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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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547
颗粒名称: 第九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第九条。
关键词: 川南地区 人民公署 组织条例

内容

第九條本行署設祕書長一人,承主任之命,主持日常事務;設副祕書長若干人,協助祕書長執行工作。
  在祕書長領導下設下列機構:(一)辦公廳:主管文書、總務、機要及不屬本行署其他各部門之事項。
  (二)參事室:主管政策、政令、法案、規章及各級人民政府工作報吿等之研究、草擬與判議。及其他有關專項。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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