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2686 |
颗粒名称: | 關於執行「人民司法機關清理積案指示」的通令 |
分类号: | D630.1 |
页数: | 4 |
页码: | 105-108 |
摘要: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與最高人民法院於本年十月十三日聯合發佈了聞於人民司法機關淸理積案的指示:對於淸理積案的重要性和淸案方針及應注意之點,作了明確的指示。我西南地區解放較遲,各級機構都不健全,尤其是各級司法機構更較薄弱,因之,各地接管之司法案件,雖經同志們的努力,已結淸不少,但據了解,舊案積壓爲數甚钜,需要集中力量,迅予結淸,否則,減租、退押、反霸等運動開展後,司法部門將因工作的陷於被動,無法起其應有的作用。爲使這項人民民主專政的有力武器,在本區的中心工作任務中,充分發揮其力量,務期依據本年十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關於人民司法機關淸理積案的指示,參酌各地具體情形,於本年底完成淸案工作。 |
关键词: | 工作条例 司法机关 通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