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定期召開烈軍屬代表會及經常召集烈軍屬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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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71
颗粒名称: 關於定期召開烈軍屬代表會及經常召集烈軍屬座談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18—19
摘要: 川南爲密切政府與烈軍屬的聯系,提高烈軍屬政治覺悟,發揮其在抗美援朝、土改、鎭壓反革命三大運動及勞動生產中的積極作用,幷了解烈軍屬情况,檢査優撫工作的執行程度,各地應定期召開烈軍屬代表會,經常召集烈軍屬座談會。爲此,特作指示,希各地硏究執行。
关键词: 烈士军属 座谈会

内容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發佈
  爲密切政府與烈軍屬的聯系,提高烈軍屬政治覺悟,發揮其在抗美援朝、土改、鎭壓反革命三大運動及勞動生產中的積極作用,幷了解烈軍屬情况,檢査優撫工作的執行程度,各地應定期召開烈軍屬代表會,經常召集烈軍屬座談會。爲此,特作如下指示,希各地硏究執行:
  (一)烈軍屬代表會以縣爲單位每年召開一至二次,今年可在「八一」建軍節召開,代表條件與名額規定如下:
  1.代表由烈軍屬中選舉出在各項中心任務及在生產中表現積極者,幷經區公所批准。對於有特殊功績的烈士家屬,抗美援朝中犠牲的志願軍烈士家屬,由縣府决定,可列爲態然代表。
  2.代表名額:遴選代表以烈家屬戶數百分之五爲原則,卽每廿戶烈軍屬可產生一代表,但各處烈軍屬戶數多寡不均,如處理不當將影響會議進行,故各處應根據各地具圈情况,每次出席會議,多不可超過一百五十人,最少須在十五人以上,在固定代发名額後應特別照顧烈屬名額代表,開會時應請政府有關部門、陆軍、各虛民政助理員、農會婦聯等代表列席參加。
  (二)烈軍屬座淡會以區鄕爲單位,於各紀念節日經常召開(如烈軍屬婦女座淡會,烈軍屬靑年座談會等)參加人數,由各地根摭實際情况,自行决定。
  (三)代表會和座談會的內容:
  1.宣傳或座談當前的中心任務(抗美援朝、土改、鎭壓反革命及生產箋)及人民軍隊的本質和特點,以啓發烈軍屬政洽覺悟,積極協助政府完成中心工作。
  2.宣傳優撫政策,表揚能遵守政府法令,在中心任務中起積極作用,勞動生產中起模範作用的烈軍屬,幷應耐心說服糾正個別烈軍屬單純依賴政府救濟的思想。
  3.發揚民主,啓發烈軍屬提出對於過去優撫工作的意見和目前存在着的間題。
  (四) 目的和要求:使烈軍屬認識自己的光榮地位,逐步的提高覺悟,進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1.努力生產,建立自己家務,克服單純依賴政府及要求平均發放優軍履的思想。
  2.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各個中心工作中起帶頭作用。
  3.給在部隊中的丈夫子女寫信,鼓勵他們在前方殺敵立功爭取當英雄模範。
  4.積極做好土改工作,協助政府肅淸匪特鎭壓反革命。
  (五) 經費開支:烈軍屬代表會議的各項費用,遵照「川南區一九五一年供給標準實施細則」開支。其經費依照四南財政部一九五一年五月土日財社(51)字第一七八三號通知十一項規定原則。應從行政費內報銷(不能從事業費內報銷),各縣行政費如不敷開支,須事先造,具預算,敘明理由送交本署民政政兩廳批核。再參加大會工作人貝及列席代表伙食由原單位供給。
  (六) 會期兩天至三天爲限。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法令彙編》

出版者: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辦公廳

《法令彙編》一书主要叙述了川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的實施暫行辦法、關於檢發祕書業務工作的檢査報吿的指示、川南人民行政公署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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