的總結報吿,其中有些問題,在認識上或執行上,是值得提供谷地注意和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