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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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740
颗粒名称: 第二條
分类号: D922.182
页数: 1
摘要: 凡地主、舊式富農及一切機關、學校、祠堂、廟宇、敎會所出租之土地,其租額一律按照原租額減低百分之二十五,不論典租制、活租制、定租制均適用之。減租後租額最高不得超過土地正産物的百分之三十五,超過者應再減低至百分之三十五。但地主、舊式富農在出租土地中曾付出一部份生產資料者,則根據上述原則酌情處理之。各地人民政府依據此原則及當地具體情况規定實施辦法。
关键词: 西南区 民政文件 减租条例

内容

凡地主、舊式富農及一切機關、學校、祠堂、廟宇、敎會所出租之土地,其租額一律按照原租額減低百分之二十五,不論典租制、活租制、定租制均適用之。減租後租額最高不得超過土地正産物的百分之三十五,超過者應再減低至百分之三十五。但地主、舊式富農在出租土地中曾付出一部份生產資料者,則根據上述原則酌情處理之。各地人民政府依據此原則及當地具體情况規定實施辦法。

知识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西南軍政委員㑹民政部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三十日通報各(市)人民政府各區人民行政公署—— 近據部份的省、行署、市和縣,送到召開谷界人民代表會議的總結報吿,其中有些問題,在認識上或執行上,是值得提供谷地注意和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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